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書劉卲《 人物志 》本文及劉昞註解係依臺灣中華書局《 人物志 》(中華書局據金臺本校刊)為依據,是老師授課所使用的課本;另,參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人物志》及李崇智《人志物校箋》修訂部分文字。
二、本書係以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至一九九六年六月廿六口毓師在奉元書院逐週講述《人物志》內容共廿九日為主:又,因老師覺得讀《人物志》須先暸解四書,特別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廿日至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三日講授《大學》共三日,則置於附錄一至三;另二○○○年七、八月的四日《人物志》筆記置於附錄四至七。
三、為使閱讀時清晰分明,經文與老師講述內容以不同字體呈現:(一)書中劉卲《人物志》原文以仿宋體呈現,劉昞註解以括號楷體小字呈現。(二)老師講述內容以細明體呈現。(三)為便於讀者深入閱續,老師講述文中有關背景及註明出處者,則以括號楷體小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