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是什麼?
是關於你(妳)是誰?還是你(妳)做了什麼?
是維生的「一頓飯」?還是一場肯定自我的男女「對手戲」?
這是迄今為止唯一從透析中西文化深層結構的基礎上,橫跨台灣、香港、中國兩岸三地及西方社會,深入、全面、又寬廣地探索「性」在中西文化各自背景之下深藏的意義。
張瑞珊博士 (Dr Jui-shan Chang) 以創新社會學研究方法對「性」在台灣、香港、中國大陸和西方社會進行一系列比較研究,本書為其二十多年來的研究精華與總結,也是她對「性」這一個人生重要課題獨到見解的呈現。
本書英文原著(Making a Meal of It : Sex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Settings, 2011, Outskirts Press)已經連續在美國榮獲三項殊榮。第一項獎是由USA Book News 頒發的「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是在「健康」(以「性」為主題)類別內唯一得獎的作品(sole winner of The USA Best Books 2011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ealth: Sex and Sexuality)。第二項獎是「2012年讀者評選文藝獎」,是在「人文」領域類別內獲獎(winner of The 2012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umanities)。第三項是「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此著作入圍「兩性關係」類別的最後決選 (finalist of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Relationships)。
本書的主題、發現、及獨特見解,與中西文化及社會裡的每個人都習習相關。本書不僅在多種學術領域內獲得肯定,也在一般讀者群中獲得許多迴響。
※本書英文原著榮獲:
‧ 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
(The USA 2011 Best Book Awards)
‧ 美國2011年讀者評選文藝獎
(The 2011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 美國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入圍決選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自序】 我的中西文化「性」研究旅程
我對「性」所做的社會學研究已經有二十年了。這個長途旅程,是我的學術及個人生涯裡很重要的一段經歷。人生會有幾個這樣的二十年呢?
當二○○七年,我以得獎人的身分出席澳洲全國教學優異獎,以及墨爾本大學教學傑出獎的頒獎典禮時,腦海中卻浮現出,一九八三年我剛離開台灣到美國讀博士的時候,連一句英文都開不了口的那一幕。當時襁褓中的兒子,如今已是一個二十多歲離家自立的小伙子……
回想我在這漫長的歷程中,不只經由歲月的累積和由廣入深的研究,逐漸發展出在「性」這個學術領域裡自己的見解,我的個人生涯也在跨越世界三大洲的同時,歷經了人生各方面的衝擊、磨練和成長。
我生長在台灣,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與研究所,並取得美國密西根大學的社會學博士。我對「性」的研究開始於一九八○年代的台灣。因為當時報章雜誌報導,台灣正在悄悄地展開了一個西方學者所謂的「寧靜的性革命」(a quiet sexual revolution)。這引起了許多人感嘆台灣人的性關係似乎正走向西方人的性開放,或以此來憂心道德的淪喪。而我的想法是,對於這種說法,我們應該趕快做些嚴謹的學術研究,讓事實真相來告訴我們該有多感嘆憂心和能怎麼辦。
在我對台灣的性行為做過一番研究之後,我的下一個問題是:其他的華人社會又是如何呢?我的研究很自然地擴展到香港及中國大陸。因為,我很想知道,在「性」這方面,除了在個人、社區或地域層次的差異,兩岸三地華人的性行為是否有其共通性?如果有,他們的共通性是什麼?
