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因國內工商企業的發展而日益受到重視,商標的功能不再只是表彰商品來源及供消費者辨識;品質的保證以及可觀的市場經濟價值,更是商標權人長期使用其商標所衍生的功能。
我國商標法自民國20年元月1日施行迄今已近90年,為因應產業發展與需求而歷經多次修正。現行商標法條文除第98條於民國105年修正外,其餘均為民國101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內容;又為簡化申請程序,而數次修改商標法施行細則。就法規面而言,101年迄今修正幅度雖極為有限,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仍發布多部審查基準、注意事項,希冀兼顧社會公益與商標權人權益,以及行政暨審查效率;甚至,於109年5月1日起採行商標註冊申請案「快軌機制」,鼓勵申請人利用電子申請,儘速取得商標註冊。此次修訂五版仍承襲舊版的特點,亦即,探討法律規範、就其立法緣由多所著墨,並於多處提出作者個人見解;凡此,提供讀者另一思考模式,使讀者於瞭解我國商標制度之際,思索其相關規範及機制的妥適性。
我國商標法自民國20年元月1日施行迄今已近90年,為因應產業發展與需求而歷經多次修正。現行商標法條文除第98條於民國105年修正外,其餘均為民國101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內容;又為簡化申請程序,而數次修改商標法施行細則。就法規面而言,101年迄今修正幅度雖極為有限,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仍發布多部審查基準、注意事項,希冀兼顧社會公益與商標權人權益,以及行政暨審查效率;甚至,於109年5月1日起採行商標註冊申請案「快軌機制」,鼓勵申請人利用電子申請,儘速取得商標註冊。此次修訂五版仍承襲舊版的特點,亦即,探討法律規範、就其立法緣由多所著墨,並於多處提出作者個人見解;凡此,提供讀者另一思考模式,使讀者於瞭解我國商標制度之際,思索其相關規範及機制的妥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