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書】 「提姆?岡恩風趣又健談,但最重要的是,他學識飽滿、洞悉一切!」 --黛安?范?佛斯坦柏格(Diane von Furstenberg),美國紐約時尚教母 「想分辨出哪些人走在時尚的尖端,就一定要讀《提姆?岡恩的時尚聖經》。本書不但充滿了整個時尚史上的有趣事實,還是一本輕鬆歡樂的好書,很多地方都會讓人捧腹大笑。岡恩結合了辛辣的智慧和無法招架的魅力(這可是種難能可貴的組合),我們可能不會意識到自己從這本書裡學到了多少東西。小心:談到某些最喜歡的風格時,他可能會有點強勢--但你會不由自主地覺得他是對的。」--凱薩琳?厄爾(Katheryn Earle),布魯姆斯柏里視覺藝術出版社社長 最初是無花果樹葉……接著是羅馬長袍。硬式襯裙與環狀領。鐵甲和束衣。這些過時的東西究竟跟你今天早晨穿上的21世紀緊身牛仔褲、圖案T恤和性感高跟鞋有什麼關係?關係可大了!時尚衍生出時尚,而人生──從經濟到政治、從天氣到戰爭、從實用到完全不實用的東西──都反映在每個時代的服裝風格上,演變成你今日購買穿戴的行頭。 憑著他的坦率、智慧與魅力,提姆?岡恩成為《決戰時裝伸展台》家喻戶曉的人物,他將在本書中揭露有史以來每一件服飾單品背後的有趣故事,讀起來就像在提姆的陪同下,從博物館一路逛到衣櫃裡。從埃及豔后的皇冠到特洛伊海倫的涼鞋,從維多莉亞女王的束衣到瑪丹娜的尖錐胸罩,從《朝代》影集中的大墊肩套裝到希拉蕊的褲裝,《提姆?岡恩的時尚聖經》將會帶你踏上一場伸展台之旅,一窺時尚史上的潮起與潮落。 提姆學識飽滿、研究深入,針對現代時尚提出了最犀利的看法,解釋1960年代如何摧毀了美國的內衣市場、帥哥布隆美如何創造了流行一個多世紀的男性服裝、七分褲為何會像瘟疫一樣在美國蔓延。準備好了:當你對時尚的過去、現在和未來改觀時,你可能會深受鼓舞! 【目錄】 前言…1 為什麼要寫西方時尚史? 1.內衣…9 安全VS.自由 內褲、胸罩、性感內衣……捍衛馬甲束衣 2.T恤…23 從內衣到滿街都是 圖案T、坦克背心、V領…為什麼白色T恤是一種性暗示 3.牛仔褲…37 義大利人、法國人、德國人、英國人、印度人、美國全民都穿的衣物 低腰褲、靴型褲、緊身褲……美國人衣櫃裡最棒的必備之物:牛仔褲 4.洋裝…49 從羅馬袍到裹身裙 小禮服、短洋裝、緊身洋裝……妳是埃及豔后還是海倫? 5.七分褲與短褲 美國的禍害 百慕達褲、小短褲、熱褲……從戰場到沙灘派對 6.裙子…99 迷你裙、及膝裙、長裙、更多更多 窄裙、霍布裙、短蓬裙……裙子愈短,感覺愈年輕––但不見得愈性感 7.腰帶…109 從朋友到士兵與狐狸精 肚帶、圍裙、工具腰帶……千年來,化無型為有型 8.襯衫…119 正經與花俏 領片撐、女用襯衫、法式袖口……你屬於打開扣子的休閒風還是扣上扣子的正式風? 9.領帶與領巾…129 Color Me Beautiful、愛馬仕與其他迷信 領帶、大方巾、圍巾……19世紀的男士會打好幾十種領結;每個現代男性都應當至少會一種。 10.背心…143 法國接招! 花呢、絲綢、背心……為什麼背心是時尚的反法代名詞 11.西裝…151 向布隆美致敬 西裝、祖特裝、晚禮服……你喜歡缺角領還是披巾領? 12.長褲…169 服裝改革的真相 卡其褲、長褲、工作褲……不,內搭褲不算長褲––牛仔內搭褲也不算! 13.襪類…179 從五月花號到臥室地板 短襪、長襪、絲襪……褲襪就該是褲襪的樣子。 14.鞋子…189 世界就在你腳下 高跟鞋、靴子、拖鞋……鞋子看起來愈不實穿,造型就愈顯高貴 15.運動服裝…205 娛樂服的逆襲 運動服、泳裝、帽T………別誘惑我,瑜伽褲! 16.