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教孩子學會勇敢:一位父親與女兒深入阿拉斯加探險的真實故事 | 拾書所

旅行,教孩子學會勇敢:一位父親與女兒深入阿拉斯加探險的真實故事

$ 420 元 原價 420

荒野是最好的導師,激發孩子隱藏的無限潛能

◎ 入圍「班夫山地圖書大賽」- 探險旅遊類
◎《華爾街日報》、《里契蒙每日快報》、《國家地理雜誌》、《Men's Journal》、《阿拉斯加遞信報》、《科克斯書評》、美國知名書評網《Shelf Awareness》強力推薦!

在愛斯基摩的傳統裡,女孩必需和男孩一樣進行成年禮。所以作者詹姆士.坎貝爾決定在女兒艾丹成年離家之前,帶她到地表最美麗且危機四伏的地方──阿拉斯加的北極荒地──展開一場偉大的旅程。這是地球最遠的地方,一個狼群、麝牛、白大角羊、金鷹和北極熊生長的世界,他們面臨的危險是不可預料的,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
父女倆的荒野冒險之旅逐步展開,一同協助親戚在荒野搭建木屋、忍受零下五十度低溫架設陷阱,為了生存學習狩獵並肢解動物,甚至在最後一趟極地旅程中,決定在不找嚮導的情況下,背著行囊從阿拉斯加布魯克斯山脈一路跋涉到呼拉呼拉大河的源頭,並在這裡組裝摺疊式獨木舟,一路划向北極海。
旅程中,他們面臨種種考驗與挑戰:急湍、灰熊、刺骨嚴寒,也曾爭執、質疑、苦於身體極限,但最扣人心弦的是坎貝爾引導他的女兒成長,變成心智成熟的大人,教給她的能力不只能讓她應付荒野,也能應付生活上的困境;阿拉斯加的自然樣貌激發艾丹的想像力與敬畏之情,讓她了解生命的奧妙,也在險惡環境的磨練下變得更睿智、更獨立、更自信。
而她與荒野的首次接觸,不知不覺中也喚起坎貝爾曾經擁有的相同探險感動……


高山峰、陳雅慧、番紅花──教養名家好評推薦(依姓名筆劃排列)

一看到這本書的封面,我就被深深吸引,一對在曠野裡彼此扶持的父女,必須一起面對未知的挑戰和克服自己內心的恐懼。這就是濃縮的人生啊!閱讀這個故事不只是在實體世界的冒險,更是往內心挖掘的試煉。──親子天下媒體中心總編輯 陳雅慧

看完本書對阿拉斯加的描寫,我直覺想起了自己曾經親臨過漠河零下40度的嚴冬,大興安嶺充滿死亡威脅的酷熱夏季……。而且,你還帶著你視為此生最愛的十五歲寶貝女兒。所以我很認同「荒野是最好的導師」這句話,我也可以很誠摯的告訴大家,「舒適的旅行,帶來一時的愉悅。漫步於荒野,卻能讓你一生改變」。不過在出發探險前,先坐下來,閱讀這本書吧。──主持人、作家 高山峰

【國外佳評如潮】
「有些父母質疑詹姆士.坎貝爾帶著女兒冒險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或者根本就是瘋了。但身為一個父親,在看到他為這個決定所做的解釋之後,我實在對他又羨慕又欽佩。《旅行,教孩子學會勇敢》用艱辛的經歷向我們示範:荒野是最好的導師。這是寫文章的好題材──也是教育子女的好題材。」
──漢普頓.賽德斯(Hampton Sides),《冰雪王國》作者

「這是一本指引心靈,讓自己一步步愛上阿拉斯加的書──書裡有痛苦、有恐懼,還有刺激的冒險和對大自然的敬畏。書裡誠實又感人地描繪出一個中年人如何在自己體能允許的極限下,讓自己青春期的女兒蛻變成為大人。這對渴望體驗阿拉斯加的心靈旅客而言是一本很棒的書。」
──歐文.艾維(Eowyn Ivey),《雪娃》作者

