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第三卷(下) | 拾書所

美學第三卷(下)

$ 411 元 原價 520
本書講述美學的範圍和地位、美和藝術的科學研究方式、藝術美的概念等。
研究用感性因素創造出作品中所形成的各門藝術體系,因為只有憑這最後的形象塑造,藝術作品才成為具體的、實在的,本身獨立自足的個體。
藝術的這種新的實際存在本身固然全部都應屬於某一個整體,但是因為這個整體只有在當前感性領域裡才變成實在的,所以理想現在就要消溶在它的組成部分裡,使這些組成部分各有獨立自足的地位,也可以互相交錯、互相聯繫或互相補充。

Hegel的美學被認為是自Aristotle以來最偉大的美學理論,許多學者專家都受其思想影響,諸如,德國社會學家及哲人Theodor W. Adorno、現象學及存有論大師Martin Heidegger、匈牙利馬克思主義哲學家和文藝批評家György Lukács、法國解構主義大師Jacques Derrida和美哲Arthur Coleman Danto。
依Hegel的闡釋,其美學分為三個部分:
1.普遍的部分(universal part)——把藝術美視同為一種普遍的觀念及普遍的理想。
2.分殊的部分(particular part)——檢視這種理想在三個不同階段實現其自身的梗概:
(1)象徵藝術——包括了古代希臘藝術之前的所有事物
(2)經典藝術——希臘、羅馬時代的藝術
(3)浪漫藝術——隨著基督教出現世界舞臺而突現的藝術
3.獨特的部分(singular part)——依其所具有的「向內性」(inwardness,本性)由小至大的順序檢視五種主要藝術:建築、雕刻、繪畫、音樂和詩歌。
如是,Hegel把他的美學觀——藝術的內容即觀念,藝術的形式即令人感到官覺上享受的形象,藝術正是把這兩者調和成一種自由統一的整體——系統地予以揭示。

──蕭振邦(導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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