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遊中古英格蘭:城堡與騎士、修院與僧侶 豪奢貴族與貧困農民的浮誇對比 最能代表中古時期十四世紀英格蘭 | 拾書所

漫遊中古英格蘭:城堡與騎士、修院與僧侶 豪奢貴族與貧困農民的浮誇對比 最能代表中古時期十四世紀英格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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栩栩如生,超乎想像
景觀│民眾│日常生活│服裝│旅遊│居住│飲食│風俗│娛樂

十四世紀的中古英格蘭究竟是什麼模樣?
0 工作九天,只賺到一瓶果醬?甘苦人窮到連盤子都吃?而貴族的餐桌上,竟然出現活畫眉鳥……
0 新年從什麼時候開始呢?一月一日?三月二十五日?還是九月二十九日?
0 鸚鵡螺髮型、羽毛帽、曲線畢露的緊身「宮廷褂」、飾品垂到地板的長袖管。令人大開眼界的浮誇時尚。
0 適婚男女如果拒婚,不但要被罰款,還有可能被關?而兩名男士當眾接吻,並不具有任何性意味?
0 聖地亞哥、羅馬、科隆、耶路薩冷。六百年前,朝聖之旅已經是人人嚮往的熱門旅行。


如果想了解身處的這個世紀,最好的方法,便是到其他世紀去看看。
  十四世紀的英格蘭,是最接近大眾認知的「中古」概念,騎士、馬上比武、規矩禮節、藝術與建築等等;這個時期甚至被看作是整個中古時期的縮影:英格蘭內戰、對抗鄰國蘇格蘭與法蘭西的戰爭、修院隱修制度、教堂建築、教會修士的傳道、苦修教徒、饑荒、十字軍東征、農民叛亂,以及最重要的黑死病,十四世紀是了解中古英格蘭最豐富的時期。
  本書以擬真的筆法來書寫歷史,參考大量史料,年鑑、信件、家庭帳冊、詩集、公告以及大英圖書館提供的珍貴歷史繪畫,還原出六百年前的時空場景,景觀與文物、風俗與民情,栩栩如生,歷歷在目。開啟書頁,策馬踏上時空之旅,漫遊十四世紀的英格蘭巷弄,正是了解中古世紀最佳的臨場體驗。
*珍貴歷史繪畫圖集

內文摘錄
第八章 飲食吃喝

很多現在人們喜愛的食物,在當時無法取得。當時沒有馬鈴薯或番茄,它們的原產地在這個時候還沒有被發現。基於同樣的原因,這時候也沒有火雞肉可吃,那麼耶誕節你的餐盤上會放著什麼食物呢?如果你負擔得起,餐盤上擺的可能是天鵝、鵝肉、牛肉、火腿或培根。
整座市場也沒辦法買到胡蘿蔔,因為當時的蘿蔔屬於不適合食用的野生紫色品種,能吃的種類都還沒有栽培出來。米飯只有小規模的進口,而通常在義大利、西西里等地製造的通心粉,此刻還沒有在英格蘭亮相。和所有真實的旅人一樣,你別無選擇,只能吃在地的食物。在許多情況下,你會發現除此之外惟一的選擇就是挨餓。如果一成不變的水煮培根肉、黑麥麵包和青豆菜單讓你
倒胃口,那麼你應該慶幸,自己不是待在一間食物霉壞的屋子裡:培根已經酸腐發臭、麵粉被老鼠飽餐,而青豆則變得潮濕霉爛。

