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的智慧 | 拾書所

美利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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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與理想的合眾為一
「美利堅的智慧」這種特殊的組合,使我們面臨著雙重的疑難。
一方面,「智慧」既可以是單稱的某個個人思維運作方式和行為表現方式的標誌,更可能是全稱的某個民族文化形態的精髓和內核。由於這一特性,單稱個人的運思方式和行為方式在何種程度上才能被視作其所屬民族智慧心的聚焦和縮影,就不單單是這個個人對其民族的從屬性所能全部規定的。
另一方面,更大的疑難還在於我們把考察「智慧」的目光特定地投向了美國。毋庸置疑,一個民族的「智慧」必然是該民族的成員在日常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交往方式中所表現出來的「智慧」。然而,一說到美國,不是立即使人感受到沒有歷史根基之輕和頭緒混雜的壓迫嗎!若從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宣布成立美利堅合眾國算起,則只有二百多年的歲月,用以描述許多國家和民族的「源遠流長」一詞是絕對同美國無緣的。
源不遠、流不長,使得美國缺乏希羅多德前五世紀,古希臘作家和維吉爾(奧古斯都時代古羅馬詩人)式的史詩撰寫者,更缺乏類似經史子集或筆記小說那樣充滿生動智趣的典籍文獻。於是,「美利堅的智慧」彷彿在更大程度上是通過美國人的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一種行動的智慧。
「美利堅的哲人」愛默森於一八四七年寫道:「倘若有一種為人們普遍接受的測驗國民創造力的方法,那就是成功。」
這條標準本身是為美國人所普遍接受的。按照這條標準,美國人無疑在許多領域都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從根基上看,所有這些成功均得力於作為美國人精神原型的――「實用的智慧」:這是一種關涉人的生存境況之行動的智慧、一種科學實驗之探究創新的智慧。
美國人的行為方式生動地反映了美國人的智慧運作方式;而在另一方面,「美利堅的智慧」顯然又難以為美國人的行為方式所全部包容。從根本上說,探究「美國的智慧」所遭遇到的困難也就是對「美國人」加以定義的困難所在。
移居美國的法國紳士約翰.克雷夫科爾在其一七八二年所編寫的《美國農民書簡》一書中就曾指出,當時在美國到處可以看到這樣的家庭:「祖父是英吉利人,他的妻子是荷蘭人,兒子娶法蘭西女子為妻,現有四個兒子的四個妻室都屬於不同的民族。」這種奇特的混合血統不斷妨礙著我們為從美國人的共同行為方式中尋求智慧運作規律所作的種種努力。
因此,本書的更大篇幅著力於從美國人製作和操作語言符碼的高超才能中探討「美利堅的智慧」的運作方式,這不僅僅因為語言符碼是民族大熔爐中的美國人最具典範意義的精神財富,而且因為,在語言符碼的製作與操作活動中所體現出來的自由精神、平等觀念、放大與縮微的張弛、控制與反控制的抗爭、逃遁與超逸的茉略,都是美國人最為生動有趣的智慧運作方式的表徵;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美利堅的智慧」正是在符碼化――超符碼化――解符碼化的語言符碼的演算進程中得以最清晰地體現。
在更為廣泛的意義上,包括哲學、語言學、文化人類學理論在內的各種知識體系,也是一種語言符碼;雖然「實用的智慧」表現出弦烈的反智傾向,但是)通過對「實用的智慧」與各種知識體系內在關聯的考察,通過把美國思想家的理論體系同世界範圍內其他許多種思想體系加以比附參較,能夠使我們更全面、更深入地把握「美利堅的智慧」的實質――這也就是本書反覆引證多種理論學說的著眼點所在。
這種考察視角的依據還在於,本書中用以分析「美利堅的智慧」的許多理論,其本身就是美國思想家的智慧成果,把理論形態和智慧兩者融貫一體,也可說構成了本書的重要框架和顯明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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