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 | 拾書所

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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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恐龍法官」了,該改革的是豢養出「恐龍法官」的最高法院!
握有判人生死的法官,爆出嫖妓、關說與貪瀆,法官的人格出了什麼問題?
有無為了績效管考、名位,曲意逢迎,背離了自己的法律良心或人民的法律感情?

法律人不該從滿腔熱血,變成只會寫八股判決的科員法官,
唯有找回失落的審判靈魂,才能挽救司法威信的沉淪與社會正義的式微!

從法律系畢業後滿懷著公平正義的法律人,為何當上法官後,變成人人喊打的「恐龍法官」?
對外號稱「審判獨立」,但法官卻有不得不遵循的「最高法院原則」與「司法人事潛規則」?

揭開司法界最僵化的一面,臺灣的司法才有未來!

80年代迄今,法律系一直是許多年輕學子的第一志願。一位優秀、熱情的青年,怎麼從第一志願畢業、當上多數人夢寐以求的法官職位後,開始庸庸碌碌、汲汲營營過一位「科員法官」的生涯?甚至變成人民口中食古不化的「恐龍法官」?
原因在於臺灣社會雖已解嚴超過二十年,早已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政治力已不敢公然介入司法時,從未解嚴、只講究論資排輩的封閉司法體系,所謂的依照良心與法律確信從事審判,就只是空談。
由林法官推動、參與的「改革最高法院」、「精進裁判品質」、「強化司法問責」等一系列司改活動,目的就是希望將法官們從官僚主義所形塑的格式僵化、用語文言化、理由說文解字化、理念信仰空洞化的「桎梏」中解放出來,莫忘初衷,找回自己的司法正義靈魂。
且讓我們跟隨著林法官的腳步,邁入司法禁地,關心司法、瞭解司法、監督司法,一起改革這個禁錮的官僚體系,為自己、為後代子孫開墾出一片司法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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