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澳門回歸以來,隨著基本法的實施,有必要進一步深入思考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性質、特徵與基本原則。這裏有三個問題首先值得探討:第一,如何看待行政主導與三權分立的關係?第二,如何更好地概括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第三,如何看待香港政治體制與澳門政治體制的差異?
以上三個問題,是我們研究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三個最基本問題,也是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這些問題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對基本法政治體制的認識。深化政治體制的認識,其實質就是要探討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和發展趨勢,並能夠運用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來處理政治體制的實際問題。
本書選編了蕭蔚雲教授有關港澳政治體制的主要學術論文。其中香港方面共7篇,澳門方面4篇。蕭蔚雲教授是我國著名的憲法和基本法專家,曾參與香港回歸和澳門回歸工作,並擔任兩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的負責人。他提出的行政主導是基本法主要立法原意,行政長官制是我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地方政權組織形式,行政會議(澳門叫行政會)是實現行政與立法互相配合的制度設置等學術觀點,對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理論研究與現實運作有一定指導作用。
以上三個問題,是我們研究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三個最基本問題,也是我們首先要回答的問題。這些問題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對基本法政治體制的認識。深化政治體制的認識,其實質就是要探討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和發展趨勢,並能夠運用政治體制的基本原則來處理政治體制的實際問題。
本書選編了蕭蔚雲教授有關港澳政治體制的主要學術論文。其中香港方面共7篇,澳門方面4篇。蕭蔚雲教授是我國著名的憲法和基本法專家,曾參與香港回歸和澳門回歸工作,並擔任兩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的負責人。他提出的行政主導是基本法主要立法原意,行政長官制是我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地方政權組織形式,行政會議(澳門叫行政會)是實現行政與立法互相配合的制度設置等學術觀點,對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理論研究與現實運作有一定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