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在經濟部水利署指導下,已於第一年度 (106年)成立「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本年度並持續運作。本計畫已建構「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平台」,調查更新再生水利用量資訊,強化資料整合匯流與加值應用,透過辦理教育訓練與再生水產業推動研討會,提供產業輔導、宣傳及媒合等再生水之最佳化管理與全面性服務,評析重大再生水示範案之推動進度,並建構通用性用水平衡圖,作為輔助與規範再生水之開發與使用之工具。透過有效整合各項資訊與提供諮詢服務,協助水利署滾動式修正我國再生水促動媒合策略,提出我國區域性再生水利用推動藍圖,俾利作為我國長期推動再生水利用之參考依據。
一、建置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及相關服務平台維護
為推動再生水資源發展,本計畫所建置之「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平台」,內建「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再生水資源媒合服務平台」、「再生水資源資訊服務平台」三大子系統,提供再生水整體性服務。「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係配合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相關授權子法之需求,具有再生水相關法規、申請、申報、許可、查驗、備查、稽核檢查作業流程、文件電子化整合等功能,並依據使用者身分及功能需求之不同,再細分為「再生水稽核服務系統」與「再生水使用申報專區」;「再生水資源媒合服務平台」係利用GIS技術建立媒合圖台,以利使用者可藉由圖台協助查詢鄰近可利用之再生水資源,為協助媒合再生水潛在案例之重要工具;「再生水資源資訊服務平台」整合再生水相關重要公告、利用現況、產業資訊、技術新知、市場發展趨勢及案例等資訊,為再生水資源相關資訊公開揭露平台,並提供資訊交流及諮詢等服務。
二、訓練及宣導
配合國內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之推動進度,本(107)年度7月至8月間,本計畫於示範推動方案所在地區,包括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各辦理一場次「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系統」教育訓練,授課重點包含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規定、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使用說明、再生水資源媒合與資訊服務介紹,以優化再生水管理制度,建構再生水產業發展友善環境。透過此教育訓練之辦理,除可讓相關人員了解所提供之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熟稔相關管理系統之操作,並已依使用者意見回饋修正管理系統。此外,為促進我國再生水產業發展與技術提升,本計畫於民國107年11月9日配合經濟部水利署「2018前瞻水利發展國際研討會」,辦理一場次「再生水水質監測技術交流研討會」,更邀請以色列Kando公司之執行長Ari Goldfarb以及Reali Technologies公司之執行長Ran Kedem,以及國內產官學研領域專家,包括經濟部水利署綜合企劃組張廣智組長、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偉修廠長、富鈞水資源鄭詠紜總經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張添晉教授,以及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環研中心副主任朱敬平博士,就再生水廠的水質監測系統設計、實務操作與相關檢測配套等議題進行演講,並與與會來賓充分進行討論與溝通。
三、更新我國再生水利用量資訊
為確實掌握我國再生水使用現況,建置我國再生水利用量基礎資料,評析再生水利用量成長發展趨勢,本計畫參考歷年經濟部水利署委辦再生水相關計畫之調查作業內容,針對四大股再生水水源 (包括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廢水處理廠、工業用水戶及生活污水戶),調查再生水利用量,總計再生水利用量已達583,814 CMD。在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利用部分,利用量已達45,808 CMD,另計入本(107)年度8月正式完工通水之鳳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之再生水供應量2.5萬CMD,則此股再生水水源利用量已達70,808 CMD;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廢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量約7,387 CMD,相較於105年度的調查成果,增加幅度有限;工業用水大戶之非系統再生水量約498,270 CMD,較105年調查資料增加近4萬CMD,顯示仍有成長空間;生活污水戶之非系統再生水量則約7,349 CMD,與105年度調查成果相當。從四大股再生水水源之再生水利用量調查結果,可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利用以及工業用水大戶之非系統再生水,仍將為我國再生水發展之推動重點項目。