為了要瞭解橫跨這三個華人社會裡,有關「性」的共同特色到底是不是一種在中華文化下特有的「華人的性」(Chinese sexuality),我們得把它和非中華文化裡的「性」來做比較才行。所以,從一九九○年代起,我的比較研究又再擴展到西方社會文化裡的「性」,並且發展出「性的深藏意義」(embedded meanings of sex)這個新概念,來對中西文化脈絡裡的「性」的意涵,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
二十多年前的我,萬萬沒有想到,當初對台灣「寧靜性革命」的好奇及存疑,竟變成了我的一塊巨大的畫布,讓我在日後畫上我對「性」這個課題的種種反思,以及自己陸續的研究發現。
也從金賽博士說起
其實從二○○四年起,我就開始思考是否應該將自己這樣的一段學術兼人生旅程,每一個起伏轉折、一步一腳印的經驗寫成一本書呢?巧的是,在同一年,正好有一部叫做《金賽》的電影在墨爾本上映。這部電影描述了世界聞名性學研究先驅金賽博士(Alfred Kinsey, 1894–1956)一生的故事,包括他如何從動物學家變成「性學家」,如何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開創對男女性行為的研究,以及他的學術研究和個人生涯之間的糾葛關係。
可想而知,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金賽博士的性調查會是多麼的令人震驚。金賽的研究對美國人有極其深遠的貢獻。其中一個特別的貢獻是:許多所謂「正常的」、「一般的」美國人,其實都經驗過一些在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之下,被認為「不正常」的性行為(abnormal sexual practices)。這個研究結果的發表,讓多少暗地裡懷疑自己「有問題」的美國人鬆了一口氣。發現「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有這樣的問題!」更值得安慰的是,「從此,我不必再為這樣的經驗而感到羞恥或罪過!」
金賽的研究發現許多美國人對性知識與性技巧的無知,包括夫妻在洞房花燭夜嘗試「第一次」時的不知所措,以及美國人對性知識的瞭解大多來自於一般自認為所謂的「常識」,而這些性常識基本上是來自於宗教以及道德的訓示。金賽因此立志要用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美國人的性行為,好讓美國人對性的認識來自於有事實根據的科學。
同時,金賽也發現那些同性戀、雙性戀或其他非異性戀取向的美國人,飽受外人(包括家人)對他們荒唐或無理的對待。金賽承認他本人也曾經驗過同性戀的感情。根據金賽所發展出來著名的測量「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的量表,零代表百分之百的異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eterosexual)、六代表百分之百的同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omosexual)。金賽的分數則是在零與六之間流動而不固定。他經歷過幾次「非傳統的性」事件,帶給三方極大的痛苦,包括:金賽他自己、他的妻子,以及他的男性情人。因此,金賽的性研究不僅是針對一九四○與一九五○年代一般美國人的性經驗,更是與他本人非傳統的性取向,以及他親身(痛苦)的性經驗有關。
對我而言,《金賽》這部電影出現的正是時候,給了我很深的感動及鼓舞,更增強了我寫這本書的念頭。相較於金賽,我只是個名不見經傳、對「性」這個題目默默做研究的一個社會學者。但是,「性」實在是個極為重要的人生課題。它是人生常態,卻又如此錯綜複雜。任何學者對它所做二十年的研究及反省,都是值得記載下來的。因為,人類的知識與經驗需要分享傳承,智慧才得以累積。
當東方與西方相遇
一九八三年八月,我剛到位於美國密西根州安娜堡城(Ann Arbor)的密西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時,立刻感受到了強大的文化衝擊(cultural shock)。對許多美國同學能在課堂上侃侃而談,既驚訝又羨慕。當時我有個願望,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在課堂上用英文發言。一年之後,我真的能在課堂上開口了。那時若單純談論社會學的客觀知識就比較容易,但如果要以個人主觀的見解為出發點,我則不知從何說起。
不過,在課堂之外的我,在第一年就交到了幾個美國好朋友。剛開始的時候,我對洋人朋友會有很強的新奇感。隨著友誼的進展,我發現,即使來自不同的種族和文化,人還是人,是可以將心比心的。這個深刻的體認,大大增加了我的信心,非常有助於我在第二年、第三年逐漸參與課堂上的學術討論,或者在社交場合表達我的想法。
然而到了一九九一年,來到夏威夷東西方研究中心(The East-West Centre),我發現,自己在密西根所認知及體驗到的「東方」相對於「西方」的文化二元觀(East-West duality),在這個東西方交會的地方似乎變得不適用了。在夏威夷,所謂的「東方人」佔大多數。我想像應該會像是回到了老家。但是,在現實經驗中,我似乎比在夏威夷的「東方人」來得更西化。相較之下,我在密西根時跟西方朋友間的溝通,感覺反而比我跟夏威夷的東方朋友間的溝通來得更容易些。
