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風潮:串流、分享、盜版,看大數據如何改寫創意產業的未來 | 拾書所

3S風潮:串流、分享、盜版,看大數據如何改寫創意產業的未來

$ 284 元 原價 360
Amazon網路書店4.6顆星熱烈好評
《出版者周刊》商業與經濟類書單Top 10
《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共同讚譽

網飛為何能夠準確預測觀眾喜好,直接投入一億美元製作兩季《紙牌屋》?
亞馬遜如何制霸網路圖書市場,出版商也只能乖乖聽話?
NBC將節目從iTunes下架、意圖打壓蘋果,自身反而蒙受更大衝擊?
素人網紅崛起,他們為何不再需要大公司?
過往大型唱片公司、出版商、片商利用規模來管理兩種稀缺的資源以創造價值:配銷與宣傳通路的稀缺;創造內容所需的財務和技術資源稀缺。這種商業模式掌控了消費者取得內容的方式,大公司因此利用這種商業模式,從市場中取得價值。
然而現在情況不同了。隨著電腦和儲存設備的進步以及全球數位通訊網路的普及,這些原本稀缺的資源變得愈來愈豐富,不僅讓我們進入前所未有的科技顛覆期,創意產業面臨的技術變革也和以前截然不同:長尾市場的可行性、數位盜版的普遍、創作者擁有許多新的製作和行銷選項、下游配銷商掌控詳細資料的能力等等,這些改變都使權力從那些掌控內容的老字號業者,轉向那些掌控顧客的公司:
──「直覺」與「經驗」不再適用,大數據分析更準確
熱門影集《紙牌屋》在當年並不受青睞,因為業界根據經驗判斷政治劇不會紅;表現亮眼的棒球投手查德‧布瑞佛長期坐冷板凳,因為球隊高層認定他投球姿勢怪異、成功只是一時僥倖。投資《紙牌屋》的網飛和簽下布瑞佛的奧克蘭運動家隊都用大數據證明,這些主觀偏見遠不如資料來得實際與精準。
──數位盜版降低了「差別定價」的影響力,消費者更關注配銷平台便利性
當盜版愈來愈容易取得與生產,延遲上市、提供不同精緻度商品等差別定價方法對消費者的影響便減低了,他們可能更在乎配銷平台(例如提供串流影片的網飛、提供音樂的iTunes或Spotify、供應書籍的亞馬遜)是否夠方便,能即時且全面地供給商品、根據個人需求與偏好推薦商品等。
──內容製作與行銷成本下滑,主控權回歸創作者手上
以往創作者想在業界走紅,必須依賴大公司的資源才能被看見;如今,網路的普及、提供各式功能的平台讓這一切不再是難事,長尾商品也能成為暢銷大作。《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由個人出版電子書,成為全球知名作品;JK羅琳自建網站獨家販售《哈利波特》電子書,得以直接與書迷互動;電台司令樂團不靠大型唱片公司、獨立發行新專輯,其數位收入比之前所有專輯加起來還多。
──接觸顧客、了解需求,用對的方法提供對的服務
蘋果零售店之所以成功,在於它把焦點放在消費者體驗上,分析資料在正確的地點設店、打造店內布局,而零售店更能蒐集顧客資訊以利產品優化;網飛的網站兼具市調平台功能,不斷A∕B測試,讓它得以推薦最符合用戶需求的內容。內容產製業者需要記住的是,除了必須掌控內容的製作以外,也必須掌控它和顧客之間的介面(以及因此獲得的顧客需求資料)。
如今,想在瞬息萬變的網路時代站穩腳步,已不能再遵循老舊的商業模式。改用資料導向分析、投資配銷平台,藉由蒐集顧客行為來了解其需求並抓住其注意力,這不僅是現階段的首要之務,更是未來的生存之道。
這將會是影響每個人的議題。
如果你是電影、音樂、出版業的領導者,
你可能會想知道這些變化將如何影響你的事業,以及公司該如何應對;
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
你可能會想知道這些變化將如何影響社會,
政府如何確保這些攸關文化的產業持續蓬勃發展;
如果你是娛樂消費者,
你可能會想知道技術將如何改變市場上的創作內容,
以及你如何取得那些內容。


【國內專業推薦】
吳柏蒼╱回聲樂團主唱、KKFARM合夥人
洪士灝╱臺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江雅綺╱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翁子騏╱SOSreader執行長、共同創辦人
陳夏民╱逗點文創結社總編輯
張鐵志╱文化評論家
黃哲斌╱新聞工作者
馮勃翰╱臺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董福興╱汪達數位出版創辦人
劉于遜╱CHOCO TV執行長
鄭江宇╱東吳大學巨量資料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鄭國威╱PanSci泛科學暨娛樂重擊總編輯

