為科學合理編制建築工程預算定額,進一步發揮標準定額在建築活動中的約束與保障作用,深化工程造價動態管理工作,合理確定全省統一基價水平,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號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造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造價基礎數據庫,定期採集、測算、發佈建設工程價格要素市場信息價和指數、指標等相關信息。”等有關規定,結合浙江省建築材料市場行情,編制《浙江省建築安裝材料基期價格》(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