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Skeleton in the Closet
一九九五年十月,那時我高一剛開學,週末下午和幾個同學一起走進電影院看《麥迪遜之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入場前票務人員塞給我們一人一包面紙,「會哭喔,可以用。」那時我十五歲,沒有甚麼戀愛經驗,也不太知道這是一齣黃昏之戀的大悲劇,於是笑著進去,臭臉出來。
當初,那個售票員根本不該給我面紙,她應該要立刻阻止我和其他朋友進去,或甚至把我們趕到隔壁廳隨便看個恐怖片或是三級片也無妨。這部片可是在我們純真的內心炸出了好幾個原子彈廢墟啊。
直到今日,只要有人提起《麥迪遜之橋》,我便會想起梅莉.史翠普採買完東西回到先生車上,克林.伊斯威特把車開在他們前面。滂沱大雨之中,她發現前車後照鏡掛上了她的項鍊,她皺起眉頭,全身顫抖地抓著車門把手猶豫。是不是該下車呢?「如此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回。」她是這樣說的,但她沒有下車。
光是腦中浮現的這一幕,我就需要一盒面紙。
《麥迪遜之橋》對還在青春期的我,產生了深深的影響。一方面讓我以為要如此壓抑又異常激烈的愛才是「如此確切,一生只有一回」的愛;另一方面,是人要如何處理祕密。
先不談前者對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要把那麼大的祕密,塞進日常中無人注意的縫隙,照常吃飯、照常洗衣、照常擁抱、照常運作,表面上還要裝作若無其事,除了慘還是慘。將祕密公諸於世,幾乎是以一種賭神周潤發在牌桌上最後現出底牌的姿態向最親近的人告解;但我們不是賭神,現出底牌就是一翻兩瞪眼,就算自己有理,有時候也會被修理得慘兮兮。
而這樣一個壓抑又哀傷的美國小鎮的偷情故事,最後是透過女主角的日記才揭露,但那鎖住祕密的日記,早已成為了女主角的遺物,藏進收藏櫃中,最後才被子女給翻了出來。
這不就等於懷抱著祕密死去?雖然屆時無論是對或錯,也無法追究了。但要把祕密鎖在身體、鎖在見不得光的角落裡,這樣的人生會不會變成原本只想買小杯卻意外買成巨無霸杯,老闆還忘了配給你仙楂的苦茶?
每個祕密都要被關進櫃子,有時候,一個不夠,就裝進如俄羅斯娃娃一般的多層櫃組,務求百分百低調、安全。一旦要坦露祕密,無論做了幾次心理建設,都得經過層層拆解的痛苦演練。有時候,你甚至忘記了祕密的存在,因為那櫃子太過於堅硬嚴密,緊緊包覆在祕密之外,根本成了厚實安全卻蓄積著壓力而變形腫脹的盔甲。穿久了,也以為是天生附在身上的了。
於是,每一次將祕密取出櫃子,都要上演一次動作片中主角拆除即將引爆的炸彈,卻不知道該剪紅線還是藍線的劇情。
曾以Family Man姿態為人津津樂道的友人D,有一次趁老婆帶小朋友回娘家,相約幾個老朋友去KTV唱歌。其實我和他不太熟,但或許也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久久會聊點私事,不用太擔心對方知曉細節。就在他點了一首超級冷門歌曲,眾人紛紛離席去外頭放風抽煙或自助吧夾菜,只剩下我和他與滿桌凌亂啤酒罐共處的時刻。他放下麥克風,厚實的手臂攬上我的肩,冒著酒氣說:「我真的好恨,但我沒人可以說。」出於他可能快嘔吐了的直覺,我立刻卸下他的環抱,留意地上垃圾桶的位置,身子往旁邊輕移時不忘輕拍他的肩膀,請他繼續說。
「她不讓我碰。我也算是正常的男人,但她不讓我碰,也不讓我去外面找。你知道我每次出國,到了旅館都他媽的中猴,用手機狂搜當地的色情按摩,查了一堆,但又不敢叫。最後我一個人在旅館打手槍打不出來,去洗冷水澡。還有一次,你還記得我去了那個什麼鬼地方出差嗎,反正我查到了那邊最大的一家Go Go Bar,我立刻搭計程車過去了。但你知道怎樣嗎?」
