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 | 拾書所

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

$ 350 元 原價 350
內容簡介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當代經濟史學術巨擘
經濟學家諾思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之關鍵著作
當今「新制度學派」的重要依據
結合經濟、政治與社會理論,深入探討政治和經濟制度

為何不同社會之間持續存在著貧窮與富裕的差異?
有別於傳統的新古典經濟理論,
諾思以交易成本為基礎,提出新的個人行為假設,
以及個人與組織的互動關係。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諾思,學術生涯之重要著作《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其內容結構正如書名,分成三個部分。在第一篇裡,諾思將他的制度分析架構清楚地勾勒出來,特別是他最關心的合作問題。藉由對於非正式規則開創性的分析,諾思為制度變遷的特性鋪下了理論脈絡。在第二篇中,諾思清楚說明組織在推動制度變動的作用,而對於制度變動的結果則有更複雜的看法,並且為制度變動的不可預期現象提出了解釋,他認為答案就是「路徑依賴」。第三篇的重點是綜合制度對於解釋長期經濟表現所能夠提供的功用。除了總結前面各章的內容,諾思還利用篇幅探索經濟學應該發展的方向,這些內容也就是他在諾貝爾獎領獎演說的重點。
諾思在書末寫道:「非正式限制有其重要性。我們需要了解更多關於文化衍生的行為規範,以及它們如何與正式規則互相影響,才能給這些問題找到更好的答案。我們才剛剛開始嚴謹地研究制度。」最後仍不忘提醒學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目次
導讀
序言
第一篇 制度
第一章 制度與制度變遷緒論
第二章 合作──理論問題
第三章 制度理論的行為假設
第四章 交易成本的交換理論
第五章 非正式限制
第六章 正式限制
第七章 執行
第八章 制度以及交易和轉換成本

第二篇 制度變遷
第九章 組織、學習與制度變遷
第十章 穩定性與制度變遷
第十一章 制度變遷的路徑

第三篇 經濟成就
第十二章 制度、經濟理論與經濟成就
第十三章 經濟史中的穩定與變動
第十四章 將制度分析納入經濟史:展望與疑惑
參考書目
索引

序言
歷史很重要。歷史重要的原因,並不只在於學習歷史能夠以古喻今,而是因為社會中制度的連續性,將現在與未來緊密地和過去連接在一起。人類今天與明天的選擇,在過去就已立下雛形。而過去究竟是什麼,唯有用制度演進的故事才能獲得有智慧的理解。因此,將制度的研究和經濟理論與經濟史結合,乃是提升理論與歷史的一個重要步驟。
本書的目的,是要為制度與制度變遷理論勾勒出一個輪廓。雖然本書是建立在我過去所做制度研究的基礎上,也是我二十年來主要的關注焦點,但是本研究比以往更深入探討政治和經濟制度的本質及如何變化。明確釐清制度的意義、制度與組織的分別,以及制度和組織如何影響交易成本與生產成本,乃是分析的主要關鍵。
本書特別強調的是人類合作的問題──尤其是有關合作行為如何促成建立經濟體系獲致交換利益。這個問題也正是亞當.斯密(Adam Smith)所撰寫《國富論》(Wealth of Nations)的核心。制度的演進會創造有利的環境,有助於用合作方式解決複雜的交換,而促成經濟成長。然而,並非所有的人類合作都對社會有利。實際上,本研究除了解釋成功的情況,也同樣探討制度演進導致的經濟停滯與衰落。
我的基本目標,是要建立一個研究問題的方法──以作為發展出一個制度變遷理論所必需的第一步。因此,本書的大部分篇幅用於建立一個分析架構。文中所引述的歷史乃屬說明性質,其作用是展現分析方法的優點,而並不是終究必需的假說檢證。雖然本書的內容主要是寫給經濟學者及經濟史學者,但我相信其中論點應當也會引起其他社會科學學者的興趣。因此,我儘量減少文中經濟學的專有名詞,並且盡力使分析能讓非經濟學者了解。
有太多人影響本書寫作過程中觀念的形成,以致不知該從何謝起。本書初稿寫於當我獲得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補助在行為科學研究中心(Center for Advanced Study in the Behavior and Science)研究之時。林積(Gardner Lindzey)、史考特(Bob Scott)及幕僚們提供了非常好的研究環境。我特別要感謝貝斯特(Carol Baxter),她耐心地引導我了解不少電腦的神祕,並且徹底改變(改進)了我的寫作方式。當年在該中心的學者如基漢(Robert Keohane)、克瑞斯納(Steven Krasner)、馬希納(Mark Machina)及索克洛弗(Ken Sokoloff),都有助我進行此研究。
我特別要感謝溫格斯特(Barry Weingast)和奈(John Nye)兩人。他們和我討論了許多此處呈現的論點,並且多次研讀指正本書的初稿。
在撰寫的過程中,我曾閱讀埃格森(Thrainn Eggertsson)對於新制度經濟學的精彩闡述所成的著作Economic Behavior and Institu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他的研究澄清我對許多問題的觀念,而且幫助我確立研究的方向。
我在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的同事,如班漢(Lee Benham)、丹造(Art Denzau)、卓百克(John Drobak)、米勒(Gary Miller)及斯科菲爾德(Norman Schofield)都曾審閱本書的初稿並提出寶貴的建議。其他閱讀過本書初稿,也提出過珍貴批評的人,尚有奧特(James Alt)、貝茲(Robert Bates)、艾利克森(Robert Ellickson)、英格曼(Stanley Engerman)、霍夫曼(Philip Hoffman)及列維(Margaret Levi),然而,我要感激的並不止於這些審閱過初稿的人。過去數年之中,我曾經將本書中的部分論點在各地發表,並且得到許多寶貴的建議,都有益於我的研究程序。
劉瑞華(Ruey-Hua Liu)及特洛斯肯(Werner Troesken)和漢森(Brad Hansen)都是很好的研究助理。安內特(Annette Milfor)則為本書的草稿花費許多心力。
最後,更要感謝凱斯(Elisabeth Case)將我寫的字句綴飾成流暢的文章。除此之外,她也在本書的寫作過程中,與我共同經歷無數的沮喪與靈感。

