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目前不動產稅主要包含交易稅性質的印花稅、契稅與登記費,持有稅性質的地價稅、房屋稅,所得稅性質的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與租金所得稅,還有工程受益費與開發回饋,檢視上述稅目可發現同時存在印花稅、契稅與登記費三種交易稅,也同時存在交易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兩種所得稅,工程受益費與開發回饋儘管不是稅目,但也隱含課稅性質,還有其他規費, 都形成對財產權自由的限制,而構成對財產權人的負擔,各種稅目繁複與重複地課徵,是否符合公平正義與量能課稅原則,值得全盤加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