一九九三年,我來到了澳洲塔斯馬尼亞州(Tasmania)的首都賀巴特(Hobart)。那裡山明水秀、如詩如畫的天然美景使我立刻著迷,也因此放棄了紐約市立大學的任教機會而來到了塔斯馬尼亞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Tasmania)。我很快體驗到了兩種似乎特別屬於澳洲社會的結構與文化價值觀。第一個,是所謂的「忠於大夥的精神」(mateship)。團體成員會在乎所有其他成員們的共同利益,他們對「夥伴們」(mates)的忠誠度要大過於對權威的尊從。第二個價值觀,則是「給每個人一個公平的機會」(“a fair go”)。
同時,我也從好幾位來自英國的同事身上,看到了或許是一些屬於英國中產社會階級的文化特色。相對於我所接觸過的澳洲或者美國同事而言,那些生長於倫敦而移民澳洲的英國同事們,在表達上顯得比較含蓄,似乎對自己或他人的社會階級或地位也比較敏感和在乎。
因此,從在密西根、夏威夷和塔斯馬尼亞的工作環境及生活經驗變遷中,我發現所謂的「西方」並不是一個單一同質性的文化。在所謂的「西方」社會或文化裡,諸多國家、社會、族裔、地域、階級之間,雖然有其明顯的共同點,但也有許多微妙的相異之處。不難想像,在從倫敦來的英國同事眼中,我或許是太「美國式」了些(“too American”),譬如言行太過直來直往。在澳洲同仁的眼中,我則或許是太過「個人主義」了些(“too individualistic”)。更或許,大家都有點失望,因為,我大概與他們心目中對華人女性的期待不符。
一九九六年,我重回美國,任教於愛荷華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Iowa) 社會學系。在我對澳洲與英國文化有了些接觸與瞭解之後,使我這一次在美國工作及生活上的體驗,跟我當初從台灣直接到密西根,和在那兒多年的生活感受很不一樣。因為,這一次,我瞭解西方文化之內尚有許多相異的文化(diversity within the West)。我已經不會用過去刻板印象裡所謂「美國式」的單一模式,來回應不同時、地、工作及生活上的要求。因?,「西方式」並不就是等於「美國式」。我可以想像,這一次我在美國同事的眼中或許變得更難定位:有一些中式、美式、英式,乃至澳洲式的風格,大概什麼都有一點,但卻也什麼都不完全一樣。
一九九七年,我來到澳洲墨爾本,與另外兩位社會學者在墨爾本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創立社會學系。這十多年來住在墨爾本的經驗,更擴大了我對西方的瞭解。墨爾本是一個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的城市。我從義大利裔、希臘裔,或者其他南歐地中海社會的移民朋友身上,看到了很強的家族主義。這與我們華人的家族結構,以及重視家庭的文化價值觀念相當接近。但是,這些重視家庭的好男好女們,似乎仍然有著那種專門屬於西方的靈魂。對他們而言,如何能夠顯現自我並讓自我得到印證(self validation)呢?這種對自我最終的確認與印證超越了自己所有的家庭角色。也就是說,「自我」(self)不只是等於家庭角色的總合。
到了二○○九年,我開始在墨爾本接受心理治療師 (psychotherapist) 的專業訓練。在臨床訓練過程中,我的治療對象絕大多數是安格魯凱提克族裔的白人(Anglo-Celtic adults)。不論他們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態、社會經濟地位、所處的人生階段,或者當下所遭遇的某種危機導致他們向我尋求專業協助,他們的最終問題多半是關於:「我是誰?」(Who am I?),「我真正要的是什麼?」(What do I really want?),「我的人生目的到底是什麼?」(What is the purpose of my life?)等等。總括來說,他們求診的問題主要是和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慾望(desire),以及存在的意義(existential issues)等的疑惑與困擾有關。
對二十多歲的人而言,最讓他們困擾的是:如何界定自己是個成年人(adult)?如何才能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
對三十或四十多歲的人而言,他們多半被既存的工作與家庭多方面的角色壓得透不過氣來。他們最迫切的自我存在的問題則是:如何才能超越(transcend)這些角色和責任,感受到一種屬於自己「個人」存在的意義?
對五十歲以上的人而言,他們進入子女長大離家後的空巢期(empty nest),他們存在的危機則變成:過去大半生以養兒育女為生活重心,只關注家裡每一個其他成員要的是什麼,而非自己要的是什麼。現在,既然家庭責任已了,那麼,我該如何對自己重新定位(redefining and repositioning myself)、來探索「我」是誰呢?我的下半生,能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呢?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又是什麼?