「《旅行,教孩子學會勇敢》,溫馨、睿智、清新,不僅是阿拉斯加相關書籍中的經典,也是親子教育書籍的經典。我喜愛它,渴望它,並從中得到無限的滿足。」
──里克.貝斯(Rick Bass),《搖滾生活與西部種種》作者

「詹姆士.坎貝爾用他精彩文筆,透過這本書喚起了世人對荒野的記憶。每當把書放下時,我會反思自己從書裡學到的東西,並迫不及待地想拿起書本繼續往下讀。讀完後,我期待冒險能夠繼續,震懾於阿拉斯加的美麗壯闊。於是,我拿起書本重新讀了一次,細細品味每一頁。」
──艾利克.布雷姆(Eric Blehm),《最後一季,無畏傳奇》作者

「在這本精彩絕倫的書裡,詹姆士.坎貝爾和他還是青少年的女兒在這地表最美麗且危機四伏的地方(阿拉斯加的北極荒地)展開一場偉大的旅程。他們面臨種種挑戰:急湍、灰熊、刺骨嚴寒,但最扣人心弦的是坎貝爾引導他的女兒成長,變成心智成熟的大人。摒除山區的原始風貌和湍急的河流不談,《旅行,教孩子學會勇敢》就像任何一本童話故事般樸實又扣人心弦。」
──約翰.希爾德布蘭德(John Hildebrand),《傾聽河流和萬物的心聲》作者

