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標章產品分級標準評估與分期推動規劃 | 拾書所

省水標章產品分級標準評估與分期推動規劃

$ 340 元 原價 400
經濟部水利署為提高省水器材品質,鼓勵民眾換裝省水器材,自87年起積極推廣省水標章制度,105年5月4日總統頒布修正自來水法,增訂第六章之一及第 95-1、95-2、98-1 條,其中95-1條規定「法人、團體、個人於國內銷售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之產品,該產品應具省水標章。」,省水標章由自願性標章,邁向強制性標章。
106年6月7日經濟部依自來水法授權,公告「省水標章管理辦法」,規範省水標章之核發、標示、有效期限、展延、廢止、撤銷、銷售與裝設之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省水標章計11項產品,其中「洗衣機」、「一段式省水馬桶」及「兩段式省水馬桶」依耗水量分為「金級」及「普級」。
水利署為持續推動省水標章產品分級制,除免沖水小便器外之10項產品,研究未來省水標章分級之可能措施與規劃推動期程,本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國內外省水器材產品分級制度分析」、「檢討我國省水標章10項產品分級方式」、「省水標章分級期程規劃」、「配合分級規劃提出至少三項產品之測試方法與標準」及「評估省水標章分級制度之省水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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