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獲金鼎獎的知名兒童文學作家幸佳慧,帶領孩子認識「人權」
特別關注多元文化、性別平等、土地認同、兒童權益的阿慧老師,透過畫面生動、文字情感濃烈的繪本創作及導讀,與孩子一起關注人權的議題,讓兒童思考權利的意義,並且關懷別人
1.《透明的小孩:無國籍移工兒童的故事》
我們社會變得很快,保障人權的法律卻來得很慢……
全世界有超過千萬人沒有國籍,他們「不能被看見」;
我寫下他們的故事,因為他們沒辦法為自己說話。
——幸佳慧
他們叫紅茶、綠茶、奶茶;她們叫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他們有太陽、月亮、星星、小山、小河;荔枝、蘋果、葡萄、芭樂,他們是平平、安安、方方、正正、來來、去去。
我們的生活用語,是一個個本該燦爛的生命;
他們在我們身邊,但他們是「沒有名字的孩子」。
無國籍移工的小孩,寫下一首又一首詩,
他們說自己的人生是借來的,是多出來的,是透明的:
我是一抹幽魂,飄在自己家鄉的上空。
我是一隻綿羊,圈在沒有門的柵欄裡。
像我這樣的人,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
※ 本書取材自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之深度報導
※ 感謝「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協助作者及繪者取材相關工作
2.《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 美國青少兒圖書協會 傑出國際書目選書
★ 美國國際閱讀協會選書
★ 英國兒童讀物選集 最受注目童書
──196個國家共同的約定──
尊重兒童權利,就是守護孩子的未來!你知道身為兒童有哪些權利嗎?
作者阿朗.賽赫以詩意的文字,繪者奧黑莉婭‧馮媞以充滿活力想像的圖畫,簡明扼要的詮釋了一九八九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這份公約已得到一百九十六個國家的簽署,以孩子的角度和能懂的方式,來描述什麼是權利?什麼是食物和住所的權利、上學的權利、免於暴力的權利、呼吸純淨空氣的權利等等。
而且,這些權利屬於地球上的每一個孩子,無論他們是黑人或白人,小或大、貧窮或附有、或在任何地方出生。很顯然的,知道和談論這些權利,是尊重兒童權利的第一步。現在,就從陪孩子閱讀這本繪本開始吧!
推薦語
「兒童人權教育不能等,期待這本親子共讀的繪本,能讓更多人關切移工家庭處境,讓我們的兒童從小就懂得尊重不同族群,以及關心其他兒童的基本人權。」
——何榮幸〈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創辦人及總編輯〉
一個理性的社會,不因個人的先天條件而驟下結論;一個感性的社會,能以每個人的先天條件而給予不同機會。
——張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祕書長)
「臺灣已實施《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然而,無國籍兒童的故事,讓我們看到兒童人權還有偌大的缺口。《國籍法》等相關法令應與時俱進,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莫使無國籍兒童過著沒有未來的人生。」
——馮季眉〈字畝文化社長、總編輯〉
這是個溫柔的故事,也是個殘忍的故事。但願,沒有孩子是透明的,但願,他們都能被愛,被看見,被照顧。
——黃哲斌〈作家〉
「所有的孩子,不分出身,都應該像我們珍愛的家人那樣受到照顧與保護。」
——黃筱茵〈兒童文學工作者〉
「 同樣的小星星
他們離我們最為遙遠
因而黯弱的失去了光芒
彷彿連升空的機會都不存在
但只要從不同的位置和角度關心
他們也會懸垂在天空閃爍
跟我們平常所見的一樣明亮 」
——劉克襄(作家、《報導者》文化基金會董事)
***
保證激發兒童權利的意識。
——《科克斯書評》,星級評論
非常有影響力的一本書,太酷了。
——《出版人週刊》