前言

當我為了做研究、寫我的第一本書而展開一系列的阿拉斯加極地之旅時,我的女兒艾丹(Aidan)還沒上幼稚園。她喜歡我跟她講的故事,總是說等有一天「她長大了」,她就要加入我的阿拉斯加之旅。我答應她,跟她講說:是的,有一天我們會一起去。她接受了這種說法,直到她升上高一時,她開始每個禮拜提醒我,履行承諾的時候到了。
我愈思索這件事,就愈覺得現在是帶她到阿拉斯加探險、展開一系列冒險的最佳時機。傳統的愛斯基摩文化,雖然性別角色的界定也很明確,但有一段時間,青春期的女孩會陪著她們的父親,進行長程的狩獵和設陷阱之旅,反倒是做兒子的得留在家裡。出發點是因為他們認為男孩和女孩之間的角色互換很重要,這樣做,可以讓他們學習到彼此的生活技能。男孩們將學會刺繡、鞣皮、編織和煮飯,而女孩們則學習如何打獵、在野地求生、製造工具和武器。我相信,十五歲的艾丹已經準備好接受類似的體驗。她已經大到懂得珍惜它,並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又或許,她與荒野的首次接觸,將會喚起我曾經擁有的相同的感動。
從約翰.謬爾(John Muir)、奧爾多.李奧帕德(Aldo Leopold,我威斯康辛的老鄉),到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溫德爾.貝里(Wendell Berry),他們的文章充滿了對大自然的省思。李奧帕德暱稱它為「上帝賜給我們的肉(meat from God)」。愛德華.艾比(Edward Abby)說荒野是「人類靈魂的必需品(Wilderness is not a luxury but a necessity of the human spirit)」;梭羅的名言:「野性隱藏著世界的救贖(In Wildness is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World)。」更一針見血地指出,不是我們去拯救荒野,而是荒野能拯救我們。
在做行前準備的時候,我要求艾丹先去讀華勒斯.史達格納(Wallace Stegner)的「荒野信箋(Wilderness Letter)」。在書中,史達格納寫到:荒野是「希望的淨土(a part of the geography of hope)」。我超喜歡這句話的──希望的淨土。不過,在我把書給艾丹之前,我重讀了一遍,這次我又被另一個句子給吸引了:「產生敬畏之情(the birth of awe)」。是的,我相信,在阿拉斯加,艾丹會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何謂敬畏。除此之外,我還希望她能學到實用的生活技能,變得更睿智、更獨立、更自信,也更有適應力。
二○一三年二月,當我們決定在不找嚮導的情況下,展開為期三個禮拜的阿拉斯加極地河流之旅時,我們對各大河川做了評比,在想像中把它們走了一遍。比方說巨大的佛斯河(Firth River),其陡峭的峽谷橫跨在東北阿拉斯加與加拿大的邊境上;呼拉呼拉河(Hulahula River),長達一百英哩的秀麗河川,一路跌宕地從布魯克斯山脈(Brooks Range)的羅曼佐夫山(Romanzof Mountains)奔向北極海(Arctic Ocean);坎寧河(Canning River),它與呼拉呼拉河平行,沿著占地一千九百五十萬英畝的北極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Arctic National Wildelife Refuge)的西界奔流;欣杰克河(Sheenjek),一九五六年,它促使環保人士穆利夫婦(Olaus and Mardy Murie)產生在北極建立荒野保護區的想法;還有最後的豪豬河(Porcupine River),全長六百英哩,具有歷史重大意義的商道,在茂密的寒帶森林裡蜿蜒,它發源自加拿大育空地區的道森市(Dawson City),流經同樣也在育空地區的舊克羅(Old Crow)的格維奇.阿薩巴斯卡(Gwich'in Athabaskan)部落,之後從西南進入阿拉斯加。
所有狂野、漂亮的河川,都有本事教你又愛又怕。敬畏便是這樣來的:美景和恐懼是是不可分割的。生活在阿拉斯加嚴峻北極沿海的依努皮亞特人(Inupiat)有個字來形容這種二元性:uniari(緊張的敬畏之情)。而住在巴芬灣的土奴尼爾密爾謬特(Tununirmiut)土著則說ilira,如何區分它與純粹恐懼(kappia)之間的差別呢?只要把某人從獨木舟給丟進結冰的北極海水裡,他(她)就知道了。
