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被界定為一種政治制度形式,其實是錯誤地被等同於代議制度以及法治國家。這簡直就像是讓民主躺到Procuste的床上般地隨意肢解,折斷其翅膀。
事實上,我們一直反覆思索的,都是要喚醒民主內在中,解放的發動力……幾乎或完全見不到對民主的墮落、落入寡頭專制或威權主義,提出質問。提出少數人拒絕全盤接受民主之現狀,不願只因為民主/極權主義這極度明顯的反差,就感到欣慰,而嘗試以別種方式來思考民主。因為那種看法使人以為,所有不是極權主義的,就必然屬於民主。我們可以了解,用這種尺度去測量,那些還不到極權主義程度之民主的墮落,就可以為人忽略,因為根本就不知道要如何去辨識它們。
罕有詮釋者以1843年的馬克思之觀點,以其理解到的民主與國家間那原則上的對立關係,來探索「真正的民主」;更罕見的是嘗試去思索民主的真義,也就是激進的民主,或是野性的民主,又或是生於反抗的民主。一個批判的政治思索之源頭,似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