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程序中,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如不服執行機關之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此為行政執行程序中之主要救濟程序。除此之外,因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事件,其程序進行與地方法院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事件相類,並準用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行政執行法第26條參照),爰實務上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亦得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第三人異議之訴或分配表異議之訴等訴訟尋求救濟,俾維護權益。職是,相關司法裁判見解之脈動及發展,即甚具參考價值。
有鑑於此,本書即就強制執行程序常見之訴訟類型編排,彙整近年來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事件相關之司法裁判,並摘其要旨,俾利查閱參考,希冀對於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均能有所裨益。又本書編輯限於人力及時間短促,編校若有疏漏,尚祈先進賢達賜教指正。
有鑑於此,本書即就強制執行程序常見之訴訟類型編排,彙整近年來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執行事件相關之司法裁判,並摘其要旨,俾利查閱參考,希冀對於實務工作或學術研究,均能有所裨益。又本書編輯限於人力及時間短促,編校若有疏漏,尚祈先進賢達賜教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