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國際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保障,是國際人權非常重要的發展。
金亨植教授運用西方政治哲學與福利國家改革及發展的各種觀點,對公約內涵進行討論。另外,他曾代表韓國及亞洲區域參加聯合國CRPD 委員會,參與多次國家報告審查並提供意見。透過豐富的實務經驗結合理論基礎,深入探究公約各條次的意義,及國家的義務與責任,對CRPD提出周延的分析與解釋。
由福利到人權,不僅闡述障礙者的公民權利,更指出國際社會對障礙者基本權利觀點的演變。金亨植教授特別強調,除了認識到自身為權利的擁有者,障礙者更需要意識到對等義務的角色,善盡一個國家的公民義務及責任,這才是公約對身心障礙者平權最深的期待。
金亨植教授運用西方政治哲學與福利國家改革及發展的各種觀點,對公約內涵進行討論。另外,他曾代表韓國及亞洲區域參加聯合國CRPD 委員會,參與多次國家報告審查並提供意見。透過豐富的實務經驗結合理論基礎,深入探究公約各條次的意義,及國家的義務與責任,對CRPD提出周延的分析與解釋。
由福利到人權,不僅闡述障礙者的公民權利,更指出國際社會對障礙者基本權利觀點的演變。金亨植教授特別強調,除了認識到自身為權利的擁有者,障礙者更需要意識到對等義務的角色,善盡一個國家的公民義務及責任,這才是公約對身心障礙者平權最深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