「怎樣?」
「我站在那家店斜對面的十字路口,站了十分鐘。整整十分鐘喔。我平常等人一分鐘就發火的人,那一次就這樣站了十分鐘。人來人往,我站在那。我在等有沒有人會阻止我,我把手機拿出來,但沒有,一封訊息都沒有。」
「所以你進去了嗎?」
「沒有,我站了十分鐘,看了不知道幾次紅燈變綠燈,轉頭走半小時回旅館。心想我怎麼那麼窩囊,不是花錢買而已嗎?我竟然沒辦法。我回旅館難過到硬不起來喔。」他哽咽說著,我拍拍他。「你認識我的,我本來不是這樣子的,可是我……」
他還沒說完,友人們陸續回來,他立刻站起身往包廂內的廁所走去,關上了門。我和朋友們喝酒交談,一邊留意著那一扇門,覺得他被永遠關在裡頭了。
我也想起在電影《親愛的初戀》(Love,Simon)裡,當主角小賽歷經被同學威脅以及在校園被出櫃,知道紙保不住火了,決定在聖誕節大餐時向家人公開自己的同志身分,他的父母雖然開明,卻也一時陷入膠著,而妹妹則是流下理解的眼淚。儘管家人都接受了,小賽依舊在與母親獨處時,崩潰地告訴她:「我還是我。」
為什麼所有的告解,所有的出櫃,都要伴隨著一次又一次,無限重複的「我還是我」?
因為這四個字的每一筆畫都寫著恐懼。孤零零地出生在這個世界之上,我們花費了多少時間與情感,與他人、外界建立起了堅固的網羅,得以彼此支撐或藉此攀爬到更高更遠之處。我們彼此妥協,盡量讓每個人都舒服,代價便是無法完全地表達自己,最後換來一段不至於太難過的日常生活。一旦祕密被揭露了,對方知道自己另一面,是否什麼都不變地讓我們留在原本的網羅,還是說,那直面彼此的尷尬會把自己逼得離開?
你能放心讓他人觀看自己最不堪、最卑微的那一面嗎?
所以我們告訴對方,我還是我。
問題是,我怎麼知道我是我?
生理上的「我」並非不會變動。當我們還在呼吸,全身細胞便會進行新陳代謝,而每過七年,原有的舊細胞會全數淘汰,這也代表,每七年過去,物理上的我其實已經有了本質上的改變,不再是當年那些細胞所組成的個體了。然而,一臺全數零件都被換過的二十年老機車,是不是原來的車?一個被邪惡組織改造的人造人,還是不是當初的那個人?我們說,答案在心。
但心其實也在變。個人與外在關係鏈結當中,勢必扮演各種不同角色,心理上的「我」都有所變化。有時候你是堅強的照護者,有時候你脆弱得快要破掉,需要有一個人緊緊抱住你……你怎麼會是相同的樣子?
此外,你的祕密,也會在「我」與世界接觸互動地越頻繁之際,結實累累、更趨複雜。試想,如果小賽後來發現自己有異裝癖呢?或是他將貼上下列標籤:參加被他人嘲笑的非典型宗教、在詐騙集團或是直銷公司擔任幹部、迷戀二次元色情卡通的角色、政治偶像是朋友們唾棄的對象、喜歡看恐怖片裡面最血腥的殘殺畫面重播,偶爾使用娛樂性藥物,還有著對方不一定能夠配合的性癖……
他得在不同的場合,對不同的人,出幾次櫃呢?
祕密之所以見不得光,不一定因為它是錯的,而是因為它的存在,標示了自己與他人不一樣之處。雖然不一樣又怎樣,但真實世界的運作複雜幽微,在充滿仇恨的世界隱藏自己,選擇以謊言度日,這並沒有什麼不對;選擇在緊密到只要稍微碰撞就會有人受傷的高壓環境裡,打開櫃子讓隱藏在裡頭的骷髏現身,讓碰到的人都傷痕累累,也不一定是壞事。
每一個人處理祕密的方式,都決定了「你怎麼知道我是我」。
每當思考這個問題,我便會想起本鄉猛。
當本鄉猛被修卡集團綁架,改造成半人半機器的蚱蜢怪人,就在大腦即將進行手術時,基地卻出了意外而讓他得以留有意識,並成為假面騎士一號。我常想,這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隨波逐流,就此成為蚱蜢怪人,與其他每一名怪人一樣,不需要自己思考,只需要跟隨著上級的命令去做,就能夠好好活著。這樣會不會反倒才是祝福?