進食的時刻規律
現代人每天吃三頓豐盛大餐,但在中古時期的英格蘭不適用。在這個時代,你每天只能吃兩餐。除了極少數身分地位高、不知節制的人以外,人們通常不吃早餐。一名屋主可能會拿麵包和起司當午餐,特別是如果他預備騎馬走遠路,或是要迎接勞碌的一天時,更會如此;不過大致上,他到午餐以前是不會進食的。午餐是一天當中主要的一餐,通常是在早晨十點到十一點之間用膳,時間早晚視季節而定。接下來是晚餐,這就更加簡單了,大約在下午到傍晚的時候,也就是四到五點鐘的時間用飯。雖然中古時代的日常飲食和今天我們的健康用餐觀念並不一致(比方說:他們將捲心菜反覆燉煮,直到裡面的維生素C都被破壞殆盡為止),不過仍然是有項好處:它為接下來的早晨提供最大的能量補給,因為人們還有一整天的工作勞動,以消耗掉卡路里。
你找遍另外一個重要的烹飪規律,起因自對於吃肉的嚴格規定。教會規定人們,在每個禮拜的星期三、星期五與星期六,還有從大齋節起到基督降臨節(耶誕節前四星期)這段時間都禁止食用動物的肉。這些日子加起來超過半年。在大齋節當天,甚至連雞蛋都在禁吃之列。這項規定既然施行於整個社會,甚至連國王陛下在內都需要遵守,因此沒有任何旅店主人或貴族恩主,敢在你造訪的時候打破它。在禁食肉類的日子,吃肉的人很容易就會遭到舉報,扭送教會裁判庭。這是條原罪,而且將會訴諸犯男或犯女的良心,直到他或她藉由告解、獲得救贖以後,教會的審判庭才會判處恩赦或是刑罰。
飲食規律的第三個層面,就完全視季節當令可取得的食材而定。水果在秋季更加新鮮,而在收成的時節,從白麵包到水果餡餅等所有的食品都變得十分充裕。肉類的供應,在秋末時節也很充足。在冬季那幾個月裡餵食牲畜的代價,意味著許多動物在聖馬丁節(十一月十一日)將被宰殺。這些肉品裡,許多會馬上被烤來吃掉,其他的則用鹽醃起來,留著冬天吃。果菜園裡的產品明顯是季節性的,實際上,蔬菜類食材或許可以說是所有食物裡最依當令季節而變動的產品;與此同時,它們沒有什麼經濟上的價值,所以也沒有遠距離的蔬果貿易。至於魚類,種類在夏季較多且新鮮,這時各個海域並不那麼凶險,而且來自沿海市鎮的商人有較長的日照時間,以運輸他們的漁貨到內陸市場販售。冬季的時候,魚市場裡賣的主要是醃魚或魚乾。甚至連烹調這些食物的形式,也隨著季節變易而有所改變。夏季的時候,烹煮食物大多在戶外進行。這麼做,有部分原因是氣候的關係,另外有部分是因為在小房子的爐灶上烹煮,容易在室內造成無法忍受的高熱。夏末和秋天時,社群集體烹煮、烤肉很普遍;冬天的時候,食材比較不新鮮,而且更常使用燉煮來烹調。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當你想念愛吃的食物(尤其是肉類製品)時,你的願望通常很難實現。一天裡的特定時段,一週裡的特定日子,還有一年裡的各個季節,都是影響飲食的因素;比起今日世界,它們在當時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農民的家常飲食
農民可分為富農與貧農;用不著說,有三十畝地身家的已婚自耕農地主,吃得當然比沒地沒菜園的單身勞工要好很多。飢餓的旅人,在那些糧食缺乏的地方不受歡迎,是同樣無須多說就能明白的道理。但是,且讓我們假定:你正在一戶地主的家裡的餐桌前入席,這戶人家的房子有三間隔間,這種房子格局,我們在上一章已描述過。
在你的面前,可能會擺著好幾款種類的麵包。本世紀初年的時候,黑麥麵包相當普遍,另一種由小麥和黑麥麵粉混合製成的「馬斯林」(maslin)麵包也很盛行。一直到一三五○年以前,你都不大可能在自耕農的家裡吃到精緻的白麵包。不過,假如招待你的屋主保留一塊地,勤加施肥,用來種小麥,在一些特殊的日子裡(尤其你又是客人),你還是有可能吃到白麵包。在其他時候,你會發現餐桌上的麵包,要不是由大麥作成(特別是西邊的幾個郡)就是燕麥,或者是燕麥混合小麥麵粉製。除了麵包,你面前或許還有麥餅(尤其是在北方)。如果這些食物不合你的胃口,那可以考慮吃「馬麵包」。這種麵包是由一種落花生磨製的麵粉,加上麥麩、豆莢製成的。如果當時的人用奇怪的眼光打量著你,那是因為「馬麵包」並不是給人吃的食物。但是在有些地方,你可能會吃到一種叫做「托特」(tourt)的全穀類麵包。這種麵包出爐後,切成薄片,盛在木盤或錫盤上供人食用。使用結束後,這些木盤會被拿去給豬吃,因為木盤上頭已經浸透吸飽肉汁。在農民的家裡,沒有什麼東西是可以直接丟棄浪費的,即使是盤子也能吃。
