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約陷阱:良心律師專業解碼老屋改建眉角 | 拾書所

一次看穿都更×合建契約陷阱:良心律師專業解碼老屋改建眉角

$ 350 元 原價 350
20個都更案例‧20項建物觀念‧30條契約解析
精準掌握都更權益自保之道


原本坐擁一樓金店面,都更後一樣選得到嗎?
以什麼計算方式分配樓層、坪數才合理?
重建費用需要多少錢?由誰來負擔?

合約密密麻麻,行政程序一關又一關
你,真的知道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不懂蓋房實務,法條內容像天書,都更合建規劃讓人心慌慌!
專業律師解析真實案例,一次了解都更基本概念、合理的分配方式,讓地主與建商充分合作、創造雙贏。
魔鬼藏在哪些細節裡,不藏私全公開!

專業推薦

張金鶚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林旺根  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李永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彭揚凱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
吳錦宗  中華都市更新全國總會理事長
林育全  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執行長
謝明珍  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協會理事長

【獎勵容積有什麼好處?】

──都市更新獎勵容積

不管是住戶或建商,願意共同參與都市更新,依法進行冗長的行政程序並面對一場又一場審議會,其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拿到獎勵容積。獎勵容積有什麼作用?說穿了就是讓可以蓋的房屋室內面積變多,分到的面積就可以比原來更多。

假設原有容積率為225%,如果因為都市更新爭取到30%容積獎勵,這塊地就會增加67.5%的容積(225%×30%=67.5%),容積率便從原本的225%提升為292.5%。原本1坪土地只能蓋2.25坪的室內面積,便可以蓋2.925坪的室內面積,多了0.675坪。

但也不是參與了都市更新就一定可以爭取到想像中的高額容積獎勵,很多人以為藉由都市更新,就可以從一間舊房子變成二間、甚至是三間以上的新房子。比如我有臺北市住三的土地十坪,而你有臺北市商三的土地十坪,雖然我們都擁有十坪土地,但是我們兩人參與都更之後,可以分到的房屋面積一定不一樣。到底參與都市更新,對自己的權益會有什麼變化,我們應該客觀地了解,而不是「我覺得」我家很有價值、「我覺得」我家是風水寶地、「我覺得」我家……所以要比別人分多一點。每塊土地與環境條件不盡相同,都須評估之後才能確定。

【瞎米?一樓分到的比樓上還少?】

地區:臺北市南港區

◎以標準層價格為計算標準

臺北市南港區有一個都更案,其中有一棟兩層樓高的公寓。譚小姐的房子位於一樓,並與建商談好了合作都更的條件:她(地主)所提供土地的法定容積及都更獎勵容積,均是地主分得57.5%、建商分得42.5%,合約並記載房屋面積價值之換算,係依建方第一次對外公開銷售時表列標準層之價格為計算標準。

除此之外,本案為爭取稅捐減免優惠,將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不過合約明確約定:「若權利變換應分配條件或價值與本合約應分配條件或價值不同時,以本合建契約分配結果為實際分配結果,雙方不得異議。」

房子快要蓋好時,譚小姐收到建商寄來的「選配房屋找補金額計算表」。依合約計算可分配的房屋面積沒有多大問題,換算的標準層每坪單價五十八萬元,即是建商所稱第一次對外公開銷售時表列標準層的價格,譚小姐因選配更新後一樓和二樓,其中一樓的單價為一百零五萬元、二樓則為五十二萬元,但如此的選屋結果是譚小姐要找補很多錢。換言之,譚小姐原本的可分配坪數如果要換更新後的一樓,必須多花費快一倍的籌碼,而她原本就住在一樓,卻要用將近一倍的代價來換(已扣除營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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