外表是一名英挺男子漢,但身體裡藏著一隻醜陋的綠色怪物。選擇成為正義使者的假面騎士一號,交短暫的朋友,住短暫的家,總在他人即將發現自身祕密時,搶先一步騎著機車揚長而去。孤高的狼在虛構敘事中永遠很帥氣。當然,他可以永遠選擇活在虛構敘事裡。但若有一天,他不想再躲藏、想要把自己最真實、最醜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樣攤在陽光下呢?
他會出櫃。但他又如何能夠確認,自己誠實告白的對象——無論是他所愛的女子或是曾經拯救過的芸芸眾生——會選擇本鄉猛還是假面騎士一號?
書寫《失物風景》的過程,對我而言也是一次次的出櫃。不再採用過往藉由工作、藉由他人遭遇來抒發心情的設計,而從內觀看純粹的自己,這讓習慣以工作狂或旁觀者身分武裝自己的我吃盡苦頭。許多塵封的小事,或許在我大腦皮質組織內沉積了二三十年時間,幾乎就要遺忘或是原本便刻意掃到意識邊緣,終究再度被一一召喚回來。重建故事現場的途中,這些不欲對外人說起的困擾或想法——如今看來或許帶點小題大作的意味——都生成了某種質地,讓我踩在上頭,順著過往的足跡知道自己從何而來,最後看見通往未來的風景。
書裡的祕密,無論原本是否鮮明或必須加上新的記憶加以修復,我都再三確認過這些事情該定下來了,才能順利動筆。至於還無法理清的、仍留在櫃子裡的骷髏,或許只能留待未來再清。
在那之前,我會繼續與這些骷髏相處,說服自己相信,我沒有錯。
一九九五年十月,那時我高一剛開學,週末下午和幾個同學一起走進電影院看《麥迪遜之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入場前票務人員塞給我們一人一包面紙,「會哭喔,可以用。」那時我十五歲,沒有甚麼戀愛經驗,也不太知道這是一齣黃昏之戀的大悲劇,於是笑著進去,臭臉出來。
當初,那個售票員根本不該給我面紙,她應該要立刻阻止我和其他朋友進去,或甚至把我們趕到隔壁廳隨便看個恐怖片或是三級片也無妨。這部片可是在我們純真的內心炸出了好幾個原子彈廢墟啊。
直到今日,只要有人提起《麥迪遜之橋》,我便會想起梅莉.史翠普採買完東西回到先生車上,克林.伊斯威特把車開在他們前面。滂沱大雨之中,她發現前車後照鏡掛上了她的項鍊,她皺起眉頭,全身顫抖地抓著車門把手猶豫。是不是該下車呢?「如此確切的愛,一生只有一回。」她是這樣說的,但她沒有下車。
光是腦中浮現的這一幕,我就需要一盒面紙。
《麥迪遜之橋》對還在青春期的我,產生了深深的影響。一方面讓我以為要如此壓抑又異常激烈的愛才是「如此確切,一生只有一回」的愛;另一方面,是人要如何處理祕密。
先不談前者對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要把那麼大的祕密,塞進日常中無人注意的縫隙,照常吃飯、照常洗衣、照常擁抱、照常運作,表面上還要裝作若無其事,除了慘還是慘。將祕密公諸於世,幾乎是以一種賭神周潤發在牌桌上最後現出底牌的姿態向最親近的人告解;但我們不是賭神,現出底牌就是一翻兩瞪眼,就算自己有理,有時候也會被修理得慘兮兮。
而這樣一個壓抑又哀傷的美國小鎮的偷情故事,最後是透過女主角的日記才揭露,但那鎖住祕密的日記,早已成為了女主角的遺物,藏進收藏櫃中,最後才被子女給翻了出來。
這不就等於懷抱著祕密死去?雖然屆時無論是對或錯,也無法追究了。但要把祕密鎖在身體、鎖在見不得光的角落裡,這樣的人生會不會變成原本只想買小杯卻意外買成巨無霸杯,老闆還忘了配給你仙楂的苦茶?