相對來看,對當今絕大多數兩岸三地的華人而言,他們仍然是以家庭角色(familial roles)來界定自己存在的意義。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就等於是扮演好了一個男人、女人,或是一個高尚的人的角色。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在西方的華人研究(Chinese studies)學術領域裡,有一個論點是:許多華人都沒有所謂的「自我」(“self”),而且多數華人的「自我」基本上是由人際關係以及角色來界定。
二○○七年時,我在北京深入訪談了十二位文化精英,在香港則訪談了五位。在這些受訪的精英當中,最年輕的將近三十歲,最年長的大約是五十五歲。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闡述出同一個核心價值觀,那就是中華文化裡重視「和諧」(harmony)的理想。我在這本書裡稱呼這個華人普遍崇尚和諧的價值觀是「一個華人內心的習慣」(the habit of a Chinese heart)。這些受訪的文化精英們還同時提到另一個共同的倫理規範,就是我們應該對自己的所有角色負起責任(piety)。他們都認為生命的意義是扮演好自己所有的角色、善盡本分與職責。這些角色始於家庭,包括上對父母、下對子女該負的責任,然後向外擴及到工作場合、社區,以及國家社會。
就我來說,二十多年來,我在幾個不同的西方社會裡學習並體驗做一個世界公民(world citizen)。在這漫長的路程中,我似乎也逐漸發展出了一種「自我」。這個「自我」就在自己的教學、研究、寫作及與他人的互動中(有時在爭辯中)表現出來。雖然,我漸漸有了自己的聲音(my voice),卻也同時感受到,那聲音下面的「我」(me),仍舊是與家庭角色緊密相連,而比較不是一個以個人為單位,或是以一個「個人」為中心的自我(an individualistic and/or individualised self)。在這個層次裡,我還是頗為「華人式的」(“Chinese”)。但是,我的「華人性」(“Chineseness”)又與當今兩岸三地(包括我的老家台灣)的華人不盡相同。
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當然,我還是與所謂的「西方人」不同。在二十多年跨文化的情境中,經歷了無數的嘗試錯誤學習(trial-and-errors),從痛苦中,我漸漸地發展出一個「自我」。這個「自我」,有著華人的家庭結構和文化價值理想的根,是在西方文化的情境裡萌芽出來的。雖然某些時刻會激起我的反思:「『我』只不過是等於我的所有家庭角色的總合嗎?」不過,這個問題似乎只是偶爾出現罷了;不像我的西方朋友或門診的個案們,這種有關自我存在與意義的問題,是他們對自己生命的一種終極的關懷。
我從小就對文化感興趣,尤其是當我觀察到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似乎大不相同時,我更是對兩種文化都充滿了無限的好奇與嚮往。在一九六○年代的台灣,我為什麼會注意中西文化的不同呢?
在我兒時、跨中西文化的?蒙老師,是坊間的國語流行歌曲,以及在台灣的美軍電台排行榜的西洋熱門音樂。長我五歲的大哥在念中學時,對西洋搖滾音樂十分著迷。在耳濡目染下,我從小學起就接觸西洋流行歌曲。那時我聽不懂英文歌詞,但能感覺到中西歌曲的風味大不相同。西方情歌聽起來明朗、浪漫、渴望性愛,直接吶喊出一種屬於「我」的強烈情緒。而國語情歌聽起來含蓄、深情、哀怨動人,藉著對優美景緻的描述,來表達內心對情的愛戀或感傷。當我在欣賞中西方的繪畫或小說時,也有類似的感覺。
我瞭解家庭是中國社會的基石,但我不解的是,家庭也是西方社會的一個基本的社會組織,為什麼西方流行歌曲、繪畫與小說中所表達出的自我,是這麼的鮮明有力?為什麼這些中西文化作品所呈現的「愛」(love)是如此不同?是因為中西文化對「愛」的定義與解釋不同嗎?那麼對「性」(sex)呢?為什麼西方的歌曲、電影勇敢的表現出人們對性的渴望?在中西各別的文化脈絡下,「性」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這些是我在十幾歲時所想到的一些頗為天真的問題。它們也是本書所企圖回答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可以激發更多生活在中西文化裡的個人及家庭,對這些與我們每一個人都切身相關的議題,來繼續進行研究辯論,或者自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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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關於你(妳)是誰?還是你(妳)做了什麼?
是維生的「一頓飯」?還是一場肯定自我的男女「對手戲」?