和你所推測的一樣,麵包在中古時代的農民飲食裡,扮演重要的角色。正因為如此,麵包的價格一直由法律所控管〔「麵包敕令」(Assize of Bread)〕。可是,購買麵包這件事情卻純粹屬於城市裡的活動。招待你的鄉村自耕農屋主,很可能是自己做麵包的。他或妻子會將穀類作物拿到磨坊(通常是水車磨坊,但是早期的木頭風車磨坊可能已經出現),磨坊主人會將穀類磨成麵粉,拿取小部分比例的麵粉當作酬勞(通常是十六分之一,或二十四分之一)。如果屋主在住家附近設有一處土窯或石窯的話,他和妻子或許就能自行烘焙麵包,否則他們得拿著磨好的麵粉到村裡的麵包師傅那裡去烘烤。最後做出的產品可能會在家裡保存一個星期,不過一個星期以後,這些麵包通常都已經變硬,而且只能當成托盤和餵養家禽使用了。
如果還有什麼食物,可以和麵包競爭中古英格蘭農民主食的地位,那就非肉湯莫屬了。肉湯有濃、淡的分別,從白色的濃稠燕麥粥、較稀的青豆湯,到以大蔥製成的白色清湯。招待你住宿的屋主在將湯碗端上餐桌時,會希望看見你「眼睛為之一亮」的表情;這碗湯裡面放了青豌豆、菜葉,一些培根肉和白菜豆。湯品的基本成分配料有肉湯、切碎的菜葉、燕麥和鹽,但是除此之外,其實任何東西都能放進湯裡。通常會使用麵包屑,好讓湯能更加濃稠。如果你拿起木質的湯匙開始攪拌,很可能會在其中看到洋蔥、大蒜,以及其他菜園裡的產品,比方捲心白菜。湯裡的豆子如果不是那種你熟悉的小青豆,就可能是其他白色的豆種。在貧苦農民人家裡,大灰豆也被拿來食用。既然所有東西都是生的,或是帶著綠色,在吃之前都會用沸水煮熟。有一個流傳很廣的看法,認為青色的蔬菜(特別是捲心白菜)對你的身體不好,如果它是生的,那就更加有害。
在農民屋舍裡吃到的一切蔬菜,很可能全都來自屋後的菜園。如果你去菜園四處看看,會發現園裡沒有多少裝飾用的灌木,或是會開花的植物(薰衣草和氣味芬芳的玫瑰除外),惟一栽種的樹木都是會結果實的果樹。這裡沒有草坪,整體設計概念沒有休憩娛樂的元素。相反的,倒是種了成排的葉菜蔬菜類作物。如果屋主想吃甘藍菜,或者拿去餵動物,他得自己栽種。更重要的是,如果他想在作物完全歉收的情況下還能有東西可吃,栽種甘藍菜是個很保險的策略。因此,菜園就滿足它的雙重功能:維持生計與食物風味。對屋主來說,田畝很重要,因為他的穀類作物栽種在那裡,莊園裡的放牧地和丘陵很重要,因為可以餵養他的牛羊,但是他日常飲食裡最大部分的食物都來自屋後的菜園。這些在菜園裡採收的洋蔥、大蒜、青豆、大蔥、帶莖的春洋蔥(chibol)、捲心菜、豆類、洋芫荽、西洋芹和茼蒿,都讓他深感驕傲。要是果園裡還有幾株照料不錯的果樹,那毫無疑問,這家人就能整年吃得不錯。不只是在秋季,因為無論是自然方法或是人工醃漬,水果都能保存很長一段時間。每個人都儲藏蘋果,不過心裡還期盼能吃到梨子、櫻桃、李子、葡萄、核桃、棗子和西洋李。偶爾也會栽種醋栗、草莓和桑葚幾類果樹。藍莓和野李在野外實在太常見了,所以沒有栽種的必要。
你會問:肉類、乳製品呢?這些食品在農民的日常飲食裡,又扮演什麼角色?再怎麼說,最好喝的濃湯裡,肉汁湯底一定是從某個地方來的,培根肉也是一樣。這樣說沒錯,但是別忘了肉湯是請客人吃飯時才會端上桌。而肉汁高湯做好以後,可以用上很長的時間,裡面的大骨更是反覆的熬煮。事實是:很多農民(尤其是那些佃農、農奴)並沒有太多能吃肉的機會。正如詩人威廉.蘭格倫( William Langland)在長詩《耕者皮爾斯》(Piers Ploughman)裡所描述的:
我無錢可買雞,
亦無力購鵝與豬,所有者惟二乳酪,
幾分奶酪和奶油,以及麥餅幾張,
加上混著豆子與麥糠的麵包兩片,以此餵養我的孩子;
然而我從內心深處呼喊:我沒有醃培根肉,
沒有雞蛋,上天啊,不足以做薄肉片;
但是我卻擁有芹菜、大蔥和許多捲心菜,
還有一頭牛與小牛崽,以及一匹拉車的馬,
牠能在持續乾旱的時候,為我拉肥料到田地裡,
靠著這些家畜,我們或許就能安穩活到收穫節(Lammastide,譯註:每年八月一日),
到了那時候,我盼望著我那頃小田裡可以收成,
或許我會為了心中的喜悅,好好吃上一頓晚飯。
然後,所有的窮人取來豌豆莢,
他們衣裙下擺裡,盛裝著豆子和焙烤過的蘋果,