本書鼓舞所有老師、提醒我們的孩子,我們跟全世界的孩子一樣,都享有相同的人權。
——國際閱讀組織
《透明的小孩 :無國籍移工兒童的故事》作者的話 幸佳慧
我叫幸佳慧,我想寫下他們的故事,因為他們沒辦法為自己說話。
目前全世界有超過千萬人沒有國籍,他們沒辦法去上學、看醫生、找工作、開立銀行帳號,與結婚。事實上,每十分鐘地球就有一個這樣無國籍的小孩出生。當你讀完這本書,就有兩、三個像前面說的那些孩子呱呱墜地。
戰爭、移動工作、政治迫害等因素都會造成無國籍的流浪人口,如果沒有人幫助、正視他們的困境,這些人從出生的搖籃到死去的墓地,就得在暗黑中摸索爬行。
這十幾年來,有大量離鄉背井來臺灣工作的移工,分攤我們建設發展的工作。因為一些原因,他們在臺灣生下孩子,但這些孩子卻被迫推進這條漫長而暗黑的路。
因為他們「不能被看見」,所以數量比我們知道的、想像的還多得多。
我們有責任看見他們、為他們說話,因為世界上每個孩子都應該有所歸屬,屬於保護他們平安快樂長大的權利,屬於無差別的平等,屬於無隱藏的光,屬於無國界的愛。
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導讀
和兒童一起維持眼前這片天的藍 幸佳慧
現代人對兒童的認識,是在近幾百年才形塑而成。人們本來只視兒童為縮小版成人,後來逐漸認知兒童在生理與心理上跟成人有不同特質,而開始為他們建構特有的成長與教育環境,並意識到兒童需要特別照顧、協助與保護,接著才願意正視他們的主體性,如成人一般也能伸張權利。
一九八九年聯合國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從《世界人權宣言》衍生而來,主要就是認知到兒童身心尚未成熟,需要成人、律法與政府支持及保護。這份具法律約束的國際公約,可說是人類史上關於兒童最重要的一份文獻。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無法簽署這份公約,但是在二0一四年制定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公約納入國內法,除了適用各行政司法機關,人民也可據此主張權益。
本書的創作者塞赫和馮提,以兒童容易理解的方式闡述公約的精華要點,包括任何一個兒童出生後需要有國籍、家庭與身分的保障,並在飲食、醫療、教育、衛生等方面無匱乏、無歧視的環境中成長,得免於戰爭、肢體、恐嚇等迫害,同時有充分遊戲、參與文化活動的機會。而且,在他們享受這些權益的同時,也有義務理解這些價值並回饋他人與環境。
換句話說,這份公約的重要性,不只在於它消極的避免兒童受到傷害與剝削,也積極的強調兒童健全發展的必要。其中,第十二條載明「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更是突破人類文明發展的進程,彰顯了兒童在與他們有關的事務上,有表達理性意見與參與討論的能力;也就是說,與兒童有關的重要決定,兒童必須被視為有能力表達意見、參與討論的個體。
塞赫和馮提在詮釋這些公約含意時,讓不同種族、膚色的成人與兒童參與其中,文字與圖畫的敘述風格簡潔卻饒富詩性。他們從兒童的個人權益娓娓道來,再勾勒出兒童個體與小群體、大社群,乃至世界的關係。在兒童需要受保護的部分,他們突顯了傷殘、受暴力、戰爭威脅等弱勢兒童的權益,但同時也強調兒童在發展上需要幻想、玩樂、玩伴的品質保障,並且有積極主動的表達和參與能力。
例如在詮釋兒童受教權的圖頁中,文圖分別用了鳥類、飛翔等元素,突顯自由精神做為教育地基的重要性。這是提醒我們,兒童受教權絕不能是在專制強權下單向施教,而是必須帶給孩子寬廣多元的視野,提供他們足以展現主動思考的自由空間。
又如「我有權力學習什麼是友情、和平,還有怎麼尊重地球,以及每個居住在地球上的人」這頁,馮提讓一個小女孩和其他動植物等比例大小,共同棲息在一棵大樹上。這樣的構圖,深刻暗示了孩子在學習主張各種權益之餘,還有個更宏遠的責任,即是日後能將自己放到其他生物座標中,在平等原則下,展現關心照顧周遭事物的作為。
而下一個跨頁「我有權利盡情自由的表達我的想法」,文字更清楚的鼓勵孩子不該受成人權威嚇阻,淪為無聲順從的附屬品,而要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便是前述的《兒童權利公約》很重要的突破精神,它勾勒出兒童在邁向獨立主體過程中,也具有自主思辨與表達意見的能力與權利。
