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害羞史初探
一九三九年十月,新學期伊始,戰火漫及了牛津大學,校舍被徵用為醫院、空襲預警中心和自倫敦撤離的孕婦的避難所。拱門、方院、庭院都漆上了白色線條,方便師生在燈火管制期間看清道路。在學校草坪上,沙包和帆布草草搭蓋成了防空洞。
但奧里爾學院有名大一新生卻幾乎沒去想戰爭的事。這位來自南非的年輕人叫萊特(David Wright),個性十分害羞,只要是清醒時,害羞就會占據著他整個大腦,甚至快讓他變成了隱士。日子一天天過去了,他仍舊沒有跟任何人說過話。由於女學生被迫離開女子學院,原本男學生專用的餐廳和公共休息室現在必須與她們共用。萊特日後寫過一件事,有人介紹他認識一個女同學,他「握了握手,什麼也說不出來,臉上慢慢但明顯地浮現出晚霞的色澤,人呆立在原地,思緒亂成一片,直到那個女孩神經崩潰,逃之夭夭」。
萊特是幸運的,厭煩的心理終究戰勝了靦腆的個性,他決心迎頭解決這個問題,方法是在火車上找人搭訕。當時,火車隔成一小間一小間的封閉包廂,坐在裡面時,如果有陌生人來攀談,你很難躲得掉。這場風險很高的遊戲有時讓他尷尬不已,想像被他逮住的陌生人不由自主朝緊急煞車索移動雙手。不過不要緊,他已經開始努力了,他會終生盡力讓自己習慣社交的緊張心情。他認為划船是無用的活動,但提供了與人接觸的管道,所以聰明地加入大學的划船社團。基於相同的理由,他打起了他認為同樣沒有意義的橋牌,但果然猜對了,要加入對話非常容易,因為話題永遠繞著橋牌打轉。
萊特在一九四二年畢業,立志成為詩人。他進入蘇活大學繼續進修,導師中有音樂家、藝術家、作家與巴黎蒙帕納斯區來的流亡人士,他們經常在狄恩街、老康普頓街和拉斯波恩廣場的酒吧碰面。這群因為對於藝術、文字和酒精的興趣而結合的朋友同好,每到晚上就聚在一塊,一下就從點頭之交變成密友知己。萊特還發現,就像史上無數怕羞的人,他可以靠一種約上萬年前調配出來的液體減緩害羞症狀,這東西當初說不定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而發明的。那個液體就是啤酒。
萊特從來沒有擺脫掉羞怯,只是巧妙地迴避它。他成為那票蘇荷人的中堅分子,憑藉聰明才智過日子,老拿酒吧菸灰缸裡的菸頭捲成菸抽。他還會轟地發出喇叭般的古怪笑聲,聽到的人都要嚇一大跳。他是個大塊頭,高六英尺二英寸,亂蓬蓬的頭髮近乎全白,儘管如此,也有一定的個人魅力。一九六○年代中葉,他是利茲大學的駐校詩人,在校園附近的芬頓酒吧舉辦即興專題研討時,總吸引一大群的學生。
他的詩歌裡有諷刺,有對話,而且從容自信──都是他嚮往但自身欠缺的特質。他的詩詞集成了一本本的薄冊,如果放在一般的書架上,足以占去半層的位置,但他過於謙遜客氣,反而未能廣為人知。他不像大多數比較大膽的作家,不過還是寫出了一部改變讀者生活的作品:他與愛爾蘭藝術家史威夫特(Patrick Swift)合寫了一本介紹葡萄牙阿爾加維地區的指南,讓英國中產階級認識了該地區,也掀起在那裡購置第二棟房子的熱潮。萊特和史威夫特經常被撞見一塊上蘇活區的酒吧,兩人不出聲地交談,互相打著手勢,熱烈地點著頭,無視酒吧其他客人投來的迷惑目光。