四、運作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
本計畫成立之「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主要任務為協助廢污水廠再生促動媒合、水再生處理技術與市場趨勢評析,並提供專業顧問諮詢以及產業輔導推動服務,擘劃區域再生水利用推動藍圖。本計畫協助經濟部水利署研擬再生水推動策略藍圖,提出四大發展主軸,分別為(1)再生水視為常態水資源開發一環,納入地區水資源基本經理計畫;(2)重大開發計畫應將使用再生水列為環評審議事項,且開發再生水示範區;(3)儲蓄低階再生水資源,作為農業灌溉替代水源;(4)推動再生水產業之發展,帶動經濟發展連鎖效應。此外,考量再生水示範案推動過程中,再生水水質、再生水費及水價訂定方式,為再生水經營業與用水廠商協商之重點項目,本計畫已協助經濟部水利署制定「再生水用於工業用途水質基礎建議值」(經授水字第10720208640號公告),並提出再生水處理成本(再生水廠操作維護成本)建議值,同時編撰「再生水各類許可審查核發作業程序」、「再生水經營業申請手冊」與「自行使用者申請手冊」,以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裁罰基準、再生水換水契約參考要項等文件,作為辦理再生水開發案與執行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業務需求之參考。本計畫並依經濟部水利署指示,辦理一場次「福田水資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媒合說明會」,與配合參與「林園工業區廠商媒合事項說明會」。
五、再生水產業推動
再生水產業範疇以再生水處理為核心,包含水處理、取水及輸水等附屬工程、監控管理設備、再生水經營等主要事業體組成,關聯事業則包括工程技術顧問服務業、營造業、代操作廠商、感測器研發製造銷售及環境檢測廠商。我國相關水處理業者擁有豐富的前端污水處理建設與操作經驗,可從污水處理相關市場業務切入,形塑再生水發展環境,進而推展再生水業務;在工業製程節水以及排水回收再利用方面,國內中小型水處理公司具備豐富系統整合與營運管理等技術服務經驗,具有輸出海外技術服務能量。針對新南向政策18個國家包含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AEC)之10個國家、南亞之6個國家及大洋洲之澳大利亞與紐西蘭,本計畫擇定泰國、馬來西亞、印度作為具開發再生水廠相關建設的潛力國家,而越南及新加坡可以以工業水回收再利用為再生水推動標的,並已根據各國之國情,評析再生水市場潛力,並提出我國再生水產業向海外發展之具體發展方向與建議。此外,我國再生水產業的未來發展,除持續提升再生處理效能及降低能源利用率外,亦建議應思考跨域合作、創新加值,如廠區結合再生能源應用、發展創能水處理技術、結合工業物聯網技術,建構智慧化再生處理系統等方向發展。
六、通用性用水平衡圖維護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已於民國106年6月8日發布,並於民國107年6月28日修正,為規範我國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之用水計畫提供法源,經濟部亦於民國106年9月15日發布用水計畫書件內容及格式 (經授水字第10620211140號令),所提出之用水平衡圖,為我國工業現行最常被採用之用水平衡圖版本,另科技部以及環保署亦依其權責與管理需求,分別提出不同版本的用水平衡圖。本計畫綜整各部會用水管理法規,歸納出經濟部著重於用水量的管理,科技部則強調水回收再利用的行為,環保署則管控污水回收再利用措施。經比對各版本用水平衡圖,本計畫提出以經濟部版本為基礎,並納入科技部管理精神之通用版用水平衡圖,以水量統計為主要管理精神,各類用水定義參照經濟部內容,並因應再生水發展條例之再生水定義,將工廠內有經處理之重複利用水量,定義為非系統再生水量。回收率的計算上,為促使工業採用新興水資源,並推廣水再生利用,參採科技部之制定精神,將雨水、冷凝水、再生水等納入回收率與製程用水重複利用率的計算中,並可滿足環保署查核之所需,另提出再生利用率指標,以表示總用水量中再生水的使用比例。
七、協助水再生利用推動小組相關行政作業及行政配合事項
本計畫所成立之「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在經濟部水利署之指導下,本年度截至11月中旬為止,參與水再生利用推動相關會議與活動共計38場次,包括2場次陪同水利署拜會廠商、16場次再生水案推動相關會議、2場次再生水水質基礎建議值研商會、1場次再生水代替履行契約專家諮商會、2場次再生水水價訂定方式座談會、4場次再生水推動廠商媒合會議、1場次再生水示範案推動經驗交流座談會、1場次技術參訪、1場次科學園區政策評估會議、5場次國際展覽相關會議,以及3場次國際展覽會。此外,本計畫配合經濟部水利署「2018前瞻水利發展國際研討會」,於民國107年10月17日辦理一場次「鳳山再生水示範案推動經驗交流座談會」,以及於民國107年11月7日協助安排國際專家參訪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之「海淡與水再生創新材料開發及驗證實驗室」。本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定期提供再生水廠示範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再生水廠案與其他具潛勢媒合案之最新推動情形資訊,截至11月中旬為止,已提供20次更新資訊。
