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刑事司改變動必須由下而上「人民為本」,刑事審判應該簡單易懂「人民有感」。人民參審司改政策若能落實,有罪無罪不再是法律人的專家事務,公平正義將是全民參與的社會運動。同時,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底蘊,無非回歸民眾的立場判斷思維,展現世間人情世故的美麗景緻。
林俊益大法官推薦序
人民參與審判,是世界各國訴訟制度的共同發展趨勢,現今全世界已有70多個國家或地區採行人民參與審判,依各國國情、法制、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英美法系國家傾向採行陪審制,歐陸法系國家傾向採行參審制,東北亞的韓國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國民參與審判(陪審參審混合制),日本自2009年5月21日也施行人民參與審判即裁判員制度(本質上是參審制),可見各國都是量身打造精心設計符合本國法制及社會發展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在台灣,司法院早在30年前就對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進行研究,先後草擬完成「刑事參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