人類在地球這艘船上同舟共濟,兒童作為生命共同體的一員,有權利共同翱翔,也有責任一起維持眼前這片天的藍。
特別關注多元文化、性別平等、土地認同、兒童權益的阿慧老師,透過畫面生動、文字情感濃烈的繪本創作及導讀,與孩子一起關注人權的議題,讓兒童思考權利的意義,並且關懷別人
1.《透明的小孩:無國籍移工兒童的故事》
我們社會變得很快,保障人權的法律卻來得很慢……
全世界有超過千萬人沒有國籍,他們「不能被看見」;
我寫下他們的故事,因為他們沒辦法為自己說話。
——幸佳慧
他們叫紅茶、綠茶、奶茶;她們叫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他們有太陽、月亮、星星、小山、小河;荔枝、蘋果、葡萄、芭樂,他們是平平、安安、方方、正正、來來、去去。
我們的生活用語,是一個個本該燦爛的生命;
他們在我們身邊,但他們是「沒有名字的孩子」。
無國籍移工的小孩,寫下一首又一首詩,
他們說自己的人生是借來的,是多出來的,是透明的:
我是一抹幽魂,飄在自己家鄉的上空。
我是一隻綿羊,圈在沒有門的柵欄裡。
像我這樣的人,掌握不了自己的命運。
※ 本書取材自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之深度報導
※ 感謝「社團法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協助作者及繪者取材相關工作
2.《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 美國青少兒圖書協會 傑出國際書目選書
★ 美國國際閱讀協會選書
★ 英國兒童讀物選集 最受注目童書
──196個國家共同的約定──
尊重兒童權利,就是守護孩子的未來!你知道身為兒童有哪些權利嗎?
作者阿朗.賽赫以詩意的文字,繪者奧黑莉婭‧馮媞以充滿活力想像的圖畫,簡明扼要的詮釋了一九八九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這份公約已得到一百九十六個國家的簽署,以孩子的角度和能懂的方式,來描述什麼是權利?什麼是食物和住所的權利、上學的權利、免於暴力的權利、呼吸純淨空氣的權利等等。
而且,這些權利屬於地球上的每一個孩子,無論他們是黑人或白人,小或大、貧窮或附有、或在任何地方出生。很顯然的,知道和談論這些權利,是尊重兒童權利的第一步。現在,就從陪孩子閱讀這本繪本開始吧!
推薦語
「兒童人權教育不能等,期待這本親子共讀的繪本,能讓更多人關切移工家庭處境,讓我們的兒童從小就懂得尊重不同族群,以及關心其他兒童的基本人權。」
——何榮幸〈非營利網路媒體《報導者》創辦人及總編輯〉
一個理性的社會,不因個人的先天條件而驟下結論;一個感性的社會,能以每個人的先天條件而給予不同機會。
——張正(一起夢想公益協會祕書長)
「臺灣已實施《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然而,無國籍兒童的故事,讓我們看到兒童人權還有偌大的缺口。《國籍法》等相關法令應與時俱進,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莫使無國籍兒童過著沒有未來的人生。」
——馮季眉〈字畝文化社長、總編輯〉
這是個溫柔的故事,也是個殘忍的故事。但願,沒有孩子是透明的,但願,他們都能被愛,被看見,被照顧。
——黃哲斌〈作家〉
「所有的孩子,不分出身,都應該像我們珍愛的家人那樣受到照顧與保護。」
——黃筱茵〈兒童文學工作者〉
「 同樣的小星星
他們離我們最為遙遠
因而黯弱的失去了光芒
彷彿連升空的機會都不存在
但只要從不同的位置和角度關心
他們也會懸垂在天空閃爍
跟我們平常所見的一樣明亮 」
——劉克襄(作家、《報導者》文化基金會董事)
***
保證激發兒童權利的意識。
——《科克斯書評》,星級評論
非常有影響力的一本書,太酷了。
——《出版人週刊》
本書鼓舞所有老師、提醒我們的孩子,我們跟全世界的孩子一樣,都享有相同的人權。
——國際閱讀組織
《透明的小孩 :無國籍移工兒童的故事》作者的話 幸佳慧
我叫幸佳慧,我想寫下他們的故事,因為他們沒辦法為自己說話。
