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願以妳再三為我合法妻子 | 拾書所

我願以妳再三為我合法妻子

$ 351 元 原價 390

這是一個跟著時代同喜同悲的都市愛情故事。緣份由90年代的香港開始發芽,扣緊在深圳、上海及美國之間,經歷三離三合,愛的仍是同一人。

1992年,當他們還在美國大學交流的時候,志傑因一次小小的英雄救美,令君婷對志傑留下深刻的印象。志傑與君婷重遇不到半年就閃婚,然後在香港歷史性過渡的雨夜,二人卻決定離婚。離婚後的君婷在深圳落地生根,跟已婚老闆華總發展出注定沒結果的婚外情來。本來一帆風順的志傑遇上集團主席換馬,一怒之下辭職。范莉知悉後,為志傑介紹了一位電腦天才讓兩人成為合作伙伴,一起創立科網公司,成功在上海闖出名堂。志傑的偶像離世,君婷擔心志傑,於是鼓起勇氣跟他聯絡,二人不顧一切地再次相見,在重重考慮後再次成為夫妻。

而第三次……

如果說第一次結婚是衝動,第二次結婚是需要,第三次結婚就是看破。

結婚三次,李志傑娶的都是她──鄭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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