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序言〉指出「情理平恕」是禮律的精義,也是法文化的核心價值所在。〈禮教篇〉各章,強調傳統的公私教育制度,不只從事教學,更重視教育活動中的學禮,書院教育以及貢舉考試過程亦然。其意義在於提示知識教育之外,更重視人格教育與文化傳承。〈法制篇〉各章,除論述中古時期的律令制度,致力於實現政治法制化外,亦兼論「唐宋變革」在法制上的意義,尤其著重於禮與敕對律令制度所產生的作用及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