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42章經 | 拾書所

佛說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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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不像所謂的「拳頭師父」教徒弟都要留一手,這是世間法的做法。

經文雖然簡單的幾句話、幾個字,如果不能把握它的法義,也就是「究竟說什麼!」「為什麼這麼說?」「有什麼關係?」尤其「跟人有什麼關係?」「跟現實生活有什麼關係?」若不能把握這些,即使那些字都認識、也都會解釋,那不是佛法;佛法是,能幫助人化解問題的道理方法,才叫做佛法!

佛法的最後,必須要認識的是:自己要能夠自主,不是依賴!
因為人,就是依於業成為一種動力,這種業的動力,是來自過去

已經有的;是什麼現象呢?普通講就是業的習氣,以白話來解釋就像喝酒會染上酒瘾,吃檳榔不嚼就不好過,就是所謂的習慣性。

在人的世界,不是佛菩薩的世界,也就是面對的是人,面對的不是佛菩薩,所以還是要以人的標準去看是非,不能把人擺在佛菩薩的境界來看是非。佛菩薩本身無所謂是與非了!既然還有是非顯現,表示這是人的環境,要明辨它。

佛法強調,解跟行同時要去做,否則滿嘴都是道理,可是一旦輪到自己,一點也做不了主。平常都會講道理,講是非,明辨是非,不參與是非;可是,有沒有化解是非的修養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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