因為萊特有個更嚴重的問題加劇了他的害羞。他七歲時,一場猩紅熱導致他重度失聰,他始終沒有弄清楚,究竟是耳聾導致了害羞,或者耳聾只不過是加重了害羞,但他知道耳聾和害羞都像是被世界放逐了。由於只能讀唇語,他與人交談時分辨不出微妙之處,也不能有隨興的插話或是隨口的岔題,使得他看上去似乎不注重社交禮儀。而在牛津大學就學期間,他始終堅持著男大學生要互稱「先生」的怪念頭。他發現耳聾帶來一個令人格外苦惱的問題,那就是會讓其他害羞者感到尷尬,因為他們與他交談時必須誇大嘴型,即使如此,也仍舊存在著被誤解的風險,讓每一次偶遇多了一層的危險。
耳聾不只讓他聽不見,也讓他無法聽見旁人的談話,所以他無法判斷聚會的氣氛,注意力一次只能集中在一個說話者身上。而且,他必須設法占據背光的座位,才能夠看清楚說話者的臉。正常交談中的標點符號──暗示我們與交談對象有所共鳴的點頭、揚眉或表示贊許的低語──都超出了他的能力。對萊特來說,口頭語言永遠不是歡快的聲音,只是枯燥傳達字面意義的工具。
⧚
我並非那種凡事只想到自己的人,不會把自己的羞怯想像成與失聰不相上下的不幸。但是,我確實認為,對於我要討論的主題,萊特的困境以一種極端形式提出若干的基本問題。我想討論的遠遠不只是膽怯或恐懼而已,害羞也算得上是某種社交失聰──聽不清非語言暗示,感覺抓不到維持住公共生活的那條隱形線。就好像是赴宴遲到了,而別人已經差不多三杯啤酒下肚,彷彿進入一種被施了魔法的狀態,可以暢談某些事先約定好的話題。
我和萊特一樣,一生都在努力,想要破解別人似乎覺得很自然的事。打一組新的電話號碼前,我仍得先寫下對方接起時我要說的話,就像拿著公司腳本的客服中心員工。(對害羞的人來說,接電話的人看不見他,這應該是一種解脫,就像《綠野仙蹤》裡的奧茲巫師從屏幕後方發出聲音一樣。但不知怎麼回事,事實並非如此。)我有一本筆記,上頭抄著閒聊的話題,以免找不到話聊。不過,不管本子抄得多滿,我好像還是會詞窮。現在參加聚會時,我不再像過去那樣死盯著書架或冰箱磁鐵,而是學會了露出神祕的笑容,希望這個微笑讓人認為我覺得眼前上演的人間喜劇非常有趣,我並沒有因為自己置身事外而慌張失措。
但真正問題其實發生在不拘禮節的情況下,也就是偶遇時應當要能憑空想出幾句話,自然而然交談起來。在工作場合中,此類情況發生在影印機旁一類的地方。在辦公室生活中,影印機相當於教區的幫浦水泵,大家在此交換八卦,鞏固聯盟。走廊也是一樣,它照理是通往他處的直接途徑,卻成了偶遇與徘徊的非正式地點。在這種中介空間,我就會失靈,始終不知該不該停下腳步打招呼,也不知道該逗留多久。我可能經過了兩個正在深入交談的同事,停下腳步想問候一句,但他們繼續談話,我不知何時插嘴才好。最後,我只是簡單微笑點個頭就溜走了,就讓他們繼續聊吧。
演化人類學家鄧巴(Robin Dunbar)計算發現,交談規模有一個自然的極限,即是四個人。如果人數多於四個,沒有人能對參與交談的所有人保持注意力,這一夥人會分成人數更少的群體。 多年下來,我發現鄧巴規則相當可靠,但知道問題的關鍵並不會讓問題更容易解決。當交談的人群三三兩兩分散開來後,我設法加入其中一組,腦中卻又會聽到另一組,無法置若罔聞。到了最終,我哪一組也沒加入,而是晾在兩組人之間,他們無視對方,也無視我的存在。常常,當我置身一群人中間時,小圈子會突然像在橄欖球場上並列爭球一樣閉合起來,留下我呆立在外頭,因為圈內的成員忘了我的存在,心不在焉地將我輕輕推了出來。