一、建置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及相關服務平台維護
為推動再生水資源發展,本計畫所建置之「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平台」,內建「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再生水資源媒合服務平台」、「再生水資源資訊服務平台」三大子系統,提供再生水整體性服務。「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係配合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相關授權子法之需求,具有再生水相關法規、申請、申報、許可、查驗、備查、稽核檢查作業流程、文件電子化整合等功能,並依據使用者身分及功能需求之不同,再細分為「再生水稽核服務系統」與「再生水使用申報專區」;「再生水資源媒合服務平台」係利用GIS技術建立媒合圖台,以利使用者可藉由圖台協助查詢鄰近可利用之再生水資源,為協助媒合再生水潛在案例之重要工具;「再生水資源資訊服務平台」整合再生水相關重要公告、利用現況、產業資訊、技術新知、市場發展趨勢及案例等資訊,為再生水資源相關資訊公開揭露平台,並提供資訊交流及諮詢等服務。
二、訓練及宣導
配合國內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之推動進度,本(107)年度7月至8月間,本計畫於示範推動方案所在地區,包括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各辦理一場次「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系統」教育訓練,授課重點包含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規定、再生水資源管理系統使用說明、再生水資源媒合與資訊服務介紹,以優化再生水管理制度,建構再生水產業發展友善環境。透過此教育訓練之辦理,除可讓相關人員了解所提供之再生水資源整合服務,熟稔相關管理系統之操作,並已依使用者意見回饋修正管理系統。此外,為促進我國再生水產業發展與技術提升,本計畫於民國107年11月9日配合經濟部水利署「2018前瞻水利發展國際研討會」,辦理一場次「再生水水質監測技術交流研討會」,更邀請以色列Kando公司之執行長Ari Goldfarb以及Reali Technologies公司之執行長Ran Kedem,以及國內產官學研領域專家,包括經濟部水利署綜合企劃組張廣智組長、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偉修廠長、富鈞水資源鄭詠紜總經理、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張添晉教授,以及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環研中心副主任朱敬平博士,就再生水廠的水質監測系統設計、實務操作與相關檢測配套等議題進行演講,並與與會來賓充分進行討論與溝通。
三、更新我國再生水利用量資訊
為確實掌握我國再生水使用現況,建置我國再生水利用量基礎資料,評析再生水利用量成長發展趨勢,本計畫參考歷年經濟部水利署委辦再生水相關計畫之調查作業內容,針對四大股再生水水源 (包括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廢水處理廠、工業用水戶及生活污水戶),調查再生水利用量,總計再生水利用量已達583,814 CMD。在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利用部分,利用量已達45,808 CMD,另計入本(107)年度8月正式完工通水之鳳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之再生水供應量2.5萬CMD,則此股再生水水源利用量已達70,808 CMD;工業區專用下水道系統廢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量約7,387 CMD,相較於105年度的調查成果,增加幅度有限;工業用水大戶之非系統再生水量約498,270 CMD,較105年調查資料增加近4萬CMD,顯示仍有成長空間;生活污水戶之非系統再生水量則約7,349 CMD,與105年度調查成果相當。從四大股再生水水源之再生水利用量調查結果,可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利用以及工業用水大戶之非系統再生水,仍將為我國再生水發展之推動重點項目。
四、運作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
