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福: 有一種幸福, 是讓自己變得更美好 | 拾書所

有。福: 有一種幸福, 是讓自己變得更美好

$ 69 元 原價 69
「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賦予給他們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美國獨立宣言將幸福的追求與生命、自由並列, 造物主所賦予的權利,任何人都不應將之剝奪。 然而在生命、自由無虞的地方,人被剝奪的 常是另一項由造物主賦予人皆生而平等的權利──時間。 更何況用等長的時間追求幸福,會導出不同程度的幸福, 因為人有自主意識去選擇,於是你在24小時內創造的幸福,不會與他者的相同; 有人選擇以個人的滿足為目的。有人選擇以他人的益處為目的。兩種幸福可以並存。 就像,火車站站長不管對工作環境是否喜愛,還是為了乘客的安全而謹慎地值勤, 當中他仍享有經濟安穩、社會地位等個人的滿足。 《有。福》是與另一本《幸,好》相呼應的書, 懷著為他人謀福的動機,透過追求自我成長的方式, 希望陪伴每個渴望幸福的人,互相鼓勵,一同追求「好有幸福」的生活。 書名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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