毛衣…223 武士、漁夫與波霸女郎 平針織物、編織衣物、鉤針衣物……騎士團穿著開襟羊毛衫現身! 17.外套與夾克…241 從原始人到真正的嬌妻 毛皮大氅、軍用雨衣、短大衣……為什麼皮草會被歷史淘汰。 18.帽子…251 頭頂上的榮耀 棒球帽、軟呢帽、貝雷帽……消失的室內戴帽禮儀 19.手套…263 失落已久的愛情信物 連指手套、長手套、無指手套……為什麼手套步上襯裙的後塵 20.手提袋…271 口袋的敵人 皮包、手拿包、斜背包……尺寸真的有差! 結論…279 如何在購物時不忘過去、現在和未來 附錄 你衣櫃的工作表格 附註 參考書目 謝誌 圖片提供 內文摘錄: 在寫這本書之前,我自認為稱得上是時尚專家。我當了29年的教育者,期間我喜歡學習不亞於我喜歡教書。然而,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學習曲線急遽攀升、我的知識量大幅暴漲,感覺就好像又讀了一次研究所!當中所需的研究工作既讓人生畏又令人狂喜。每天都有驚奇與讚嘆。 例如,我向來堅信時尚只關乎背景──社會的、文化的、歷史的、經濟的、政治的。但得知法國大革命期間竟然發生如此大規模的服裝變化,連我都感到震驚。路易十四、十五和十六在位期間,奢華的禮服變得龐大得令人眼花、假髮和頭飾也變得高聳無比,以至於建築、室內裝潢和家具都得重新設計。接著,僅僅一夜之間,這些誇張的身影突然就跟宮廷一起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簡單到不行的洋裝,簡直就像最基本的睡衣。這些未經漂白的天然棉衣沒有任何支撐、沒有任何裝飾。這再次證明了:時尚與歷史環環相扣! 你也許會問:為什麼有關時尚史的書籍大部分都是在探討西方時尚?答案很簡單:幾百年來,西方世界的服裝不斷改變、進化,但東方世界的服裝卻始終如一。印度的紗麗、中國的旗袍、韓國的韓服、日本的和服,幾千年來都未曾變過。他們的演化是在布料這方面。例如,和服上的腰帶必須是12吋寬、4.38碼長。有這樣的規定,你還能怎麼變? 這些地方也有許多美麗的衣裳,它們的歷史也同樣引人入勝,但卻沒有相同程度的演化。基於同樣的理由,我也不討論歐洲傳統服裝。地方性的鄉村傳統服裝一成不變得令人咋舌。羅馬尼亞曾經出土一尊青銅器時代的女性小陶像,身上的服裝跟20世紀早期保加利亞的一種民俗服裝像得不可思議。意思就是這衣服3500年來幾乎沒變過!但倘若我們要聊的是時尚如何演變成今日的樣貌,往那個方向去探討就是死胡同了。 相對之下,你若想想羅馬袍所經歷的事,就會發現它相當令人興奮。羅馬袍只是一塊布而已,人們拿來包在身上避免暴露。最早的羅馬袍是垂到地面的,是貴族的服裝。有錢的希臘人和羅馬人在房間裡走來走去時,就穿著羅馬袍。 但一出到門外,地面就很髒,因此當羅馬人開始穿著袍子走出他們鋪著大理石地板的別墅時,袍子的長度就變短了。接著當然,人們注意到衣服的下半部總是比上半部容易髒,因此長袍最後演變成上下兩件式……到了今日則演變成現代運動服和裹身裙。 每次帶學生到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時,我都喜歡帶領他們按照時間順序前進,因為這樣他們就能理解到人類想法的演進。更刺激的是:他們會開始猜想接下來是什麼。任何東西都有起源,也都有某種目的。這就是我喜歡文藝復興時期繪畫的原因。每一個元素都有含義,從一隻麻雀到一朵睡蓮皆然。時尚也是這樣的。 本書中,我會引導你們一個時代一個時代地認識服裝的發展,從原始人的獸皮到伸展台上的最新作品。