目前全世界有超過千萬人沒有國籍,他們沒辦法去上學、看醫生、找工作、開立銀行帳號,與結婚。事實上,每十分鐘地球就有一個這樣無國籍的小孩出生。當你讀完這本書,就有兩、三個像前面說的那些孩子呱呱墜地。
戰爭、移動工作、政治迫害等因素都會造成無國籍的流浪人口,如果沒有人幫助、正視他們的困境,這些人從出生的搖籃到死去的墓地,就得在暗黑中摸索爬行。
這十幾年來,有大量離鄉背井來臺灣工作的移工,分攤我們建設發展的工作。因為一些原因,他們在臺灣生下孩子,但這些孩子卻被迫推進這條漫長而暗黑的路。
因為他們「不能被看見」,所以數量比我們知道的、想像的還多得多。
我們有責任看見他們、為他們說話,因為世界上每個孩子都應該有所歸屬,屬於保護他們平安快樂長大的權利,屬於無差別的平等,屬於無隱藏的光,屬於無國界的愛。
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導讀
和兒童一起維持眼前這片天的藍 幸佳慧
現代人對兒童的認識,是在近幾百年才形塑而成。人們本來只視兒童為縮小版成人,後來逐漸認知兒童在生理與心理上跟成人有不同特質,而開始為他們建構特有的成長與教育環境,並意識到兒童需要特別照顧、協助與保護,接著才願意正視他們的主體性,如成人一般也能伸張權利。
一九八九年聯合國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從《世界人權宣言》衍生而來,主要就是認知到兒童身心尚未成熟,需要成人、律法與政府支持及保護。這份具法律約束的國際公約,可說是人類史上關於兒童最重要的一份文獻。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無法簽署這份公約,但是在二0一四年制定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公約納入國內法,除了適用各行政司法機關,人民也可據此主張權益。
本書的創作者塞赫和馮提,以兒童容易理解的方式闡述公約的精華要點,包括任何一個兒童出生後需要有國籍、家庭與身分的保障,並在飲食、醫療、教育、衛生等方面無匱乏、無歧視的環境中成長,得免於戰爭、肢體、恐嚇等迫害,同時有充分遊戲、參與文化活動的機會。而且,在他們享受這些權益的同時,也有義務理解這些價值並回饋他人與環境。
換句話說,這份公約的重要性,不只在於它消極的避免兒童受到傷害與剝削,也積極的強調兒童健全發展的必要。其中,第十二條載明「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更是突破人類文明發展的進程,彰顯了兒童在與他們有關的事務上,有表達理性意見與參與討論的能力;也就是說,與兒童有關的重要決定,兒童必須被視為有能力表達意見、參與討論的個體。
塞赫和馮提在詮釋這些公約含意時,讓不同種族、膚色的成人與兒童參與其中,文字與圖畫的敘述風格簡潔卻饒富詩性。他們從兒童的個人權益娓娓道來,再勾勒出兒童個體與小群體、大社群,乃至世界的關係。在兒童需要受保護的部分,他們突顯了傷殘、受暴力、戰爭威脅等弱勢兒童的權益,但同時也強調兒童在發展上需要幻想、玩樂、玩伴的品質保障,並且有積極主動的表達和參與能力。
例如在詮釋兒童受教權的圖頁中,文圖分別用了鳥類、飛翔等元素,突顯自由精神做為教育地基的重要性。這是提醒我們,兒童受教權絕不能是在專制強權下單向施教,而是必須帶給孩子寬廣多元的視野,提供他們足以展現主動思考的自由空間。
又如「我有權力學習什麼是友情、和平,還有怎麼尊重地球,以及每個居住在地球上的人」這頁,馮提讓一個小女孩和其他動植物等比例大小,共同棲息在一棵大樹上。這樣的構圖,深刻暗示了孩子在學習主張各種權益之餘,還有個更宏遠的責任,即是日後能將自己放到其他生物座標中,在平等原則下,展現關心照顧周遭事物的作為。
而下一個跨頁「我有權利盡情自由的表達我的想法」,文字更清楚的鼓勵孩子不該受成人權威嚇阻,淪為無聲順從的附屬品,而要勇於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便是前述的《兒童權利公約》很重要的突破精神,它勾勒出兒童在邁向獨立主體過程中,也具有自主思辨與表達意見的能力與權利。
人類在地球這艘船上同舟共濟,兒童作為生命共同體的一員,有權利共同翱翔,也有責任一起維持眼前這片天的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