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對於民事程序中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之協力義務有詳細之描述,就此一世紀性重大課題,除細究其在德、美、法、日等國家制度思維理路區辨之外,就我國法相關議題之進展亦提出評估意見,應可提供學界及實務界就此議題做更深入研究之參考。
主編序
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第二屆已在2017年8月初順利舉辦完成,本次討論主題為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協力義務─事案解明義務之內涵與界限,因其不僅涉及法系間制度區別,亦與一國對於民事程序中就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是否有證據保管義務及不利證據之提出義務之觀點與相關法理理解有關,此議題在德國爭議數十年,迄今未休,其在我國之學術討論,亦具高度爭議性,足見此一議題對於民事訴訟法發展具有重要之意義,自值得研究民事訴訟法之學者共同參與討論,各抒己見,或能找尋一可期待之民事程序法理建構之發展方向。
本次報告人、與談人及書面協同研究者各自從不同法系國家之制度出發,對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