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 | 拾書所

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

$ 355 元 原價 450
15世紀至17世紀中期的貿易紀元時期,其高峰期集中在西元1570年至1630年,為全球交易環境誕生的時段,但是經濟軸心不在歐洲全在中國。從16世紀以來,白銀的產生和貿易加速的增加,絕大部分流向到中國這個市場,使得中國成為歐洲與亞洲白銀的聚集地。而提供白銀給中國的日本,則因為台灣位於南中國與日本之間絲綢貿易的海路上,故成為中日商人在中國政府禁止下,違法秘密買賣之地。一旦荷蘭人想要參與中日的白銀貿易,也會為相同的理由看上了台灣。 17世紀對台灣而言,是一個重要轉折的世紀,在這個世紀中國歷經明、清兩個帝國的統治,而台灣則是面臨大明帝國、荷蘭、西班牙、大清帝國、明鄭五個政權的競逐,100年的時間以荷蘭統治38年為最長。以殖民統治結構來說,荷蘭人在台灣設立了行政、司法、貿易體系,進行商業與傳教活動,直到1662年才被鄭成功結束殖民經營。 從全球的意義上來說,16、17世紀歐洲人到亞洲,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波全球化的開始,一則將台灣推入了世界舞台,二則打開了歐洲人與中國人的直接貿易,三則直接衝擊了東亞的政治格局。而這一波的全球化,台灣的貿易地位實踐了荷蘭人殖民的夢想,從南洋到日本的中間站角色吸引了歐洲人和日本人的注目。接續的鄭氏王朝和滿清政權把台灣轉入中國人的社會,使得荷蘭人在台灣的統治痕跡,逐漸地隨著時間的推移日益淡化,也暫時阻斷了歐洲人、日本人企圖占據台灣成為他們殖民地的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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