本計畫成立之「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主要任務為協助廢污水廠再生促動媒合、水再生處理技術與市場趨勢評析,並提供專業顧問諮詢以及產業輔導推動服務,擘劃區域再生水利用推動藍圖。本計畫協助經濟部水利署研擬再生水推動策略藍圖,提出四大發展主軸,分別為(1)再生水視為常態水資源開發一環,納入地區水資源基本經理計畫;(2)重大開發計畫應將使用再生水列為環評審議事項,且開發再生水示範區;(3)儲蓄低階再生水資源,作為農業灌溉替代水源;(4)推動再生水產業之發展,帶動經濟發展連鎖效應。此外,考量再生水示範案推動過程中,再生水水質、再生水費及水價訂定方式,為再生水經營業與用水廠商協商之重點項目,本計畫已協助經濟部水利署制定「再生水用於工業用途水質基礎建議值」(經授水字第10720208640號公告),並提出再生水處理成本(再生水廠操作維護成本)建議值,同時編撰「再生水各類許可審查核發作業程序」、「再生水經營業申請手冊」與「自行使用者申請手冊」,以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裁罰基準、再生水換水契約參考要項等文件,作為辦理再生水開發案與執行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業務需求之參考。本計畫並依經濟部水利署指示,辦理一場次「福田水資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媒合說明會」,與配合參與「林園工業區廠商媒合事項說明會」。
五、再生水產業推動
再生水產業範疇以再生水處理為核心,包含水處理、取水及輸水等附屬工程、監控管理設備、再生水經營等主要事業體組成,關聯事業則包括工程技術顧問服務業、營造業、代操作廠商、感測器研發製造銷售及環境檢測廠商。我國相關水處理業者擁有豐富的前端污水處理建設與操作經驗,可從污水處理相關市場業務切入,形塑再生水發展環境,進而推展再生水業務;在工業製程節水以及排水回收再利用方面,國內中小型水處理公司具備豐富系統整合與營運管理等技術服務經驗,具有輸出海外技術服務能量。針對新南向政策18個國家包含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AEC)之10個國家、南亞之6個國家及大洋洲之澳大利亞與紐西蘭,本計畫擇定泰國、馬來西亞、印度作為具開發再生水廠相關建設的潛力國家,而越南及新加坡可以以工業水回收再利用為再生水推動標的,並已根據各國之國情,評析再生水市場潛力,並提出我國再生水產業向海外發展之具體發展方向與建議。此外,我國再生水產業的未來發展,除持續提升再生處理效能及降低能源利用率外,亦建議應思考跨域合作、創新加值,如廠區結合再生能源應用、發展創能水處理技術、結合工業物聯網技術,建構智慧化再生處理系統等方向發展。
六、通用性用水平衡圖維護
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已於民國106年6月8日發布,並於民國107年6月28日修正,為規範我國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之用水計畫提供法源,經濟部亦於民國106年9月15日發布用水計畫書件內容及格式 (經授水字第10620211140號令),所提出之用水平衡圖,為我國工業現行最常被採用之用水平衡圖版本,另科技部以及環保署亦依其權責與管理需求,分別提出不同版本的用水平衡圖。本計畫綜整各部會用水管理法規,歸納出經濟部著重於用水量的管理,科技部則強調水回收再利用的行為,環保署則管控污水回收再利用措施。經比對各版本用水平衡圖,本計畫提出以經濟部版本為基礎,並納入科技部管理精神之通用版用水平衡圖,以水量統計為主要管理精神,各類用水定義參照經濟部內容,並因應再生水發展條例之再生水定義,將工廠內有經處理之重複利用水量,定義為非系統再生水量。回收率的計算上,為促使工業採用新興水資源,並推廣水再生利用,參採科技部之制定精神,將雨水、冷凝水、再生水等納入回收率與製程用水重複利用率的計算中,並可滿足環保署查核之所需,另提出再生利用率指標,以表示總用水量中再生水的使用比例。
七、協助水再生利用推動小組相關行政作業及行政配合事項
本計畫所成立之「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在經濟部水利署之指導下,本年度截至11月中旬為止,參與水再生利用推動相關會議與活動共計38場次,包括2場次陪同水利署拜會廠商、16場次再生水案推動相關會議、2場次再生水水質基礎建議值研商會、1場次再生水代替履行契約專家諮商會、2場次再生水水價訂定方式座談會、4場次再生水推動廠商媒合會議、1場次再生水示範案推動經驗交流座談會、1場次技術參訪、1場次科學園區政策評估會議、5場次國際展覽相關會議,以及3場次國際展覽會。此外,本計畫配合經濟部水利署「2018前瞻水利發展國際研討會」,於民國107年10月17日辦理一場次「鳳山再生水示範案推動經驗交流座談會」,以及於民國107年11月7日協助安排國際專家參訪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之「海淡與水再生創新材料開發及驗證實驗室」。本再生水資源推動服務團定期提供再生水廠示範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再生水廠案與其他具潛勢媒合案之最新推動情形資訊,截至11月中旬為止,已提供20次更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