當大都會博物館裡出現透視畫法的繪畫時,我的學生都歡呼喝采,同樣的道理,我也希望當本書讀者看出薩克遜人的內衣褲如何演變成七分褲(以及它為何是今日美國最糟糕的流行),或者傳統的羅馬涼鞋(帶子一路綁到膝蓋以防作戰時脫落)如何演變成幾乎每個21世紀大學生都會穿的夾腳拖鞋時,也會發出驚呼。 相對之下,細跟高跟鞋則向來是財富的象徵──如果你出身高貴到不管去哪裡都有轎子或(在現代)有車子載,那麼你根本不必走路。你可以穿著Jimmy Choo的鞋,從豪華轎車的後座下來就直接踏上紅地毯,完全不必擔心鞋跟卡在人行道上的柵欄或縫隙裡。1990年代倒是流行粗跟,因為在那邋遢搖滾的年代,有錢並不是那麼時髦的事。 事情發生必有原因,能夠維持也必有原因。某些時尚史學家堅稱,服裝上的每一場轉變反映的都是性感帶的新焦點,領口線跟裙襬線的變化都是為了防止性慾疲乏。 如果無法永續,時尚新意很快就會消失──有些衣服會再次流行,有些是完全銷聲匿跡,有些則似乎一直都在。我寫這本書的同時,布魯克林區有些時髦的年輕人就穿著小小的短袍到處跑,款式幾乎跟古希臘士兵的衣服一模一樣。這兩個族群都重視這種衣服所能提供的活動自由,雖然其中一票是為了在戰場上奔走,另一票是為了趕去參加獨立搖滾音樂會。 然而,大部分人都不懂美國的政治歷史──更遑論美國的時尚遺產了。我們生活在一個歷史感薄弱得可悲的年代。當我詢問帕森斯設計學院的學生:二次大戰發生在什麼時候?常常沒有人答得出來。年輕的設計師也少有幾人清楚美國的時尚史,這點特別令人痛心疾首,因為美國的時尚史甚至沒幾年!在二次大戰之前,我們只會抄襲。二次大戰期間,我們無法抄襲歐洲,因為高級時裝工作室都歇業了。接著就出現了美國的創新者,例如Claire McCardell和Norman Norell,兩人代表兩種不同的審美觀──分別是運動服裝和晚禮服,美國的時尚創意就此誕生。1940年代距離現在也不是那麼久,但就連最棒的某些學校的時尚學生都不曉得那個年代的時尚界發生了多大的變化。 在此同時,我常常只須瞧瞧設計圖的模仿性有多高,就能看出哪些學生沒有歷史感。他們每拿出一個新的設計就覺得自己是在發明輪子,因為他們根本無心去發現輪子早就存在已久,而且十分完美。這種狀況總是使我想起腓尼基人。他們複製埃及和希臘藝術,但他們不懂象形文,因此他們複製出來的文字全是胡言亂語。他們從沒見過真正的馬拉戰車,因此他們花瓶上的圖樣會呈現出一個人站在一台小推車上,但卻沒有馬匹。在毫無基本概念的情況下借用其他文化的東西,可能會生出一些怪異又毫無邏輯的扭曲之物。 我特別希望美國時尚不要被遺忘。有一次,我和荷蘭某熱門設計學校的校長碰面,她表示對美國的設計非常不屑──我覺得歐洲人流露這種態度非常侮辱人,而美國人抱持這種態度則是徹頭徹尾的可悲。當我翻閱《決戰時尚伸展台》的申請表時,我總會注意到「影響力」那一欄極少出現美國設計師。他們提到的設計師千篇一律都是Alexander McQueen、克里斯汀?迪奧和可可?香奈兒──而且還經常把Chanel寫成Channel。很少看見美國設計師,而如果有,通常就是Donna Karan。(我不懂為什麼沒有人寫Michael Kors──就算只是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也好。) 談到時尚,我們顯然需要更愛國些,捍衛我們自己的國家傳統,將之視為西方時尚史的一個延續。我一直想不透,為什麼那些想成為「下一個偉大美國時裝設計師」的人會無法欣賞歷史上的偉大美國設計師。我指的是Pauline Trigere、Claire McCardell、Norman Norell、Bill Blass、Rudi Gernreich、Bonnie Cashin、Larry Aldrich、Geoffrey Beene……舉都舉不完!