想出適當的話語,或者起碼表面上還行的話語,並非一件易事。但是,正如萊特的發現,語言根本不是智人的第一語言。人類的獨立臉部肌肉比其他動物都來得多,即使在上顎和喉頭尚未充分發育,頂多只能像其他猿類咕噥、尖叫和嗚咽之時,我們也可以移動嘴唇、臉頰和眉毛,向旁人傳達我們的想法。我們開始將微笑時眼角浮出的魚尾紋看成愉快滿足的符號,我們學會發出笑聲,這種有撫慰作用的音樂是其他動物無法發出的,也是害羞者覺得難以偽裝的。
除了動作、表情和咕噥聲這些無聲語言以外,人類也發展出一套複雜且不斷演化的觸感禮儀。成年後,我很緊張地觀察到,擁抱已經從邊緣之道變為社交生活日常,各種變化版本也快速增加,比如法式吻頰禮,比如那種「兄弟擁抱」──雙手垂直交握,接著往前一拉,兩人用肩膀互撞。我總認為擁抱是一種自然和人為的奇怪混合物,說它自然,因為身體接觸是我們在嬰兒階段第一個學會的語言,而且它會釋放腦內啡,其他猿類也會做。說它人為,因為雙方必須默默同步進行──擁抱跟握手不同,握手的主動者和接受者無需同步。
對於真正不擅長交際的人來說,握手也可能是很累人的。我年輕時握手總是笨手笨腳,不是伸錯了手(身為左撇子也於事無補),就是沒握到對方的手掌,只抓住了手指頭。後來,等到度過漫長握手藝術的實習階段,才發現握手已經開始停止通用,我必須趕緊再學習擁抱這個新技能,或者起碼允許他人來擁抱自己,而我則勉強做出某種「熊掌抱」──雙臂軟綿綿垂在對方的背後。擁抱我就像要抱住一個稻草人一樣。
一九三九年十月,新學期伊始,戰火漫及了牛津大學,校舍被徵用為醫院、空襲預警中心和自倫敦撤離的孕婦的避難所。拱門、方院、庭院都漆上了白色線條,方便師生在燈火管制期間看清道路。在學校草坪上,沙包和帆布草草搭蓋成了防空洞。
但奧里爾學院有名大一新生卻幾乎沒去想戰爭的事。這位來自南非的年輕人叫萊特(David Wright),個性十分害羞,只要是清醒時,害羞就會占據著他整個大腦,甚至快讓他變成了隱士。日子一天天過去了,他仍舊沒有跟任何人說過話。由於女學生被迫離開女子學院,原本男學生專用的餐廳和公共休息室現在必須與她們共用。萊特日後寫過一件事,有人介紹他認識一個女同學,他「握了握手,什麼也說不出來,臉上慢慢但明顯地浮現出晚霞的色澤,人呆立在原地,思緒亂成一片,直到那個女孩神經崩潰,逃之夭夭」。
萊特是幸運的,厭煩的心理終究戰勝了靦腆的個性,他決心迎頭解決這個問題,方法是在火車上找人搭訕。當時,火車隔成一小間一小間的封閉包廂,坐在裡面時,如果有陌生人來攀談,你很難躲得掉。這場風險很高的遊戲有時讓他尷尬不已,想像被他逮住的陌生人不由自主朝緊急煞車索移動雙手。不過不要緊,他已經開始努力了,他會終生盡力讓自己習慣社交的緊張心情。他認為划船是無用的活動,但提供了與人接觸的管道,所以聰明地加入大學的划船社團。基於相同的理由,他打起了他認為同樣沒有意義的橋牌,但果然猜對了,要加入對話非常容易,因為話題永遠繞著橋牌打轉。
