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思考,是一座解決問題的迴旋梯,
那個透著光亮的盡頭彷彿觸手可及,
但要到達那上頭前卻有無數的階梯要攀爬。
本書的作者、美國馬里蘭設計學院的教授 艾琳.路佩登Ellen Lupton
談到設計時也說:
或許你躺在地板上,眼睛盯著天花板,
把上頭的斑點和裂縫想像成是一隻捲毛狗在舔著一隻死老鼠;
也或許你到遠地旅行,觀察當地原住民是如何把碾碎的藥草當成止血劑在使用;創造形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過程,
不論它是以什麼型態出現──繪畫、攝影、剪裁、黏貼、或者塗抹雞血,
設計師都有自己獨到的詮釋。
「設計思考」的觀念通常指的是從概念構成、研究、建立原型、到與使用者互動的過程。Alex F. Osborn的《AppliedImagination》和Edward de Bono的《New Think》都解釋了創意的問題解決方法,並加以推廣。
Don Koberg和Jim Bagnall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