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例言
一、 為加強延攬及留用我國所需外國優秀人才,本會會同相關部會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丨〇7年2月8日正式施行,且為強化留才攬才,本會爰以推動之攬才政策與成效為基石,並依據各界反映及建議,協同相關部會研提該法修正案,並於110年10月25曰施
行。
二、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透過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
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留臺誘因,協助國内企業加速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為我國留才攬才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三、 為利使用者查閱,本彙編除收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其子法之中英文版外,並蒐集整理當前外國專業人才在臺工作、居
留、租稅、退休及保險等方面適用之相關法規及命令,共計65項。
四、 本彙編所收錄為111年9月30曰前現行適用之法規,嗣後新(修)訂或廢止之法規,請參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
以確認更新。
五、 本彙編於發行時雖已經嚴謹校對,惟就所收錄之法規命令内容、編排體例等,恐難免仍有疏漏,尚祈各界不吝賜教,以更臻完備。
國家發展委員會謹識
民國111年10月
一、 為加強延攬及留用我國所需外國優秀人才,本會會同相關部會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丨〇7年2月8日正式施行,且為強化留才攬才,本會爰以推動之攬才政策與成效為基石,並依據各界反映及建議,協同相關部會研提該法修正案,並於110年10月25曰施
行。
二、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透過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簽證、工作、居留相關規定,優化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以建構更友
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留臺誘因,協助國内企業加速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為我國留才攬才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
三、 為利使用者查閱,本彙編除收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及其子法之中英文版外,並蒐集整理當前外國專業人才在臺工作、居
留、租稅、退休及保險等方面適用之相關法規及命令,共計65項。
四、 本彙編所收錄為111年9月30曰前現行適用之法規,嗣後新(修)訂或廢止之法規,請參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
以確認更新。
五、 本彙編於發行時雖已經嚴謹校對,惟就所收錄之法規命令内容、編排體例等,恐難免仍有疏漏,尚祈各界不吝賜教,以更臻完備。
國家發展委員會謹識
民國1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