導讀(節錄)
《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導讀╱劉瑞華
諾思在1981年出版備受推崇的《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也離開他任教三十年位於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University of Washington),來到聖路易的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當時已年過六十歲的諾思,並非換個環境安享大牌學者的盛名,而是展開一段新的學習與探究,十年之內寫成這本《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再隔三年,諾思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得獎理由為「應用經濟理論與數量方法更新經濟史研究,得以解釋經濟與制度的變遷」,這本書顯然是關鍵的貢獻之一。
《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並非一本歷史研究的著作,與《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兼顧理論與歷史的內容有顯著差異。不過,兩本書在寫作目的上卻有很清晰的關聯,議題上也是延續的。諾思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雖然有意朝向建構一套經濟史理論努力,但是他也坦言該書的內容仍舊不足,還欠缺許多應有的理論,他把著力點放在為新古典經濟理論加入制度分析,探討影響誘因的財產權理論、執行財產權的國家政府,以及攸關集體行動的意識型態。諾思更在該書裡交代理論之後提醒讀者,他並沒有提出一個滿意的制度供給函數。《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就是針對這個目標,探討制度的產生與改變,提供更具體的理論要件。
為什麼諾思念茲在茲地強調制度?因為他相信這是影響每一個經濟長期成敗的最關鍵變數。1980年代之後,大量有關交易成本與財產權的文獻出現,逐漸形成所謂的「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諾思在這場學術運動中是結合制度與歷史的主力,他不僅藉由在任教大學中邀請跨領域的學者進行研討,也為劍橋大學出版社主編「制度與決策的政治經濟學」(Political Economy of Institutions and Decisions)系列叢書,這一系列研究著作成為新制度經濟學重要出版物,《制度、制度變遷與經濟成就》就是其中之一。
雖然本書的重點在建立理論架構,但是諾思還是一如他的各項著作,開宗明義就提出清楚的議題,那就是為什麼經過了很長的時間,富裕國家與貧窮國家的差距依然很顯著?為什麼貧窮國家不能仿效富裕國家的作法,迎頭趕上?這是一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而且還是當前全球化經濟的現實問題。諾思在諾貝爾獎頒獎典禮上回顧學術貢獻時,以〈經歷時間的經濟表現〉為題,他的見解就是依據這本書的內容。國家如何得以富裕?亞當.斯密(Adam Smith) 身處工業革命起步的英國,所寫的《國富論》就是針對這個問題。他清楚指出,生產力增加是國家財富的來源。在亞當.斯密之後的李嘉圖(David Richard)與馬爾薩斯(Thomas Malthus)就開始擔心停滯與衰退,也就是貧窮的問題。古典經濟學家認為生產的增加無法擺脫「報酬遞減」(diminishing returns),因而認為成長有其極限,而且不同的生產因素命運不同,因此財富與所得分配隨著經濟成長會有差異。這種理論到了馬克思(Karl Marx)手上,發展出另一套根據「剝削」的分配理論,用以解釋社會不均的原因。
關於成長與衰退的問題,諾思在《西方世界的興起》與《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提出他引領學術進展的見解。當大家已經認識「制度」是國家富裕或貧窮的關鍵時,諾思又開始探索新的難題。制度是人為建立的,而非自然資源或生產關係的「自然」限制。為何貧窮國家不能改變制度,向富裕國家看齊?而且,更難的問題是,即使經過制度改變,移植其他國家的成功制度,卻得到不同的結果?這就是諾思在本書中處理的議題。
資源條件相近,長時間之後經濟表現仍然差異很大,制度差異是最可能的原因。如果制度相同或者近似,卻仍然有顯著不同的經濟表現,那會是什麼原因呢?這個問題關係到制度研究的方法論問題。主流經濟學的研究方法相信實證分析,用以檢驗理論的假說。新經濟史革命的重要貢獻,是讓經濟史的研究能夠結合經濟理論與數量方法。然而,如果實證研究利用某些制度衡量指標作為解釋變數,進行解釋經濟表現的數據,上述的問題就會產生問題,可能讓結論否定制度影響經濟表現。
經過1980年代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的推展,再加上當時社會主義轉型的現實趨勢,制度分析逐漸成為學術與政策注意的焦點,也帶起實證研究的潮流。當時開始出現大批屬於制度性質的衡量指標,提供量化資料的來源,於是產生許多利用制度的量化指標來解釋經濟表現的實證文獻。嚴格而言,這樣的作法並未適當考慮制度的複雜性質,方法論及實證結果都有爭議。在1990年,經濟學界關於制度的實證研究方興未艾,諾思並不反對這樣的努力,卻已經意識到這樣的研究會誤入歧途,這本書的主題就在於指出制度變遷的路徑是不可忽視的問題。

