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克萊普頓自傳:尋找藍調與天堂的所在 | 拾書所

艾力克•克萊普頓自傳:尋找藍調與天堂的所在

$ 426 元 原價 540
「我要把所有的痛苦都用音樂表達出來,我不想壓抑它,希望我的音樂能撫慰其他身在痛苦中的人,讓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艾力克‧克萊普頓
●克萊普頓以筆代弦,寫下一場不插電的60年人生演唱會,一部關於藍調大家族的音樂史
●史上唯一三度榮登搖滾名人堂的樂手,《滾石》雜誌評選史上百大吉他手排名第二
●縱橫樂壇超過半世紀,以白人身分帶領藍調與雷鬼突破人種與樂種界線,打入大眾市場


被譽為「吉他之神」的搖滾樂手艾力克.克萊普頓,17歲出道,20歲成名,在62歲之齡完成這本自傳,而今已邁入76歲。他以一介父不詳、母不認的私生子降臨於世,彷彿命運要他歷盡人間磨難,只為傳播藍調之美。他在年輕時就帶著滿滿的老靈魂,共同開創了60年代的搖滾樂巔峰時期,但憑著對藍調堅定不移的熱愛,他的音樂始終質樸入世、直指人心。同樣的執念也展現在他對藥物、酒精、女性與愛情的眾多癮頭上,交織成各種難堪齷齪的人生情節。他自承無法接受拒絕的心理狀態,對於與披頭四成員喬治‧哈里遜、模特兒佩蒂‧波伊德的世紀三角戀、嗑藥酗酒時幹過的荒唐事,以及失去愛子的椎心之痛,都在書中做了真摯的自省。他的音樂始終承載著傳統的抒情,精神承襲自三角洲藍調之王羅伯‧強森,受親如義父的芝加哥藍調之父穆蒂‧華特斯囑託傳承藍調衣缽,與藍調之王比比‧金合錄忘年專輯,從巴迪‧蓋獲得演奏與配器上的強力啟發,與百大吉他手排名第一的吉米‧罕醉克斯到處串酒館即席合奏……這個來自英國里普利的鄉村男孩,與大西洋對岸的美國黑人音樂系統一脈相承,汲取了所有精髓,在搖滾中發揚光大。

縱橫樂壇超過半世紀的藍調搖滾樂手艾力克.克萊普頓,以露骨、坦率的自剖,回顧了他如何遍歷人生苦痛,在音樂之中找到天堂。

他不只是搖滾明星,而是搖滾樂史的化身。在注重自我推銷、裝腔作勢、八卦不斷的搖滾樂界,他數十年來始終以含蓄自持著稱,而今終於第一次為他非凡的人生與音樂故事,留下了完整的記述。

出生於1945年克的艾力克是非婚生子,由外祖父母撫養長大,從來沒見過父親,九歲之前都以為母親是他的姊姊。13歲時開始從吉他中得到慰藉,展現了不可思議的過人才華,在英國的俱樂部現場席捲聽眾,很快成了音樂圈的小眾偶像,有鐵粉在倫敦地鐵牆上寫下「克萊普頓是神」。他和另外兩位知名樂手共組全球第一個超級樂團Cream,成了世界性的超級巨星,但因團員個性不合,兩年就宣告解散。後來陸續待過 Blind Faith、 Delaney and Bonnie and Friends和Derek and the Dominos,這幾個樂團也都壽命不長,但克萊普頓在這段時間寫下了多首經典名曲,包括最知名的Layla。

60年代後期,他以來賓身分和眾多樂手合作,除了披頭四、滾石合唱團和老友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之外,還有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和鮑勃.迪倫(Bob Dylan)等。和喬治合作時,他瘋狂愛上了喬治的妻子佩蒂.波伊德(Pattie Boyd),這份看似得不到回報的愛使他陷入了絕望、自我封閉和毒癮的深淵。到了70年代初他已克服毒癮,推出暢銷專輯461 Ocean Boulevard,熱門名曲〈我射殺了警長〉就收錄在其中,之後又推出了白金專輯Slowhand,收錄了獻給佩蒂的動人歌曲Wonderful Tonight,他也終於在1979年底娶了佩蒂。但是不久克萊普頓就重蹈覆轍,只是這次毒癮改成了酒癮,不僅戕害了自己的音樂,最後也導致這段婚姻破裂。

