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黨產條例 法治國原則: 大法官釋憲後之評析 | 拾書所

轉型正義 黨產條例 法治國原則: 大法官釋憲後之評析

$ 600 元 原價 600
2016年民進黨再度執政後,旋以國會優勢通過黨產條例,成立黨產會,執行對適用該條例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就該條例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下命禁止處分、返還、追徵等。概觀黨產會之實踐,凡黨國一體威權時期之一切措施,均為轉型正義欲匡正者。   針對黨產條例違憲性,監察院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後八位法官聲請釋憲,前者遭不受理;後者作出釋字第793號解釋,宣告列為爭點提綱之條文全部合憲。本人曾應邀擔任該號...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