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限,是人心所想像出來的,所以必須由人心來跨越,唯有當我們的心跨越了原本所感知的界線,身體很快地,就會跟上心所發現的新境界。」――徐國峰史前時代,人類跑步的理由非常簡單:求生。希臘人相信,「健全的心靈寓於健全的身體」,西元前七七六年第一場奧運比的就是跑步。羅馬人則以士兵走兩千步的距離,訂下了一英里的標準長度。到了十九世紀,隨著碼表的發明,一英里賽跑成為評量跑速的標準。一八○四年,英國人巴克雷創下四分五十秒的紀錄,率先將障礙降到五分鐘以內。一九二三年,芬蘭傳奇運動員努米創下四分十秒的紀錄,人們開始期待突破四分鐘障礙的那一天。一九五二年起,有三名跑者決定突破這道障礙。班尼斯特(Roger Banister)是的英國醫學院學生,只能利用短暫時間練跑,重視科學化訓練。澳洲的蘭迪(John Landy)重點放在嚴苛的訓練,相信跑步的王道在於超人的體能與心志。美國堪薩斯出身的桑提(Wes San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