這是迄今為止唯一從透析中西文化深層結構的基礎上,橫跨台灣、香港、中國兩岸三地及西方社會,深入、全面、又寬廣地探索「性」在中西文化各自背景之下深藏的意義。
張瑞珊博士 (Dr Jui-shan Chang) 以創新社會學研究方法對「性」在台灣、香港、中國大陸和西方社會進行一系列比較研究,本書為其二十多年來的研究精華與總結,也是她對「性」這一個人生重要課題獨到見解的呈現。
本書英文原著(Making a Meal of It : Sex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al Settings, 2011, Outskirts Press)已經連續在美國榮獲三項殊榮。第一項獎是由USA Book News 頒發的「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是在「健康」(以「性」為主題)類別內唯一得獎的作品(sole winner of The USA Best Books 2011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ealth: Sex and Sexuality)。第二項獎是「2012年讀者評選文藝獎」,是在「人文」領域類別內獲獎(winner of The 2012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Humanities)。第三項是「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此著作入圍「兩性關係」類別的最後決選 (finalist of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for the category of Relationships)。
本書的主題、發現、及獨特見解,與中西文化及社會裡的每個人都習習相關。本書不僅在多種學術領域內獲得肯定,也在一般讀者群中獲得許多迴響。
※本書英文原著榮獲:
‧ 美國2011年度最佳著作獎
(The USA 2011 Best Book Awards)
‧ 美國2011年讀者評選文藝獎
(The 2011 Reader Views Literary Awards)
‧ 美國2012年新一代英地最佳著作獎/入圍決選
(The 2012 Next Generation Indie Book Awards)
【自序】 我的中西文化「性」研究旅程
我對「性」所做的社會學研究已經有二十年了。這個長途旅程,是我的學術及個人生涯裡很重要的一段經歷。人生會有幾個這樣的二十年呢?
當二○○七年,我以得獎人的身分出席澳洲全國教學優異獎,以及墨爾本大學教學傑出獎的頒獎典禮時,腦海中卻浮現出,一九八三年我剛離開台灣到美國讀博士的時候,連一句英文都開不了口的那一幕。當時襁褓中的兒子,如今已是一個二十多歲離家自立的小伙子……
回想我在這漫長的歷程中,不只經由歲月的累積和由廣入深的研究,逐漸發展出在「性」這個學術領域裡自己的見解,我的個人生涯也在跨越世界三大洲的同時,歷經了人生各方面的衝擊、磨練和成長。
我生長在台灣,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與研究所,並取得美國密西根大學的社會學博士。我對「性」的研究開始於一九八○年代的台灣。因為當時報章雜誌報導,台灣正在悄悄地展開了一個西方學者所謂的「寧靜的性革命」(a quiet sexual revolution)。這引起了許多人感嘆台灣人的性關係似乎正走向西方人的性開放,或以此來憂心道德的淪喪。而我的想法是,對於這種說法,我們應該趕快做些嚴謹的學術研究,讓事實真相來告訴我們該有多感嘆憂心和能怎麼辦。
在我對台灣的性行為做過一番研究之後,我的下一個問題是:其他的華人社會又是如何呢?我的研究很自然地擴展到香港及中國大陸。因為,我很想知道,在「性」這方面,除了在個人、社區或地域層次的差異,兩岸三地華人的性行為是否有其共通性?如果有,他們的共通性是什麼?