80年代,他努力戒除酒癮並開始康復,同時當上了父親。但就在生活漸漸回到正軌時,他又遇到一次可怕的打擊:他心愛的四歲兒子康納(Conor)意外墜樓喪生。如果是早年面對這樣的悲劇,他可能會逃到成癮的世界中麻痺自己。但是現在他的堅強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他在音樂中尋得庇護,創作出美到令人心碎的〈淚灑天堂〉作為回應。

他的音樂源自最純正的傳統藍調,情感真摯醇厚,技巧含蓄溫婉,《艾力克‧克萊普頓自傳》是一位倖存者寫下的強大故事,讓我們看見他如何在種種難關與心魔的環伺之下,淬鍊成史上最頂尖的成功音樂人,親身締造超過半世紀的輝煌搖滾樂史。本書堪稱最引人入勝的當代回憶錄。


【內文試閱】
Growing Up
童年

我在很小的時候,大概六、七歲左右,就開始有一種感覺,覺得我好像跟別人不大一樣。也許是因為別人談論我的方式,總是當我不存在一般。我們家住在薩里郡(Surrey)里普利村(Ripley)綠園路(The Green)一號,小小的一間屋子,正對著村子裡最大一片綠草坪。這間屋子曾經是濟貧院的一部分,總共有四個房間,樓上兩間狹小的臥室,樓下一間小客廳和廚房。廁所在屋外,是在院子角落用浪板搭成的鐵皮屋,裡面沒有浴缸,只有掛在門後面的一只大鋅盆,我印象中從來不曾用過它。
  每個星期有兩次,我媽會用一只較小的錫桶裝水,用海綿幫我從頭刷到腳。我每星期天下午會去奧黛麗(Audrey)姑姑那裡洗澡,她住在大馬路上新蓋的公寓裡。我和爸媽還有哥哥亞德里安(Adrian)一起住,爸媽睡在俯瞰綠草坪的主臥室,亞德里安睡後面的房間。 我睡行軍床,有時在爸媽的房間,有時在樓下,要看有誰來家裡過夜。屋子裡沒有電,煤氣燈不斷發出嘶嘶嘶的聲音。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這些小小的屋子裡都住滿了一家大小,真是不可思議。
  我媽媽有六個姊妹:妮兒(Nell)、艾爾西(Elsie)、芮妮(Renie)、弗洛西(Flossie)、凱思(Cath)和菲莉絲(Phyllis),還有兩個兄弟:喬(Joe)和傑克(Jack)。每到星期天,其中兩三個家庭同時來我們家串門子的情況並不少見,他們會交換八卦,了解我們的近況,也說說他們的近況。在屋內狹小的空間裡,大人總是在我面前交談,姊妹之間常常交頭接耳,彷彿我根本不存在一樣。小小的屋子裡裝滿了祕密,但一點一滴地,我仔細聆聽那些竊竊私語,漸漸猜到是怎麼一回事,意識到那些祕密通常和我有關。有一天,我聽到一位阿姨這樣問:「你有他媽媽的消息嗎?」我終於明白了,原來每當亞德里安舅舅開玩笑說我是小雜種的時候,他是在講真話。
  這個發現對我衝擊很大,令我痛苦萬分。我出生於一九四五年三月,儘管那時候,因為有大量外國軍人和飛行員在英國停留,私生子的問題非常普遍,但這仍然是極大的恥辱。這種恥辱雖然不分階級,但在像我們家這樣的工人階級裡頭,又顯得特別嚴重,因為住在小村子裡的工人階級,根本不知隱私為何物。因此,我對自己的身分感到異常困惑,對家人深厚的感情也變得複雜起來,開始懷疑在里普利這樣的小地方,我的存在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必須不斷解釋的難堪。
  我最終弄清楚的真相是,媽媽蘿絲(Rose)和爸爸傑克.克萊普(Jack Clapp)實際上是我的外祖父母,亞德里安是我的舅舅,蘿絲和前夫生的女兒派翠西亞(Patricia)才是我真正的母親,我的姓氏克萊普頓是跟她的姓。一九二〇年代中期,本姓米歇爾(Mitchell)的蘿絲與小名雷克斯(Rex)的雷金納德.塞西爾.克萊普頓(Reginald Cecil Clapton)相遇並相戀,雷克斯是英俊瀟灑、牛津畢業的印度軍官之子,他父母認為蘿絲配不上他,但兩人不顧反對,於一九二七年二月結婚。婚禮在蘿絲生下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我舅舅亞德里安--幾週後舉行,婚後兩人在沃金(Woking)安頓下來,可惜這段婚姻很短暫,一九三二年,在他們的第二個孩子派翠西亞出生三年後,雷克斯就死於肺結核。
