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雖然雨量豐沛,惟由於豐枯水期分配不均,因此有賴各大小水庫及水工結構物之調蓄水源,以滿足農業、民生及工業等用水需求;目前現有蓄水與引水建造物達百餘座,依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各蓄水建造物每年需辦理安全檢查,公告為水庫者原則上每五年需辦理一次安全評估,以確保設施安全及供水正常,滿足人民生活需求。
上述各蓄水建造物年度檢查報告依據辦法規定由管理單位於翌年1月底前提送主管機關備查,安全評估報告則由各管理單位辦理完成後,報請主管機關審核;本計畫目的為配合水利署業務需要委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專業協助,以有效掌握各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狀況、提升管理單位人員素質,確保檢查及安全評估之品質。
透過專業機構之協助,除有效掌握各建造物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可能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及對策,並針對複查及安全評估報告審查提供專業整合性意見提送「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委員會議討論。同時考量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所需之專業知識及新知補充,故擬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教育訓練工作,以提升實際進行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執行素質。
上述各蓄水建造物年度檢查報告依據辦法規定由管理單位於翌年1月底前提送主管機關備查,安全評估報告則由各管理單位辦理完成後,報請主管機關審核;本計畫目的為配合水利署業務需要委託專業機構協助辦理蓄水與引水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相關工作專業協助,以有效掌握各蓄水與引水建造物安全狀況、提升管理單位人員素質,確保檢查及安全評估之品質。
透過專業機構之協助,除有效掌握各建造物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可能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及對策,並針對複查及安全評估報告審查提供專業整合性意見提送「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委員會議討論。同時考量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所需之專業知識及新知補充,故擬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教育訓練工作,以提升實際進行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執行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