反之,我遇到的很多年輕設計師都崇拜Antwerp Six,80年代早期的皇家美術學院畢業生,包括Dries van Noten和Ann Demeulemeester──而且如果這些人連Chanel都會拼錯,那麼Demeulemeester更是鐵定拼不出來。 既然我都指名道姓了,那就順便談談名詞吧:某些學術圈的人對「時尚」這個詞很有意見。人們不喜歡這個詞,令我很困擾──這又不是什麼髒字!曾有幾個電視節目執行長建議我改用「造型」,因為「時尚」是菁英主義者在用的。但菁英們也不見得都喜歡這個詞。例如美國東北部有一家知名藝術學校就不說「時尚設計」,改說「服裝設計」。我曾以外部評鑑委員的身分去過這家學校。離開前的會談中,我告訴校長:「我認為你們的課程迴避使用『時尚』一詞,是因為你們的課表跟時尚完全無關。根本沒有考慮市場。也不教時尚史。這基本上就是一家裁縫學校。我無聊得都要哭了。這裡根本沒有人對創新感興趣。你難道不希望貴校的畢業生能改變世界嗎?」(而親愛的讀者們,祭出這一招,以後就不必擔心他們又找你去當評鑑委員了。) 我喜歡「時尚」這個詞。所以我把它放在本書的書名裡。時尚就是改變,也是在某種歷史背景下創造服裝。對我而言,把時尚譏為三八或無足輕重的東西,似乎等同於否認歷史,而且經常帶有性別歧視的色彩──彷彿傳統而言由女性負責的事就不登大雅之堂。當帕森斯時尚學院於1906年成立之時,原本的名字是叫「服裝設計」,因為當時「時尚(fashion)」還是個動詞:to fashion。但接著「時尚」一詞就衍生出更深層的意義,而在我看來,拒用這個詞的人似乎在歷史上選錯邊了。 儘管在全球的時尚界處處吃虧,美國的時尚設計師還是力爭上游。首先,他們向來需要靠作品賺錢。他們不像法國設計師,有織品工廠的資金撐腰。而且也不像在歐洲,有防止剽竊的種種措施保護。在美國當設計師真的不容易!需要很大的勇氣跟毅力。簡言之:站起來吧,美國!站起來吧,時尚!就算往後再也沒有人邀請我回歐洲,或去參加另一場支撐性衣物設計研討會,我也可以接受。 最後,在我慘遭學者們的電子郵件轟炸,抱怨我沒提到某一種領口剪裁、或沒仔細注意背心的製作方式之前,我先說了:本書並不是教科書或包羅萬象的全書。有些東西已經被寫成了整本的書,但在本書中卻只有幾段的篇幅而已。我已經盡力確保所有的資訊都是正確的,但枝微末節的東西我就省略了。除非你讀過其他時尚史書籍,否則你絕對不會相信某些作者可以把1750到1753年之間某一種領子的寬度變化寫得多麼複雜詳細。我們在乎這個嗎?好吧,是在乎,但沒到那種程度。 如果你因為讀了本書而對時尚史燃起興趣,那麼我會鼓勵你透過學術性更高的書籍進行更深入的了解。目前而言,我只希望你能享受這本深入淺出的書,看看時尚史中我最喜歡的部分,也希望它能讓人發現時尚與歷史研究是多麼有趣。 本書的主要目的是要讓你的衣服顯得更重要。我發現很多人不敢仔細檢視自己衣櫃裡的東西,因為很多人都對時尚感到恐懼。事情不該如此。時尚既好玩又讓人興奮──而且它牽涉到的是所有早上起來要穿衣服的人,不只是曼哈頓的少數菁英。 我希望這本時尚聖經能鼓勵你去研究你的衣服,並欣賞它們有趣的起源。每一件單品都有含意──且通常不只一種。藉由探索我們服裝的意義與歷史,我希望本書能神奇地將你擁擠的衣櫃變成一個奇幻世界。為了達到這點,我已在本書最後附上一張工作表格,你若不知道該找什麼衣服、該問哪些問題,就可以參考它。有了這樣的衣櫃清單,你會更了解時尚、更了解自己。 那麼,就讓我們登上時光機出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