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辦理108年機關學校常態化節水評比及節水績優選拔活動相關工作,計畫執行成果如下:
(一)依據機關學校節水行動獎勵原則,辦理政府機關學校節水評比作業。適用評比對象經統計分析:符合獎勵事由之績優單位共計201個單位;而節水成效執行不佳,應派承辦人及業務主管參加節約用水專責人員精進訓練班,共計479個單位。
(二)經濟部推動機關學校常態節水,將節水措施落實於日常生活,經統計108年度評比期間(107年9月至108年8月)各級機關、學校自來水總用水量,較107年度評比期間(106年9月至107年8月)用水量節省水量266.6萬噸,節水率為2.13%。
(三)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經過資格審查、初選、複選和決選三階段進行評選,共計16個單位及2位節水達人脫穎而出,總計共創造節水效益為442.4萬噸。
(四)依據水利署研擬之四項「節水常態化評比指標」,針對各縣市進行常態節水平和作業,前五名依序為臺南市、基隆市、嘉義市、高雄市及臺北市。
(一)依據機關學校節水行動獎勵原則,辦理政府機關學校節水評比作業。適用評比對象經統計分析:符合獎勵事由之績優單位共計201個單位;而節水成效執行不佳,應派承辦人及業務主管參加節約用水專責人員精進訓練班,共計479個單位。
(二)經濟部推動機關學校常態節水,將節水措施落實於日常生活,經統計108年度評比期間(107年9月至108年8月)各級機關、學校自來水總用水量,較107年度評比期間(106年9月至107年8月)用水量節省水量266.6萬噸,節水率為2.13%。
(三)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表揚節約用績優單位及節水達人實施要點」,經過資格審查、初選、複選和決選三階段進行評選,共計16個單位及2位節水達人脫穎而出,總計共創造節水效益為442.4萬噸。
(四)依據水利署研擬之四項「節水常態化評比指標」,針對各縣市進行常態節水平和作業,前五名依序為臺南市、基隆市、嘉義市、高雄市及臺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