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官方文書顯示「尖閣列島事件」的整個過程是不合法的;它既不是琉球的固有領土,也非歷史短暫的沖繩的屬地。這個名詞到了1900年才首次在日本地理刊物中出現,卻不是官方命名的地名,此名詞的使用為世人製造了混亂,讓「尖閣列島」的來龍去脈充滿了迷惑。名字上的迷惑。明治政府在1885年秘密啟動佔據釣魚島的程序,十年後1895年甲午戰爭即將結束,內閣秘密決議「領有」釣魚島和黃尾嶼,其間的官方文書中從不見有「尖閣列島」的名字。「尖閣列島」這個名字到1970年代還給人們帶來混亂。「尖閣列島」地理的迷惑。直到1970年代,日本政府官方文書中「尖閣列島」的地理定義不統一而且十分混亂,顯示日本政府對自稱是固有領土的「尖閣列島」的認識充滿迷惑。「領有尖閣列島」法理依據的迷惑。雖然至今日本政府依然稱是以國際法「無主地」的慣例「合法領有『尖閣列島』」,真相是日本連國內法也沒能夠滿足,所以在法理上日本從來沒有頒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