萊特在一九四二年畢業,立志成為詩人。他進入蘇活大學繼續進修,導師中有音樂家、藝術家、作家與巴黎蒙帕納斯區來的流亡人士,他們經常在狄恩街、老康普頓街和拉斯波恩廣場的酒吧碰面。這群因為對於藝術、文字和酒精的興趣而結合的朋友同好,每到晚上就聚在一塊,一下就從點頭之交變成密友知己。萊特還發現,就像史上無數怕羞的人,他可以靠一種約上萬年前調配出來的液體減緩害羞症狀,這東西當初說不定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而發明的。那個液體就是啤酒。
萊特從來沒有擺脫掉羞怯,只是巧妙地迴避它。他成為那票蘇荷人的中堅分子,憑藉聰明才智過日子,老拿酒吧菸灰缸裡的菸頭捲成菸抽。他還會轟地發出喇叭般的古怪笑聲,聽到的人都要嚇一大跳。他是個大塊頭,高六英尺二英寸,亂蓬蓬的頭髮近乎全白,儘管如此,也有一定的個人魅力。一九六○年代中葉,他是利茲大學的駐校詩人,在校園附近的芬頓酒吧舉辦即興專題研討時,總吸引一大群的學生。
他的詩歌裡有諷刺,有對話,而且從容自信──都是他嚮往但自身欠缺的特質。他的詩詞集成了一本本的薄冊,如果放在一般的書架上,足以占去半層的位置,但他過於謙遜客氣,反而未能廣為人知。他不像大多數比較大膽的作家,不過還是寫出了一部改變讀者生活的作品:他與愛爾蘭藝術家史威夫特(Patrick Swift)合寫了一本介紹葡萄牙阿爾加維地區的指南,讓英國中產階級認識了該地區,也掀起在那裡購置第二棟房子的熱潮。萊特和史威夫特經常被撞見一塊上蘇活區的酒吧,兩人不出聲地交談,互相打著手勢,熱烈地點著頭,無視酒吧其他客人投來的迷惑目光。
因為萊特有個更嚴重的問題加劇了他的害羞。他七歲時,一場猩紅熱導致他重度失聰,他始終沒有弄清楚,究竟是耳聾導致了害羞,或者耳聾只不過是加重了害羞,但他知道耳聾和害羞都像是被世界放逐了。由於只能讀唇語,他與人交談時分辨不出微妙之處,也不能有隨興的插話或是隨口的岔題,使得他看上去似乎不注重社交禮儀。而在牛津大學就學期間,他始終堅持著男大學生要互稱「先生」的怪念頭。他發現耳聾帶來一個令人格外苦惱的問題,那就是會讓其他害羞者感到尷尬,因為他們與他交談時必須誇大嘴型,即使如此,也仍舊存在著被誤解的風險,讓每一次偶遇多了一層的危險。
耳聾不只讓他聽不見,也讓他無法聽見旁人的談話,所以他無法判斷聚會的氣氛,注意力一次只能集中在一個說話者身上。而且,他必須設法占據背光的座位,才能夠看清楚說話者的臉。正常交談中的標點符號──暗示我們與交談對象有所共鳴的點頭、揚眉或表示贊許的低語──都超出了他的能力。對萊特來說,口頭語言永遠不是歡快的聲音,只是枯燥傳達字面意義的工具。
⧚
我並非那種凡事只想到自己的人,不會把自己的羞怯想像成與失聰不相上下的不幸。但是,我確實認為,對於我要討論的主題,萊特的困境以一種極端形式提出若干的基本問題。我想討論的遠遠不只是膽怯或恐懼而已,害羞也算得上是某種社交失聰──聽不清非語言暗示,感覺抓不到維持住公共生活的那條隱形線。就好像是赴宴遲到了,而別人已經差不多三杯啤酒下肚,彷彿進入一種被施了魔法的狀態,可以暢談某些事先約定好的話題。
