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學研究之最終目的,為妥善保障人民之權利。人民權利保障之內涵,除權利實體內容之保障外,尤應注重權利救濟途徑之維護。若無完善之權利救濟途徑,一切權利保障之規定,無異淪為空談。
本書收錄作者所發表之論文共13篇,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基本人權篇」,論述「工作權」、「財產權」、「原住民人權」、「健康權」等憲法上所保障基本人權之內涵,以及憲法上「人民基本義務」之歷史演進與性質。第二部分為「行政救濟篇」,以「行政訴訟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訴訟參加」與「共同訴訟」等制度之內容,以及「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法律途徑」等重要行政救濟途徑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