  蘿絲傷心欲絕地回到里普利,直到十年之後,才在泥水師傅傑克.克萊普鍥而不捨的追求下改嫁。傑克由於小時候腳受過重傷,免服兵役,他和蘿絲在一九四二年結婚,從此成了亞德里安和派翠西亞的繼父。一九四四年,里普利和英國南部的許多城鎮一樣,湧進大批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軍隊,十五歲的派翠西亞因此和駐紮在附近的加拿大飛行員愛德華.弗萊爾(Edward Fryer)短暫交往了一陣子。他們在一個舞會上認識,他是樂團裡的鋼琴手。結果,他原來是有婦之夫,所以當派翠西亞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只能自己解決。蘿絲和傑克很保護派翠西亞,一九四五年三月三十日,我在他們家樓上後面的房間祕密出生。等到時機成熟,也就是我出生後的第二年,派翠西亞離開了里普利,由我的外祖父母把我當自己的孩子帶大。我的名字叫做艾力克(Eric),大家都叫我阿力(Ric)。
  蘿絲的身材嬌小,有一頭黑髮和深邃細緻的輪廓,鼻子特別尖,她娘家的人說這是「米歇爾家的鼻子」,遺傳自她父親傑克.米歇爾。她年輕時的照片看起來是個美人胚子,可說是姊妹中長得最漂亮的。然而,差不多在戰爭剛開始的時候,她剛滿三十歲那年,因為上顎出了嚴重的問題,必須動手術,手術過程中不幸發生停電,醫生不得不中途放棄,導致她左臉顴骨下方留下很大的疤痕,看起來就像臉頰被挖空了一塊,讓她從此對自己的長相感到有點不自在。巴布.狄倫(Bob Dylan)在〈天還沒黑〉這首歌中寫道:「每張美麗臉龐背後,都承受著某種痛。」蘿絲的痛苦使她變成非常溫暖的人,能夠深深同情別人的困境。我的童年生活,主要都以她為重心。
  蘿絲的第二任丈夫傑克,是她這輩子的摯愛。傑克比蘿絲小四歲,是個害羞的美男子,身高六呎多,輪廓分明,身材魁梧,長得有點像美國男星李.馬文(Lee Marvin)。他抽自己捲的菸,用一種濃烈深色的菸草,牌子叫「黑美人」。他就像那個年代的父親一樣專制,但心地善良,以他的方式疼愛我,尤其是在我年幼的時候。我們之間並沒有肢體接觸那種親密感,我們家的男人似乎都不懂得表達感情或給人溫暖,也許認為這是軟弱的表現。傑克靠當泥水師傅謀生,幫里普利的一家建築承包商工作,他也是木工師傅和砌磚師傅,所以他其實可以一手包辦蓋好一整棟房子。
  傑克是個認真盡責、職業道德感很強的人,他為我們家帶來固定的薪水,在我整個成長過程中,家裡的收入一直保持穩定,所以我們雖然算是窮人,卻很少有缺錢的情況。偶爾手頭真的很緊的時候,蘿絲會去幫別人家打掃,或者到村子外圍裝瓶商史坦斯菲的工廠打零工,那是一家生產檸檬汽水、橘子汽水和蘇打水等碳酸飲料的工廠。我年紀稍長之後,暑假也經常去那裡打工,負責貼標籤和幫忙上下貨,賺點零用錢花。那家工廠簡直就像狄更斯小說裡的場景,讓人猶如置身英國舊時的勞動濟貧院,到處有老鼠跑來跑去,還有一隻凶惡的鬥牛犬,因為會攻擊訪客而被關了起來。
  現在的里普利比較像郊區,在我出生的那個年代,這裡很鄉下,是個典型的小農村,居民大多數是農場工人,你如果口無遮攔,很快的全村人都會知道你的事,對人有禮貌也就變得很重要。基爾福(Guildford)是這一帶主要的購物市鎮,從里普利可以搭公車去,但里普利也有自己的商店。這裡有康尼斯比(Conisbee)和路斯(Russ)兩家肉鋪、威勒(Weller)和柯林斯(Collins)兩家麵包店、傑克.理查森(Jack Richardson)的雜貨店,還有格林(Green)紙店、諾克斯(Noakes)五金行、一家賣炸魚和薯條的小吃店,以及五家小酒吧。金與奧利艾斯(King and Olliers)是我買下第一件長褲的男裝店,那裡同時也是郵局。我們還有一家打鐵鋪,當地農場的馬都來這裡釘馬蹄鐵。
