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二級二審制自89年7月1日起施行,成立臺北、臺中、高雄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及改制原行政法院為最高行政法院,奠定行政訴訟保障人民權利及確保行政權合法行使之基礎,因適逢行政訴訟新制實施二十週年,本院訂於109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於法官學院舉辦「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因具歷史紀念意義,且研討會內容涵蓋數位科技的法治課題、土地行政爭訟、稅務行政訴訟、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大法官平等權解釋、不當勞動、特別權力關係、都市計畫及行政程序等相關議題,甚具參考價值,爰邀集各講座(含報告人及與談人)撰文,並編印「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會議實錄,供學術研究及實務運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