為了要瞭解橫跨這三個華人社會裡,有關「性」的共同特色到底是不是一種在中華文化下特有的「華人的性」(Chinese sexuality),我們得把它和非中華文化裡的「性」來做比較才行。所以,從一九九○年代起,我的比較研究又再擴展到西方社會文化裡的「性」,並且發展出「性的深藏意義」(embedded meanings of sex)這個新概念,來對中西文化脈絡裡的「性」的意涵,進行深入的比較研究。
二十多年前的我,萬萬沒有想到,當初對台灣「寧靜性革命」的好奇及存疑,竟變成了我的一塊巨大的畫布,讓我在日後畫上我對「性」這個課題的種種反思,以及自己陸續的研究發現。
也從金賽博士說起
其實從二○○四年起,我就開始思考是否應該將自己這樣的一段學術兼人生旅程,每一個起伏轉折、一步一腳印的經驗寫成一本書呢?巧的是,在同一年,正好有一部叫做《金賽》的電影在墨爾本上映。這部電影描述了世界聞名性學研究先驅金賽博士(Alfred Kinsey, 1894–1956)一生的故事,包括他如何從動物學家變成「性學家」,如何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開創對男女性行為的研究,以及他的學術研究和個人生涯之間的糾葛關係。
可想而知,在一九五○年代的美國,金賽博士的性調查會是多麼的令人震驚。金賽的研究對美國人有極其深遠的貢獻。其中一個特別的貢獻是:許多所謂「正常的」、「一般的」美國人,其實都經驗過一些在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之下,被認為「不正常」的性行為(abnormal sexual practices)。這個研究結果的發表,讓多少暗地裡懷疑自己「有問題」的美國人鬆了一口氣。發現「原來,不只是我一個人有這樣的問題!」更值得安慰的是,「從此,我不必再為這樣的經驗而感到羞恥或罪過!」
金賽的研究發現許多美國人對性知識與性技巧的無知,包括夫妻在洞房花燭夜嘗試「第一次」時的不知所措,以及美國人對性知識的瞭解大多來自於一般自認為所謂的「常識」,而這些性常識基本上是來自於宗教以及道德的訓示。金賽因此立志要用科學的方法來研究美國人的性行為,好讓美國人對性的認識來自於有事實根據的科學。
同時,金賽也發現那些同性戀、雙性戀或其他非異性戀取向的美國人,飽受外人(包括家人)對他們荒唐或無理的對待。金賽承認他本人也曾經驗過同性戀的感情。根據金賽所發展出來著名的測量「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的量表,零代表百分之百的異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eterosexual)、六代表百分之百的同性戀取向(exclusively homosexual)。金賽的分數則是在零與六之間流動而不固定。他經歷過幾次「非傳統的性」事件,帶給三方極大的痛苦,包括:金賽他自己、他的妻子,以及他的男性情人。因此,金賽的性研究不僅是針對一九四○與一九五○年代一般美國人的性經驗,更是與他本人非傳統的性取向,以及他親身(痛苦)的性經驗有關。
對我而言,《金賽》這部電影出現的正是時候,給了我很深的感動及鼓舞,更增強了我寫這本書的念頭。相較於金賽,我只是個名不見經傳、對「性」這個題目默默做研究的一個社會學者。但是,「性」實在是個極為重要的人生課題。它是人生常態,卻又如此錯綜複雜。任何學者對它所做二十年的研究及反省,都是值得記載下來的。因為,人類的知識與經驗需要分享傳承,智慧才得以累積。
當東方與西方相遇
一九八三年八月,我剛到位於美國密西根州安娜堡城(Ann Arbor)的密西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時,立刻感受到了強大的文化衝擊(cultural shock)。對許多美國同學能在課堂上侃侃而談,既驚訝又羨慕。當時我有個願望,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在課堂上用英文發言。一年之後,我真的能在課堂上開口了。那時若單純談論社會學的客觀知識就比較容易,但如果要以個人主觀的見解為出發點,我則不知從何說起。
不過,在課堂之外的我,在第一年就交到了幾個美國好朋友。剛開始的時候,我對洋人朋友會有很強的新奇感。隨著友誼的進展,我發現,即使來自不同的種族和文化,人還是人,是可以將心比心的。這個深刻的體認,大大增加了我的信心,非常有助於我在第二年、第三年逐漸參與課堂上的學術討論,或者在社交場合表達我的想法。
然而到了一九九一年,來到夏威夷東西方研究中心(The East-West Centre),我發現,自己在密西根所認知及體驗到的「東方」相對於「西方」的文化二元觀(East-West duality),在這個東西方交會的地方似乎變得不適用了。在夏威夷,所謂的「東方人」佔大多數。我想像應該會像是回到了老家。但是,在現實經驗中,我似乎比在夏威夷的「東方人」來得更西化。相較之下,我在密西根時跟西方朋友間的溝通,感覺反而比我跟夏威夷的東方朋友間的溝通來得更容易些。