內文選摘(節錄)
第一章 制度與制度變遷緒論
制度(institutions)乃是一個社會中的遊戲規則。更嚴謹地說,制度是人為制定的限制,用以約束人類的互動行為。因此,制度構成人類交換的動機。此處所謂的交換,包括政治的、經濟的及社會的行為。制度變遷則決定社會隨著時間演進的方式。所以,研究制度變遷乃是理解歷史演變的關鍵。
制度因素會影響經濟成就乃無可爭議。不同經濟體系長期表現的差異,是源自於制度演進的方式,也是無可爭議的。然而,由於尚未有任何分析架構將制度納入經濟學與經濟史研究,目前的經濟理論與計量史學(cliometric history)都未慎重地考慮制度因素對經濟成就的重要性。本書的目的,就是要提供這樣的一個基本架構。分析結果指出,大部分社會科學理論必須重新檢討,尤其是經濟學,同時也提出歷史變遷的新理解。
在本研究的第一篇,我將討論制度的本質及其對經濟(或社會)表現的影響。接著在第二篇中,我將勾勒出一個制度變遷的理論。這個理論將不僅為經濟史(或其他歷史)提供一個架構,並且也要解釋過去如何影響現在與未來、逐步的制度變化如何影響人在一個時點所面臨的選擇,以及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的本質。最後,第三篇則是完成本研究的根本目的,理解經濟體系如何隨著時間運行而獲致不同的成就。