  村子一定都有糖果店,里普利的糖果店是由法爾(Farr)家兩位作風老派的姊妹經營。每次推門進去,鈴鐺就會叮鈴叮鈴響,總是要等好一陣子,其中一人才會從商店後面走出來,久到我們可以趁簾子有動靜之前把口袋塞得滿滿。我會用家庭配給簿買兩包沾粉棒棒糖,或者幾粒飛碟糖,然後帶著滿口袋的好立克糖錠或阿華田糖錠離開,這些糖錠是我這輩子第一個癮頭。
  整體來說,里普利原是可以讓人快樂成長的地方,卻因為我發現了自己的身世,生活從此變調。我開始退縮到自己的世界。感覺上,我的家人對於怎麼處理我的狀況,已經做出某些明確的選擇,至於是什麼選擇,我完全無從得知。我遵守屋子裡的祕密準則--「我們不談論發生了什麼事」--加上家裡大人有絕對權威,讓我什麼問題都不大敢問。現在回頭檢視,我發現全家人其實並不真正知道該怎麼向我解釋我這個人的存在,由此而生的內疚感,讓他們清楚意識到自己的不足,這就是為什麼我的存在幾乎讓每個人都感到憤怒和難堪。於是,我把感情寄托在家裡的狗身上,那是一隻叫做「王子」的黑色拉布拉多;另外也幫自己創造了一個叫做強尼.馬林戈(Johnny Malingo)的角色。強尼是個風度翩翩、無拘無束、閱歷豐富的男子,對於礙著他的人從不假以辭色,每當事情讓我感到難以承受,我就會逃進強尼這個角色裡,直到風暴過去為止。我還虛構出一個幻想朋友,是一隻叫做「灌木枝」(Bushbranch)的小馬,不管我去哪裡,牠都會跟在我身邊。有時候,強尼會搖身一變變成牛仔,跨騎到灌木枝上,策馬向夕陽馳去。同時,我也開始迷上畫畫,最愛畫的第一樣東西是餡餅。有一個小販會固定推著推車,到村子那片綠草坪上叫賣,推車裡都是熱騰騰的餡餅。我一直很愛吃餡餅,蘿絲也很會做餡餅,我畫過幾百張餡餅和那個餡餅小販的畫像。後來,我又從畫畫轉向臨摹漫畫。
  因為我是私生子,蘿絲和傑克會想要寵我。我的很多玩具是傑克做給我的,我還記得他用純手工打造了一組漂亮的劍和盾給我,每個孩子看了都羨慕不已。只要是我喜歡的漫畫,蘿絲就會買給我,我好像每天都會拿到一本新漫畫,都是我喜歡的《大禮帽》(The Topper)、《丹迪》(The Dandy)、《老鷹》(The Eagle)和《比諾》(The Beano),我尤其愛看《巴什街的孩子》(The Bash Street Kids),每次畫家換人的時候,我就會注意到漫畫中高老爺(Lord Snooty)的禮帽變得不大一樣。我臨摹這些漫畫,幾年下來,數不清畫了多少張,有牛仔、印第安人、羅馬人、格鬥士、盔甲騎士等等。有時候,我在學校裡完全不做課堂作業,翻開我的每一本課本,裡面除了我畫的漫畫什麼也沒有。
  我從五歲開始到英格蘭里普利教堂小學上學,學校就在村子的教堂旁邊,是一座燧石建築。學校對面是村子的大禮堂,我在那裡上主日學,第一次聽到許多古老優美的英文讚美詩,我最喜歡的是〈主望我光照〉(Jesus Bids Us Shine)。起初,我還滿高興可以去上學,左鄰右舍的孩子大多數也在那時候入學,但過了幾個月,我發現這種情況將會一直持續下去,就開始恐慌起來。由於我對家庭生活有強烈的不安全感,導致我很討厭上學。我只想隱姓埋名,根本不想要參加任何賽事,我討厭任何把我突顯出來的事情,因為我一點也不想要引起注意。
  我也覺得,送我上學只不過是為了把我送出家門,因此內心充滿怨恨。有一位波特(Porter)老師,人很年輕,似乎特別有興趣發掘孩子的天賦或才能,漸漸地和我們班熟絡起來。每當他想要試探我的時候,我就會忿恨到極點,我會鼓起內心所有的恨意,向他怒目瞪視,最後他就會受不了,說我這是「無言的侮辱」,用藤條體罰我。我現在不怪他,只要是代表權威的人,都曾經受過我這種氣。繪畫是我唯一真正喜歡的科目,不過我也曾經用直笛演奏〈綠袖子〉(Greensleeves)而得獎,直笛是我學會的第一種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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