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最新條文已經配合大法官釋字第349號解釋,修正物權法定主義並增訂登記對抗條文,以大幅擴張物權自治的空間,這些修正的物權法法理基礎為何,修正後的條文如何解釋適用,都有待學說和實務進一步闡述。作者即是對於此類修正條文的提倡者,曾參與中國大陸物權法立法過程的重大爭議討論,也是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及內政部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研訂專案小組委員,本書除對於物權編的規定為全面性論述外,也特別引述新條文已出現的實務見解,閱讀本書將可掌握最新條文的解釋適用和物權法的發展趨勢。
本書特色
一、重視法律的本土化
二、採經濟分析方法
三、重推理而非資料的堆砌
四、引用美國法資料
五、例題暨解題分析
本書特色
一、重視法律的本土化
二、採經濟分析方法
三、重推理而非資料的堆砌
四、引用美國法資料
五、例題暨解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