每個祕密都要被關進櫃子,有時候,一個不夠,就裝進如俄羅斯娃娃一般的多層櫃組,務求百分百低調、安全。一旦要坦露祕密,無論做了幾次心理建設,都得經過層層拆解的痛苦演練。有時候,你甚至忘記了祕密的存在,因為那櫃子太過於堅硬嚴密,緊緊包覆在祕密之外,根本成了厚實安全卻蓄積著壓力而變形腫脹的盔甲。穿久了,也以為是天生附在身上的了。
於是,每一次將祕密取出櫃子,都要上演一次動作片中主角拆除即將引爆的炸彈,卻不知道該剪紅線還是藍線的劇情。
曾以Family Man姿態為人津津樂道的友人D,有一次趁老婆帶小朋友回娘家,相約幾個老朋友去KTV唱歌。其實我和他不太熟,但或許也因為這樣的緣故,我們久久會聊點私事,不用太擔心對方知曉細節。就在他點了一首超級冷門歌曲,眾人紛紛離席去外頭放風抽煙或自助吧夾菜,只剩下我和他與滿桌凌亂啤酒罐共處的時刻。他放下麥克風,厚實的手臂攬上我的肩,冒著酒氣說:「我真的好恨,但我沒人可以說。」出於他可能快嘔吐了的直覺,我立刻卸下他的環抱,留意地上垃圾桶的位置,身子往旁邊輕移時不忘輕拍他的肩膀,請他繼續說。
「她不讓我碰。我也算是正常的男人,但她不讓我碰,也不讓我去外面找。你知道我每次出國,到了旅館都他媽的中猴,用手機狂搜當地的色情按摩,查了一堆,但又不敢叫。最後我一個人在旅館打手槍打不出來,去洗冷水澡。還有一次,你還記得我去了那個什麼鬼地方出差嗎,反正我查到了那邊最大的一家Go Go Bar,我立刻搭計程車過去了。但你知道怎樣嗎?」
「怎樣?」
「我站在那家店斜對面的十字路口,站了十分鐘。整整十分鐘喔。我平常等人一分鐘就發火的人,那一次就這樣站了十分鐘。人來人往,我站在那。我在等有沒有人會阻止我,我把手機拿出來,但沒有,一封訊息都沒有。」
「所以你進去了嗎?」
「沒有,我站了十分鐘,看了不知道幾次紅燈變綠燈,轉頭走半小時回旅館。心想我怎麼那麼窩囊,不是花錢買而已嗎?我竟然沒辦法。我回旅館難過到硬不起來喔。」他哽咽說著,我拍拍他。「你認識我的,我本來不是這樣子的,可是我……」
他還沒說完,友人們陸續回來,他立刻站起身往包廂內的廁所走去,關上了門。我和朋友們喝酒交談,一邊留意著那一扇門,覺得他被永遠關在裡頭了。
我也想起在電影《親愛的初戀》(Love,Simon)裡,當主角小賽歷經被同學威脅以及在校園被出櫃,知道紙保不住火了,決定在聖誕節大餐時向家人公開自己的同志身分,他的父母雖然開明,卻也一時陷入膠著,而妹妹則是流下理解的眼淚。儘管家人都接受了,小賽依舊在與母親獨處時,崩潰地告訴她:「我還是我。」
為什麼所有的告解,所有的出櫃,都要伴隨著一次又一次,無限重複的「我還是我」?
因為這四個字的每一筆畫都寫著恐懼。孤零零地出生在這個世界之上,我們花費了多少時間與情感,與他人、外界建立起了堅固的網羅,得以彼此支撐或藉此攀爬到更高更遠之處。我們彼此妥協,盡量讓每個人都舒服,代價便是無法完全地表達自己,最後換來一段不至於太難過的日常生活。一旦祕密被揭露了,對方知道自己另一面,是否什麼都不變地讓我們留在原本的網羅,還是說,那直面彼此的尷尬會把自己逼得離開?
