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三十八 | 拾書所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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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4號【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人民之救濟案】至釋字第781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除給與案】解釋文、解釋理由書及其協同或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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