(依照姓氏筆劃排序)


【各界好評】
「經歷資訊科技對經濟文化所帶來大幅變革的人們,不僅可藉本書重溫這些年來各種音樂、影視、圖書、新聞媒介從實體轉變為數位的歷程,更可藉由作者爬梳創意產業演進趨勢中幕後人物的想法和作為來吸取歷史的經驗,理解大數據的意涵,經由數據蒐集與分析去理解消費者的真正行為和需求,以資訊科技去實現願景、創造歷史新頁。」──洪士灝╱臺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內容和娛樂、創意產業正在經歷巨大的變革。過往從規劃、產製、出版、發行,一路到通路,再到最後一端的閱聽眾,每個角色之間有著精緻的分工,但網路去中間化的特性剷平了一切。網路改變了遊戲規則,也重塑了價值鏈。如今在市場上能夠第一時間接觸並且掌握使用者數據的玩家,有更強的議價能力,也能夠更快速制定策略並且作出應變。因為網飛、亞馬遜等巨大平台業者的崛起,你可能已經聽過類似的觀念,但本書以更有脈絡的方式記錄了整個過程,值得閱讀。」──翁子騏╱SOSreader執行長、共同創辦人

「網際網路三十年來徹底改變了我們消費內容的方式,面對年輕的串流世代,內容生產者應該如何做出改變來因應?本書網羅發行管道、數位策略以及大數據如何影響內容產製的各種經典案例,並做出精確的分析。內容產業的經營者、從業者都應該一讀,以避免做出反趨勢的判斷,在數位策略上更貼近年輕一代內容消費者的真正需求。」──董福興╱數位出版專家與網路趨勢觀察者

「從iPhone誕生,到國高中生把當YouTuber作為第一志願,過去十年我們經歷了娛樂產業最為劇烈的變動,來自產品跟用戶的數據遠比任何時候都來得多、來得關鍵,淘汰了「靠老闆嗅覺跟直覺辦事」的典範。本書包含豐富案例跟數據,有學術的深度,亦不失產業的實際,是每一位關注娛樂產業的人都該讀的好書。」──鄭國威╱PanSci泛科學暨娛樂重擊總編輯

「對想要了解科技如何重塑娛樂業的人來說,本書是必讀的佳作。」──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無人機製造商3D Robotics公司執行長、《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作者

「史密斯和泰朗深耕娛樂業的經濟學研究,長久以來一直是大家公認的頂尖專家。他們研究網路如何顛覆娛樂業十餘年,並把多年來的研究濃縮成這本精闢又好讀的權威之作。想要了解科技與娛樂之間的棘手關係,都應該拜讀這本好書。」──哈爾・韋瑞安(Hal Varian)╱Google首席經濟學家

「這本書應該會在娛樂界掀起一場實證導向的決策改革。」──大衛・博伊爾(David Boyle)╱BBC Worldwide見解團隊(Insight)執行副總,曾任職哈潑柯林斯出版集團(HarperCollins)及EMI音樂

「史密斯和泰朗是娛樂業資料分析的先驅。他們清楚解釋了大數據如何改變娛樂業,以及公司如何運用資料分析,從這番變革中獲利。」──麥特・蓋瑟(Matt Geiser)╱傳奇影業(Legendary Pictures)技術長

「本書點出科技改變娛樂業的多種方法,以及這些改變如何撼動產業的根基。出版、音樂或電影業的從業人員都需要好好研讀這本書。」──露絲・維塔爾(Ruth Vitale)╱CreativeFuture執行長

「本書探討資料導向式行銷的崛起,以及藝人掌控創作及作品發行的能力。那完全顛覆了娛樂業的常規,是每位創作者的必讀佳作。」──大衛・博塞特(David A. Bossert)╱迪士尼影業集團(Walt Disney Studios)製作人兼創意總監


【本書特色】
1. 針對大數據時代對於創意產業各方面的衝擊與影響,提供具有學理根據且鉅細靡遺的剖析與發展建議。從事創意產業的人,不管其角色、位置為何,都能從閱讀本書中獲益。
2. 書中對於創意產業的建議,多引用具有全球知名度的影集、電影、音樂、娛樂公司等發展實例,跨越文化藩籬,有其在地化應用的潛力。
3. 針對創意產業的歷史發展與成功因素提出實證分析,佐以輕鬆的筆調與各種業界競爭故事,欲了解其發展脈絡的讀者應能從中尋得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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