一九九三年,我來到了澳洲塔斯馬尼亞州(Tasmania)的首都賀巴特(Hobart)。那裡山明水秀、如詩如畫的天然美景使我立刻著迷,也因此放棄了紐約市立大學的任教機會而來到了塔斯馬尼亞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Tasmania)。我很快體驗到了兩種似乎特別屬於澳洲社會的結構與文化價值觀。第一個,是所謂的「忠於大夥的精神」(mateship)。團體成員會在乎所有其他成員們的共同利益,他們對「夥伴們」(mates)的忠誠度要大過於對權威的尊從。第二個價值觀,則是「給每個人一個公平的機會」(“a fair go”)。
同時,我也從好幾位來自英國的同事身上,看到了或許是一些屬於英國中產社會階級的文化特色。相對於我所接觸過的澳洲或者美國同事而言,那些生長於倫敦而移民澳洲的英國同事們,在表達上顯得比較含蓄,似乎對自己或他人的社會階級或地位也比較敏感和在乎。
因此,從在密西根、夏威夷和塔斯馬尼亞的工作環境及生活經驗變遷中,我發現所謂的「西方」並不是一個單一同質性的文化。在所謂的「西方」社會或文化裡,諸多國家、社會、族裔、地域、階級之間,雖然有其明顯的共同點,但也有許多微妙的相異之處。不難想像,在從倫敦來的英國同事眼中,我或許是太「美國式」了些(“too American”),譬如言行太過直來直往。在澳洲同仁的眼中,我則或許是太過「個人主義」了些(“too individualistic”)。更或許,大家都有點失望,因為,我大概與他們心目中對華人女性的期待不符。
一九九六年,我重回美國,任教於愛荷華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Iowa) 社會學系。在我對澳洲與英國文化有了些接觸與瞭解之後,使我這一次在美國工作及生活上的體驗,跟我當初從台灣直接到密西根,和在那兒多年的生活感受很不一樣。因為,這一次,我瞭解西方文化之內尚有許多相異的文化(diversity within the West)。我已經不會用過去刻板印象裡所謂「美國式」的單一模式,來回應不同時、地、工作及生活上的要求。因?,「西方式」並不就是等於「美國式」。我可以想像,這一次我在美國同事的眼中或許變得更難定位:有一些中式、美式、英式,乃至澳洲式的風格,大概什麼都有一點,但卻也什麼都不完全一樣。
一九九七年,我來到澳洲墨爾本,與另外兩位社會學者在墨爾本大學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創立社會學系。這十多年來住在墨爾本的經驗,更擴大了我對西方的瞭解。墨爾本是一個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的城市。我從義大利裔、希臘裔,或者其他南歐地中海社會的移民朋友身上,看到了很強的家族主義。這與我們華人的家族結構,以及重視家庭的文化價值觀念相當接近。但是,這些重視家庭的好男好女們,似乎仍然有著那種專門屬於西方的靈魂。對他們而言,如何能夠顯現自我並讓自我得到印證(self validation)呢?這種對自我最終的確認與印證超越了自己所有的家庭角色。也就是說,「自我」(self)不只是等於家庭角色的總合。
到了二○○九年,我開始在墨爾本接受心理治療師 (psychotherapist) 的專業訓練。在臨床訓練過程中,我的治療對象絕大多數是安格魯凱提克族裔的白人(Anglo-Celtic adults)。不論他們的性別、年齡、婚姻狀態、社會經濟地位、所處的人生階段,或者當下所遭遇的某種危機導致他們向我尋求專業協助,他們的最終問題多半是關於:「我是誰?」(Who am I?),「我真正要的是什麼?」(What do I really want?),「我的人生目的到底是什麼?」(What is the purpose of my life?)等等。總括來說,他們求診的問題主要是和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慾望(desire),以及存在的意義(existential issues)等的疑惑與困擾有關。
對二十多歲的人而言,最讓他們困擾的是:如何界定自己是個成年人(adult)?如何才能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與條件?
對三十或四十多歲的人而言,他們多半被既存的工作與家庭多方面的角色壓得透不過氣來。他們最迫切的自我存在的問題則是:如何才能超越(transcend)這些角色和責任,感受到一種屬於自己「個人」存在的意義?
對五十歲以上的人而言,他們進入子女長大離家後的空巢期(empty nest),他們存在的危機則變成:過去大半生以養兒育女為生活重心,只關注家裡每一個其他成員要的是什麼,而非自己要的是什麼。現在,既然家庭責任已了,那麼,我該如何對自己重新定位(redefining and repositioning myself)、來探索「我」是誰呢?我的下半生,能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呢?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又是什麼?