I
制度透過其安排之日常生活的結構,而減少不確定性。由於有制度為準繩,所以當我們要招呼朋友、駕車、買橘子、貸款、做生意、出殯,或者做其他任何事的時候,知道(或者很容易學到)該如何做。假如我們在不同的國家──例如美國與孟加拉──做同樣的交易,則很快就會發現制度上的差異。以經濟學的術語來說,制度界定並且限制了個人選擇的範圍。
制度包括人類制定來規範人際互動之限制的任何形式。究竟制度是正式的(formal)或是非正式的(informal)?答案是任一皆是,而我對兩者皆有興趣。正式的限制,譬如人類制定的規則;非正式的限制,譬如習俗與行為規範。有些制度是人創造出來的,像是美國憲法;也有些制度只是隨時間演進而來的,像是普通法(common law)。雖然為了分析起見,我們要分開來討論創立的制度與演進的制度,但我對兩者皆有興趣進行研究。此外,還有許多制度的其他特性也會被討論。
制度限制包括兩種:一種是什麼行為個人不准去做,另一種是何種條件下個人可以從事某些行為。在此定義之下,制度乃是人類發生互動行為的範圍。最好的比方就是團體運動競賽的規則。這些規則中除了明文的正式規則之外,通常也包括用來支撐與輔助正式規則的不成文之行動守則,例如不得隨意傷害對方選手。再就這個比方來說,規則與不成文的守則有時會被違反,而且也會進行處罰。因此,制度運行的關鍵之一,就在於判定犯規的成本及處罰的輕重。
繼續用運動比賽來做比喻,正式的規則、非正式的規則,以及執行(enforcement)的形式與成效三者合併,決定比賽的性質。有些隊伍運用不斷犯規來嚇阻對方(因此出了名)而獲得成功。這種戰術是否划得來,顯然要看監督的成效與處罰的輕重。有些時候即使犯規戰術能夠成功,行為守則──運動員精神──也會約束選手的行為。
本書特別要對制度與組織做一區分。組織和制度類似,也提供人類互動的結構。的確,如果我們要探究制度架構所衍生出的成本,我們會發現這些成本不只是來自於制度架構,而且也得自於從制度架構所發展出的組織。在觀念上,我們必須區分清楚規則和參賽者。規則的目的是為確定比賽進行的方式;但是比賽隊伍的目標是在這套規則之下贏得勝利──結合技巧、戰術與協調,運用正當手段,有時也用違規的辦法。比賽隊伍發展出戰術與技巧的模式,與規則被創建、演變及發生效果的模式,乃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程序。
組織包括政治體(political bodies)(政黨、參議院、市議會或行政機關)、經濟體(economic bodies)(廠商、工會、農場或合作社)、社會體(social bodies)(教會、社團或體育協會),以及教育體(educational bodies)(學校、大學或訓練中心)。組織內的成員因某種共同的目標而結合。要將組織模型化,就要分析治理結構、技能,以及工作經驗的學習效果如何決定長期之下組織的成敗。何種組織會出現與它們如何演變,根本上都受到制度架構的影響。同時,組織型態與其變化也會反過來影響制度的演變。不過前文已提過,本研究強調制度乃基本的遊戲規則,而組織(與其中的企業家)的角色基本上是發動制度變動。因此,本書的重心在制度與組織之間的互動。創建組織的目的乃根源於既有的限制(包括經濟理論所考慮的傳統限制,以及制度上的限制)所決定的機會;同時就達成目的的作法而言,組織乃是造成制度改變的主要角色。
要建構一個制度理論,必須先將基本規則的分析與選手策略的分析分開來處理。把制度定義為人類加諸於他們自己的限制,使我們可以借助於新古典經濟理論(neo-classical economic theory)分析選擇的理論架構。將制度理論建於個人選擇的基礎上,是朝向化解經濟學與其他社會科學之間歧見的一個步驟。我們必須採用選擇理論的架構,因為要得到邏輯無誤且可以檢證的假說,必須有行為理論作為基礎。個體經濟理論的優點,在於其乃是建立於個人行為假設的基礎之上(不過,我將在第三章提出修改那些假設的論點)。制度乃人定的,它們會演變而且會被人為改變。所以,我們的理論從個人出發。同時,制度所加諸人們的限制無所不在。將個人選擇放在制度限制所界定的選擇範疇中來考慮,乃是整合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一步。
制度透過影響交換與生產的成本來影響經濟成就。制度和被利用的技術合起來決定了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與轉換(transformation)(生產)成本。該兩項成本構成總成本。本研究的初始目標是(在第一篇中)解釋制度之由來與本質,從而刻劃其影響一個經濟體系之成本函數(cost functions)的方式。

II
制度在一個社會中的主要作用,是建立人們互動的穩定結構(未必是有效率的),以降低不確定性。制度的穩定性並不能否定其變動的事實。制度的演變可以經由習慣、行為準則、社會規範,乃至成文法、不成文法以及個人契約來達成。因此,制度不斷地改變我們所能做的選擇,不過,雖然在我們周遭明顯可見制度的快速變化,但是實質上制度演變的進度可能宛如冰河移動般緩慢,以致我們必須用歷史學家的眼光才能察覺。
制度改變的過程之所以複雜,乃是由於邊際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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