我和萊特一樣,一生都在努力,想要破解別人似乎覺得很自然的事。打一組新的電話號碼前,我仍得先寫下對方接起時我要說的話,就像拿著公司腳本的客服中心員工。(對害羞的人來說,接電話的人看不見他,這應該是一種解脫,就像《綠野仙蹤》裡的奧茲巫師從屏幕後方發出聲音一樣。但不知怎麼回事,事實並非如此。)我有一本筆記,上頭抄著閒聊的話題,以免找不到話聊。不過,不管本子抄得多滿,我好像還是會詞窮。現在參加聚會時,我不再像過去那樣死盯著書架或冰箱磁鐵,而是學會了露出神祕的笑容,希望這個微笑讓人認為我覺得眼前上演的人間喜劇非常有趣,我並沒有因為自己置身事外而慌張失措。
但真正問題其實發生在不拘禮節的情況下,也就是偶遇時應當要能憑空想出幾句話,自然而然交談起來。在工作場合中,此類情況發生在影印機旁一類的地方。在辦公室生活中,影印機相當於教區的幫浦水泵,大家在此交換八卦,鞏固聯盟。走廊也是一樣,它照理是通往他處的直接途徑,卻成了偶遇與徘徊的非正式地點。在這種中介空間,我就會失靈,始終不知該不該停下腳步打招呼,也不知道該逗留多久。我可能經過了兩個正在深入交談的同事,停下腳步想問候一句,但他們繼續談話,我不知何時插嘴才好。最後,我只是簡單微笑點個頭就溜走了,就讓他們繼續聊吧。
演化人類學家鄧巴(Robin Dunbar)計算發現,交談規模有一個自然的極限,即是四個人。如果人數多於四個,沒有人能對參與交談的所有人保持注意力,這一夥人會分成人數更少的群體。 多年下來,我發現鄧巴規則相當可靠,但知道問題的關鍵並不會讓問題更容易解決。當交談的人群三三兩兩分散開來後,我設法加入其中一組,腦中卻又會聽到另一組,無法置若罔聞。到了最終,我哪一組也沒加入,而是晾在兩組人之間,他們無視對方,也無視我的存在。常常,當我置身一群人中間時,小圈子會突然像在橄欖球場上並列爭球一樣閉合起來,留下我呆立在外頭,因為圈內的成員忘了我的存在,心不在焉地將我輕輕推了出來。
想出適當的話語,或者起碼表面上還行的話語,並非一件易事。但是,正如萊特的發現,語言根本不是智人的第一語言。人類的獨立臉部肌肉比其他動物都來得多,即使在上顎和喉頭尚未充分發育,頂多只能像其他猿類咕噥、尖叫和嗚咽之時,我們也可以移動嘴唇、臉頰和眉毛,向旁人傳達我們的想法。我們開始將微笑時眼角浮出的魚尾紋看成愉快滿足的符號,我們學會發出笑聲,這種有撫慰作用的音樂是其他動物無法發出的,也是害羞者覺得難以偽裝的。
除了動作、表情和咕噥聲這些無聲語言以外,人類也發展出一套複雜且不斷演化的觸感禮儀。成年後,我很緊張地觀察到,擁抱已經從邊緣之道變為社交生活日常,各種變化版本也快速增加,比如法式吻頰禮,比如那種「兄弟擁抱」──雙手垂直交握,接著往前一拉,兩人用肩膀互撞。我總認為擁抱是一種自然和人為的奇怪混合物,說它自然,因為身體接觸是我們在嬰兒階段第一個學會的語言,而且它會釋放腦內啡,其他猿類也會做。說它人為,因為雙方必須默默同步進行──擁抱跟握手不同,握手的主動者和接受者無需同步。
對於真正不擅長交際的人來說,握手也可能是很累人的。我年輕時握手總是笨手笨腳,不是伸錯了手(身為左撇子也於事無補),就是沒握到對方的手掌,只抓住了手指頭。後來,等到度過漫長握手藝術的實習階段,才發現握手已經開始停止通用,我必須趕緊再學習擁抱這個新技能,或者起碼允許他人來擁抱自己,而我則勉強做出某種「熊掌抱」──雙臂軟綿綿垂在對方的背後。擁抱我就像要抱住一個稻草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