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秉常 (1896-1965),廣東佛山人,香港聖士提反男子中學 (St. Stephen’s College) 畢業,香港大學工學士、榮譽法學博士。曾任軍政府總務廳印鑄科長、上海滬杭鐵路局職員、出席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秘書、瓊海關監督、廣東特派交涉員暨粵海關監督、廣州大本營外交部秘書、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關務署長兼外交部顧問。北伐完成後,任國民政府首屆立法委員暨外交委員會委員兼民法修訂委員會召集人。1932年1月一度出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不久,任第二屆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兼憲法起草委員會主稿委員。1941年7月再度出任外交部政務次長,1942年1月任中華民國駐蘇聯大使,1949年4月卸任後取道香港,旅居法國。1956年5月蔣中正總統聘為國策顧問,旋出任司法院副院長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本書為傅秉常在世的最後四年日記,這段期間,雖有陳誠副總統的去世,但在蔣中正的第三任總統任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