四月,我們攤開地圖研究,並開始收集我們的裝備。接著,五月,我接到了一通電話。是我的表親海莫.柯斯(Heimo Korth)打來的。關於海莫和他的太太艾德娜(Edna),我寫了一本《最後的拓荒者》(The Final Frontiersman),專門講述他們,此刻他們剛離開叢林,前往育空河(Yukon River)畔的小鎮──育空堡(Fort Yukon),他們習慣在那裡度過夏天。至於一整年的其他時間,柯斯夫婦將會住在往北一百二十哩外的布魯克斯山脈的深山中,在那裡他們養大了三個女兒。海莫和艾德娜是最後一批住在北極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的狩獵、捕獸兼採集者。
海莫問我是否願意七、八月份過來,和他一起在科林河(Coleen River)畔蓋一間新的木屋。就在前不久的春汛期間,河面的冰雪消融了,科林河改變了路徑,轉往旁邊的河道宣洩而下。柯斯家的木屋就坐落在那河道的旁邊,極有可能被水沖走。海莫解釋說他已經做好一些前置作業:包括在上游選好了新地點,把那邊的樹清理乾淨,以及用斧頭和鐵鍬畫好了木屋的草圖。他只告誡我說,我們有很多活要做,而且我們得趕在冬天之前把木屋大致完成。
這樣的提議讓我很心動。我一直很想在森林裡蓋一間小木屋,夢想著能在加拿大或阿拉斯加的土地上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然而,當我年輕的時候,我到東部城市上了大學。那是個好地方,不過,對想要在山裡當個野人的我來說,並不是個好的訓練場所。讀完大學後,我又忘了一開始設定的目標,跑到芝加哥和紐約,跟著大家一窩蜂地走學術研究的路子,終於我及時回頭,轉往科羅拉多州的山林。然後,十五年後,在歸巢本能的強烈召喚下,我回到純樸的威斯康辛。
不管在哪裡生活,我都找到了樂趣。在科羅拉多州,我唸了研究所,我跑去工地、公園打工,藉以賺取學費,偶爾,我也會幫一位兒子都已離家的年邁牧場主人做一些體力活。作為回報,他會從他的藏書裡找出幾本贊恩.格雷(Zane Grey)的初版小說送給我。只是,我從來不像海莫一樣往北邊跑就是了。
在告訴我太太伊莉莎白(Elizabeth)之前,我將海莫的提議想了好幾天。我心想:如果我帶艾丹一起去的話,不知會怎麼樣?打一開始,伊莉莎白就不支持我們的阿拉斯加河流之旅,對於我的新計畫,她更是抱持懷疑的態度。艾丹對荒野並不陌生,但她還有很多需要學習,而伊莉莎白則認為我們應該從風險低的開始練起,比方說:邊界水域(Boundary Waters)。邊界水域,是佔地一百三十萬英畝的荒野,擁有全長一千兩百英哩的獨木舟河道,位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和安大略省(Ontario)的交界處。就下四十八州(Lower 48)的標準而言,它夠偏僻,但它不是阿拉斯加。
伊莉莎白最大的擔憂就是熊。就像許多下四十八州的人一樣,我太太相信,在所有阿拉斯加樹叢的背後都躲著一頭生氣發狂、齜牙裂嘴的灰熊。她並非都市女孩,她自己就是在森林長大的。然而,她的大女兒將在熊出沒的地方走動的念頭嚇壞了她。她看過灰熊殺死人的方法有多可怕,在牠們用爪子攫住獵物的後頸,把它的脊椎弄斷之前,他們會先朝其頭部施以致命的一擊,那力道逼近NFL(國家美式足球聯盟)的防守線後衛手中揮舞的十二磅巨斧。灰熊的咬合力大於八百萬帕斯卡(pascal,公制的壓力單位),輕易便可把一顆保齡球咬破。伊莉莎白不懂,為什麼我要冒險帶艾丹去阿拉斯加,明明她待在家裡就可以學習到我所講的那些求生技能呀。
伊莉莎白的意思是,我們自己有地、有花園,我們在上面養蜂,種櫻桃、蘋果、桑葚和做果醬的李子──要做的活很多。我們還打算養雞,那就要蓋個雞舍和活動場,一堆樹木要砍、要劈,說不定改天還要採集楓糖或做羊奶乳酪之類的。不過,我看得出來,伊莉莎白沒有那麼堅持。當她要我向她保證,不管艾丹去到哪裡,我都會拿著裝好子彈的獵槍跟著她時,我知道她已經讓艾丹跟我去。現在我只能希望海莫和艾德娜也會答應。
海莫一直把艾丹(她是他隔了兩代的表親)聽成亞當(Adam),當我打電話過去詢問能否帶上她時,他遲疑了,因為他不知該拿一個十幾歲的女孩怎麼辦。他問了我一堆問題,總結成一句話就是:她應付得來嗎?
我做了中肯的描述。我是我女兒最死忠的粉絲,有時更是她最嚴厲的批評者,但我不想讓海莫有過高的期待。我告訴海莫她會證明自己有用。考慮了幾個禮拜之後,他回電給我,說他和艾德娜願意給艾丹一個機會。
講到經驗,我還是得推銷艾丹(或我自己)。我們將花三個半星期幫忙興建木屋,以換取未來的河流之旅。有沒有可能我們產生史達格納所說的「敬畏之情」呢?
我把此番前去將經歷到的,一五一十地告訴她;我不想去美化它。這次的任務將會很辛苦、很髒。當我們砍樹並把它們從森林裡拖出來時,我們會起水泡,被劃傷、流血破皮。有很多蟲子,數以萬計的蟲子。我們將日復一日穿著同一套工作服,要不了多久,也會被自己身上的味道給熏死。我們將跟真正的大自然打交道,包括遇到一頭大灰熊(學名:Ursus arctos horribilis),或是一隻護著幼仔的母麋鹿。