你能放心讓他人觀看自己最不堪、最卑微的那一面嗎?
所以我們告訴對方,我還是我。
問題是,我怎麼知道我是我?
生理上的「我」並非不會變動。當我們還在呼吸,全身細胞便會進行新陳代謝,而每過七年,原有的舊細胞會全數淘汰,這也代表,每七年過去,物理上的我其實已經有了本質上的改變,不再是當年那些細胞所組成的個體了。然而,一臺全數零件都被換過的二十年老機車,是不是原來的車?一個被邪惡組織改造的人造人,還是不是當初的那個人?我們說,答案在心。
但心其實也在變。個人與外在關係鏈結當中,勢必扮演各種不同角色,心理上的「我」都有所變化。有時候你是堅強的照護者,有時候你脆弱得快要破掉,需要有一個人緊緊抱住你……你怎麼會是相同的樣子?
此外,你的祕密,也會在「我」與世界接觸互動地越頻繁之際,結實累累、更趨複雜。試想,如果小賽後來發現自己有異裝癖呢?或是他將貼上下列標籤:參加被他人嘲笑的非典型宗教、在詐騙集團或是直銷公司擔任幹部、迷戀二次元色情卡通的角色、政治偶像是朋友們唾棄的對象、喜歡看恐怖片裡面最血腥的殘殺畫面重播,偶爾使用娛樂性藥物,還有著對方不一定能夠配合的性癖……
他得在不同的場合,對不同的人,出幾次櫃呢?
祕密之所以見不得光,不一定因為它是錯的,而是因為它的存在,標示了自己與他人不一樣之處。雖然不一樣又怎樣,但真實世界的運作複雜幽微,在充滿仇恨的世界隱藏自己,選擇以謊言度日,這並沒有什麼不對;選擇在緊密到只要稍微碰撞就會有人受傷的高壓環境裡,打開櫃子讓隱藏在裡頭的骷髏現身,讓碰到的人都傷痕累累,也不一定是壞事。
每一個人處理祕密的方式,都決定了「你怎麼知道我是我」。
每當思考這個問題,我便會想起本鄉猛。
當本鄉猛被修卡集團綁架,改造成半人半機器的蚱蜢怪人,就在大腦即將進行手術時,基地卻出了意外而讓他得以留有意識,並成為假面騎士一號。我常想,這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他隨波逐流,就此成為蚱蜢怪人,與其他每一名怪人一樣,不需要自己思考,只需要跟隨著上級的命令去做,就能夠好好活著。這樣會不會反倒才是祝福?
外表是一名英挺男子漢,但身體裡藏著一隻醜陋的綠色怪物。選擇成為正義使者的假面騎士一號,交短暫的朋友,住短暫的家,總在他人即將發現自身祕密時,搶先一步騎著機車揚長而去。孤高的狼在虛構敘事中永遠很帥氣。當然,他可以永遠選擇活在虛構敘事裡。但若有一天,他不想再躲藏、想要把自己最真實、最醜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樣攤在陽光下呢?
他會出櫃。但他又如何能夠確認,自己誠實告白的對象——無論是他所愛的女子或是曾經拯救過的芸芸眾生——會選擇本鄉猛還是假面騎士一號?
書寫《失物風景》的過程,對我而言也是一次次的出櫃。不再採用過往藉由工作、藉由他人遭遇來抒發心情的設計,而從內觀看純粹的自己,這讓習慣以工作狂或旁觀者身分武裝自己的我吃盡苦頭。許多塵封的小事,或許在我大腦皮質組織內沉積了二三十年時間,幾乎就要遺忘或是原本便刻意掃到意識邊緣,終究再度被一一召喚回來。重建故事現場的途中,這些不欲對外人說起的困擾或想法——如今看來或許帶點小題大作的意味——都生成了某種質地,讓我踩在上頭,順著過往的足跡知道自己從何而來,最後看見通往未來的風景。
書裡的祕密,無論原本是否鮮明或必須加上新的記憶加以修復,我都再三確認過這些事情該定下來了,才能順利動筆。至於還無法理清的、仍留在櫃子裡的骷髏,或許只能留待未來再清。
在那之前,我會繼續與這些骷髏相處,說服自己相信,我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