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是依據《特殊教育法》的規定,以實踐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之目的。該計畫需從學生的特殊教育需求出發,以至少一學期的時間規劃其特殊教育介入和執行成效的評估,是一個教育目標的管理機制。「個別化教育計畫」包含「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和會議決議的書面文件兩部分,透過會議中的協調和溝通,教育工作者、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和家長等人,將對學生新學期的特殊教育服務達成共識並簽名同意,以形成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