相對來看,對當今絕大多數兩岸三地的華人而言,他們仍然是以家庭角色(familial roles)來界定自己存在的意義。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就等於是扮演好了一個男人、女人,或是一個高尚的人的角色。或許,這就是為什麼在西方的華人研究(Chinese studies)學術領域裡,有一個論點是:許多華人都沒有所謂的「自我」(“self”),而且多數華人的「自我」基本上是由人際關係以及角色來界定。
二○○七年時,我在北京深入訪談了十二位文化精英,在香港則訪談了五位。在這些受訪的精英當中,最年輕的將近三十歲,最年長的大約是五十五歲。他們都不約而同地闡述出同一個核心價值觀,那就是中華文化裡重視「和諧」(harmony)的理想。我在這本書裡稱呼這個華人普遍崇尚和諧的價值觀是「一個華人內心的習慣」(the habit of a Chinese heart)。這些受訪的文化精英們還同時提到另一個共同的倫理規範,就是我們應該對自己的所有角色負起責任(piety)。他們都認為生命的意義是扮演好自己所有的角色、善盡本分與職責。這些角色始於家庭,包括上對父母、下對子女該負的責任,然後向外擴及到工作場合、社區,以及國家社會。
就我來說,二十多年來,我在幾個不同的西方社會裡學習並體驗做一個世界公民(world citizen)。在這漫長的路程中,我似乎也逐漸發展出了一種「自我」。這個「自我」就在自己的教學、研究、寫作及與他人的互動中(有時在爭辯中)表現出來。雖然,我漸漸有了自己的聲音(my voice),卻也同時感受到,那聲音下面的「我」(me),仍舊是與家庭角色緊密相連,而比較不是一個以個人為單位,或是以一個「個人」為中心的自我(an individualistic and/or individualised self)。在這個層次裡,我還是頗為「華人式的」(“Chinese”)。但是,我的「華人性」(“Chineseness”)又與當今兩岸三地(包括我的老家台灣)的華人不盡相同。
從另外一個層面來看,當然,我還是與所謂的「西方人」不同。在二十多年跨文化的情境中,經歷了無數的嘗試錯誤學習(trial-and-errors),從痛苦中,我漸漸地發展出一個「自我」。這個「自我」,有著華人的家庭結構和文化價值理想的根,是在西方文化的情境裡萌芽出來的。雖然某些時刻會激起我的反思:「『我』只不過是等於我的所有家庭角色的總合嗎?」不過,這個問題似乎只是偶爾出現罷了;不像我的西方朋友或門診的個案們,這種有關自我存在與意義的問題,是他們對自己生命的一種終極的關懷。
我從小就對文化感興趣,尤其是當我觀察到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似乎大不相同時,我更是對兩種文化都充滿了無限的好奇與嚮往。在一九六○年代的台灣,我為什麼會注意中西文化的不同呢?
在我兒時、跨中西文化的?蒙老師,是坊間的國語流行歌曲,以及在台灣的美軍電台排行榜的西洋熱門音樂。長我五歲的大哥在念中學時,對西洋搖滾音樂十分著迷。在耳濡目染下,我從小學起就接觸西洋流行歌曲。那時我聽不懂英文歌詞,但能感覺到中西歌曲的風味大不相同。西方情歌聽起來明朗、浪漫、渴望性愛,直接吶喊出一種屬於「我」的強烈情緒。而國語情歌聽起來含蓄、深情、哀怨動人,藉著對優美景緻的描述,來表達內心對情的愛戀或感傷。當我在欣賞中西方的繪畫或小說時,也有類似的感覺。
我瞭解家庭是中國社會的基石,但我不解的是,家庭也是西方社會的一個基本的社會組織,為什麼西方流行歌曲、繪畫與小說中所表達出的自我,是這麼的鮮明有力?為什麼這些中西文化作品所呈現的「愛」(love)是如此不同?是因為中西文化對「愛」的定義與解釋不同嗎?那麼對「性」(sex)呢?為什麼西方的歌曲、電影勇敢的表現出人們對性的渴望?在中西各別的文化脈絡下,「性」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這些是我在十幾歲時所想到的一些頗為天真的問題。它們也是本書所企圖回答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可以激發更多生活在中西文化裡的個人及家庭,對這些與我們每一個人都切身相關的議題,來繼續進行研究辯論,或者自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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