至於工具,我們將用到斧頭、刨刀、鶴嘴鋤以及鋸子。如果我們其中有人受了重傷,我們只能打衛星電話求救,並期望有人會出動直升機來把我們吊掛出去。因為最近的醫院遠在兩百五十哩外的費爾班克斯(Fairbanks),我們至少得等十二到二十四小時才能得到醫療協助。我們要去的地方是那麼荒涼,一旦發生緊急狀況,就等於沒救了。二○一二年,兩位來自阿拉斯加大學、菲爾班克斯分校地球物理學院(University of Alaska, Fairbanks' Geophysical Institute)的科學家,將科林河定義為阿拉斯加大陸最孤立的角落。北極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區幾乎跟一個南卡羅來納州(South Carolina)或奧地利一樣大,結合隔壁隸屬加拿大的伊瓦維克國家公園和溫圖特國家公園(Ivvavik and Vuntut National Parks),它成為地球上最大的、受保護的生態系統之一。
艾丹的問題很多,遠大於我們計畫河流之旅時她所提出的。她是個好奇、愛追根究底的女孩,她是蘇格拉底反詰法(Socratic method)的信徒:問問題,然後你會得到啟發。當她感到焦慮不安時,那些問題會呈倍數成長。海莫的邀請讓她覺得阿拉斯加變得更真實了,於是,她的問題大爆發,就像春季的傾盆大雨一樣。會有多危險?我們會帶急救箱吧?我們要吃什麼?我們該怎麼應付蟲子、應付熊?如果有一隻灰熊撲向你、攻擊你呢?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到哪兒可以取得我們要喝的水?萬一我們得到了梨形鞭毛蟲症呢?她可以用衛星電話打電話回家嗎?有沒有發電機可以幫她的Kindle(電子書閱讀器)充電?雖然有些答案她自己也知道,但她就是愛問。然後,有一天,就在她疲勞轟炸我將近兩個星期之後,她突然停火了。她終於滿意了,再也想不出問題了。一星期後,她信誓旦旦地宣布:「爸,我要去。」她的語氣充滿自信,讓我開始感到憂心。
如你所知,艾丹是家中的長女,總是想討父母的歡心。當她還很小的時候,她問我:「爸比,你是不是希望我是個男孩?要不你幹嘛給我取個男孩的名字?」她可能是聽到我那票哥兒們打趣的玩笑話。艾丹,這個字源自蓋爾語(Gaelic),意思是「火苗」,通常只有男性會取這樣的名字。我的朋友堅持,我就是想要個男孩,所以才會幫女兒取男孩的名字。當時艾丹才兩歲,我知道那根本是胡說八道。她是我的小跟班、小棉襖。沒錯,她是野了點,但她依然是個愛玩洋娃娃、愛玩扮家家酒、愛羽毛圍巾的小姑娘。
在回答她的問題:我是不是渴望有個兒子時,我選擇誠實以對。我告訴她,我是曾經夢想有個男孩,不過,在她來到世上不久後,我就知道我不可能愛一個兒子勝於愛她。
儘管我一再向她保證,在學校,她還是要求自己把球丟得跟男孩一樣好,棄踢的時候要踢得最高,衝刺的時候要跑得最快、最遠。在練習BB槍的時候,甚至後來的點二二口徑來福槍的時候,她都立志要當一名神射手。當我把打到的鴨子、野雁、雉雞帶回家時,她會第一時間守在門口,親自看著我處理它們。趁她把還溫熱的心臟捧在手裡時,我會給她上一堂簡短的生物課。
當她七歲的時候,我給她取了個小名凱普(Cap)。在她還沒上小學的兩年前,我就開始給她講床頭故事了。我從凱特.狄卡密歐(Kate DiCamillo)、到馬克.吐溫(Mark Twain)、到J. R. R.托爾金(J. R. R. Tolkien)、到蘿拉.英格斯.懷德(Laura Ingalls Wilder),全都給她講了一遍。懷德的作品裡,她最喜歡的是《好長的冬天》(The Long Winter),故事發生在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一八八○跨八一年的嚴寒冬天。當火車不再運送糧食到英格斯一家所居住的村莊時,英格斯先生(蘿拉的爸爸)和村裡的人開始擔心他們會餓死,直到兩名少年──凱普.加蘭(Cap Garland)和阿曼樂.懷德(Almanzo Wilder),冒著生命危險,穿越茫茫雪原,跟一名農夫談判,買下他儲存的麥子。他們帶回足夠的糧食,拯救了村莊,讓村民得以撐過漫長的冬天。我告訴艾丹,她就是我的凱普。當時,我並不清楚這句話造成的影響力:艾丹企圖像書中的人物一樣勇敢、堅強。不過,她從未表示她快要被這個小名壓垮了。事實上,我認為她還挺引以為傲。她也想讓我看到她是勇敢堅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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