肉類是有錢人的食物;而且,不但有錢人需要肉類,那些自耕農與城鎮居民也需要肉類,因為他們要藉此讓生活看起來像有錢人。因此,這是一種身分地位的象徵,伴隨而來的結果,就是那些處在社會階級底層的人,所吃的肉要比那些身在上層的人少得多。那些社會低階層的人,如果想要靠著獵捕野生動物,以求彌補這個不利的態勢,也不是簡單容易的事情。狩獵活動很少獲得批准,因為多半是保留給莊園領主。有某些情況是例外。在某些地方,野鳥的數量非常多(譬如在出海口或海灣),人們能夠以加重的網來捕獲,或者持彈弓獵殺。毛兔和野棕兔可以用捕獸器抓獲,牠們自從十二世紀由海外引進英格蘭之後,就在野地裡快速繁殖。就算這些狩獵活動仍然被當成是貴族的遊戲(而且經常是非法捕獵動物),莊園裡的裁判法庭通常只會對違反者處以一筆輕微的罰金。即使是那些從皇家林園裡盜獵野兔的人,也不會被嚴厲懲處。如果你真的捉到若干野兔,接下來這段引文可能就是招待你的主人烹調牠們的步驟:拿起兔隻,將牠們去皮;將骨頭挑乾淨;將兔肉切成塊狀,帶血直接放入鍋中,煮到沸騰。然後將兔肉放入另一鍋冷水中。放進高湯和其他好料,杏仁乳和炒得半熟的洋蔥丁。讓材料以大火煮滾。加入丁香、肉桂和豆蔻粉,還有一點香草。拿起那條已經洗好去鱗的魚,還有骨頭,全部放進湯鍋裡煮滾,就可以上菜了。
許多洋蔥、山蘿蔔與成熟的櫻桃,讓此刻的皮爾斯能撫平肚中飢餓。
農民為什麼沒有時常吃肉(或者只吃野鳥和野兔),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活著的牲畜,可比死去時用處多多。乳牛、綿羊和山羊都能產奶,雖然牛、羊奶不能長期保存,但是可以製作成可保存好幾個月的起司。前面提到的農夫皮爾斯除非是傻了,才會屠宰他的耕牛或牛崽。綿羊和山羊都能提供毛料,這是冬衣的重要原料;所以你不會在農民的餐桌上看見羊肉或小羔羊(不過你會發現餐桌上有烤或燉羊肉,尤其在十一月的時候)。雞、鴨、鵝能產下幾百顆蛋,牠們的價值自然遠高過宰殺之後只能提供一、兩餐的肉。當然,要是老母雞已經不能再下蛋,那麼除了餐桌,牠也沒有別的地方好去了。不過在牠老去之前,耐心等待還是值得的。在所有家畜裡,體型最大、價值最高的就是耕牛。牠是拖拉耕犁的關鍵角色,而耕犁對於生產穀類作物又居功厥偉(特殊設計的軸環馬軛,能夠一次環套多匹耕馬,這時候還沒有面世)。另外,只要仔細切開牛隻的大腿,在不必殺死牲畜的情形下就能取得足量的血,來製作黑血腸。將牛、羊的血加入香料菜葉、鹽、燕麥混合,然後燉煮即可。這道菜不但能提供豐富的蛋白質,在冬季的濃湯和起司之外,也是道換口味的美食。
你或許會認為,對於農民階層來說,魚類是廣受歡迎的非肉類蛋白質食物來源。魚類確實很受歡迎,但是在大部分鄉間農民家庭的日常飲食裡,它並沒有扮演重要的角色。對於那些住在內陸的人家來說,要能吃到新鮮的魚是有困難的,因為運輸費用非常高。除此之外,另外還有一個潛在的原因。教會在特定日子裡的禁食肉類規定,使得貴族、鄉紳、神職人員對於魚類的需求大為增加。因為這個原因,魚類的價格變得十分昂貴。能夠允許農漁民自行捕魚食用的莊園,例如史丹佛郡的歐爾瓦斯(Alrewas),是例外而不是通例。通常,平民百姓是不允許在住家附近的湖泊、池塘和河流裡捕魚,這是屬於莊園領主的權利。如果你受雇去捕魚,你的魚獲會直接上到領主的餐桌。就算領主的管家寬宏大量,讓你自己保留一條新鮮的鱒魚,你也會把魚給賣掉。
吃魚是身分地位的象徵,卻也等於兩天勞動的薪資所得,招待你住宿的農家主人在這兩者之間,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皇室成員將魚當成相互餽贈的禮品。約克公爵時常送狗魚、海鯉、丁鯛和鮭魚給他的堂兄弟,國王亨利四世。既然皇家把魚的價值看得這麼高,一般老百姓又有什麼指望能吃到鮮魚呢?農民晚餐時會出現的魚類,通常是鹽漬或醃漬的鯖魚、鹹魚(一般以鱈魚之類的白魚製成);柴魚(由曬乾的鱈魚製成)是其次比較常見的魚種。上述魚類製品,一年到頭都可以在市鎮裡的集市買到。在市場裡也可能買到鰻魚,這種魚或是製成烤魚串(二十串一售),或是放在麵餅或餡餅裡;在規模中等的河流裡,牠們的數量很多,而且價格也相對低廉。

