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的孩子 | 拾書所

殺人犯的孩子

$ 237 元 原價 300
◎一人犯罪,全家受害的「連坐文化」 這樣的場景,即使在台灣也很常見。 →犯罪者的父母,因為沒有教育好孩子而道歉,即便犯罪者本身可能已經成年,甚至與家人鮮少往來。 →犯罪者的兄弟姊妹,代替犯罪者向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致歉,即便這些兄弟姊妹可能已經各自有了家庭。 →犯罪者的伴侶、配偶,被認為不可能事先不知情,或者一開始就被認定可能是共犯。 →犯罪者的孩子,被同儕或同儕的父母歧視,甚至被視為潛在犯罪者。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應該將犯罪者與其家屬視作個別獨立的存在,但媒體的暗示與文化上的習慣,讓許多人仍會在接觸到社會案件時,忍不住這麼想── →他爸媽是怎麼教的? →他老婆/老公怎麼可能不知道他幹出這種事? →怎麼不想想如果是他的老婆/女兒/小孩受害呢? →我家的孩子還是不要跟他的小孩玩在一起比較好,免得被帶壞。 不能說,但可以做。於是當一個家庭出了一個犯罪者,而這個事件又登上新聞版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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