農民的飲品
在農民地主餐桌上,那具上釉的陶瓷大水罐裡,裝著的是什麼呢?答案幾乎非常肯定:麥酒。所謂麥酒,也就是以麥芽為原料,卻沒有放入啤酒花釀造的酒類(麥酒與啤酒之間的差別,就在於釀造時有沒有包含啤酒花)。麥酒在中古時代的日常飲食裡,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價格也和麵包一樣由政府頒布的法令進行控管。四加侖的麥酒,法定售價是一便士;同時,一夸脫的大麥售價兩先令。品質最好的麥酒(每加侖最高可以賣到兩便士),是在肯特郡所釀造的,但是別指望在國內各地能找到肯特所釀的麥酒:這種酒沒辦法保存。沒有啤酒花,麥酒很快就變酸了。麥酒店的老闆娘每釀出一大桶新鮮麥酒,就會馬上著手賣掉;她們會在門桿上掛著一只大酒桶,宣傳這裡有酒出售。在務農人家裡,釀酒是女人的日常家務;而當麥酒開始要變酸的時候,她們就在裡面添加香草或蜂蜜,或者是打進蛋黃作成酒湯。如果能取得香料調味,胡椒粉、薑黃、肉桂,和其他進口調味香料,都能夠掩蓋麥酒發出的酸味;這些香料都能在地方市集買到。麥酒就這樣搖身一變,成了一種添加香料的飲料。
現在,舉起擺在你面前的木質酒杯或金屬大盞,然後喝下一大口,你會發現農家釀造的麥酒喝起來有種淡淡的甜味。同時,這麥酒並不濃烈。當時家境小康的農民都不喜歡喝水(他們認為喝水很容易將髒汙和疾病帶進體內),他們只喝麥酒,只有獨居在單隔間小屋的單身勞工或寡婦才會喝水(通常他們喝的是在院子裡以蓄水箱收集的雨水),已婚男性把釀麥酒看作是妻子必備的日常家務之一。牛奶被看成是烹調用品,或者是適合年老女性與兒童的飲品。所以,麥酒不能釀得太濃烈,否則自耕農民每天這樣喝,太強的酒精會影響他一天的判斷力。
在國內的某些地區(尤其是西部地方),人們不喝麥酒,改喝蘋果酒或梨子釀的酒。蘋果酒可以釀得很烈,價格也很便宜,大約是次好品質麥酒售價的一半,每加侖半便士。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以蜂蜜為基底釀造的酒品:蜂蜜酒或香蜜酒(添加香料的蜂蜜酒);這兩種酒品在英格蘭的西部和南邊很常見,因為價格減半而濃度提高。雖然你的英格蘭農民朋友,這輩子大概不會喝過烈酒,或許也不會喝太多葡萄酒,但喝醉卻不是罕見的事。如果小地主的妻子對老公夠好,釀了濃烈的麥酒或蘋果酒,而且允許他在短時間裡連續喝八品脫,判斷力顛三倒四的結果已在預料之中。在十四世紀這種情況並不罕見。

城鎮的日常飲食
當你在城鎮住宅的餐桌前坐定,準備用晚餐時,你對於晚餐菜色的預期,大概會依照你作客的環境是怎樣的地方而定。如果你身處一棟窄小的木造建築裡,在光線幽暗、空間狹小的飯廳裡吃飯,身旁還有屋主的妻子相陪,那麼擺在你面前的飯菜,可能比起我們之前說的那戶自耕農小地主人家的盛情款待,滋味差上不少。而另一方面,如果招待你的屋主是位重要的商人,那你就會十分愉快的坐在一棟大宅第裡,光線明亮的餐廳接受款待,身旁擺著的是好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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