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權保障之現代意義(三)日本與台灣行政法之比較研究 | 拾書所

行政訴訟權保障之現代意義(三)日本與台灣行政法之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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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德國行政法學理多年來已由留德海歸公法學者介紹得淋漓盡至,文獻更是浩瀚無窮;而日本同受德國影響,但卻能獨樹一幟、充分本土化的日本行政法制及實務的演進,似是台灣值得借鏡的捷徑。        
作者簡介

闕銘富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士國立台北大學公法碩士國立政治大學公法博士日本國立東京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科研究(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經歷:台灣基隆、士林、台北地檢署、金門高分檢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民、刑庭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判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副廳長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考試院司法特考命題、閱卷委員現職:平安恩慈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文化大學兼任教授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        
內容目錄

第一部分 日本與台灣行政法之比較研究 1第一章 「法律上之爭訟」與「司法權之範圍」 3第二章 「課予義務訴訟」與「禁止訴訟」 25第三章 行政訴訟之當事人、參加人 41第四章 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 61第五章 行政訴訟之審判對象與判決之效力 83第六章 行政訴訟上行政之「說明責任」 105第七章 行政救濟法之權利、利益 123第八章 行政救濟法之違法性 145第九章 行政介入請求權與危險管理責任 163第十章 國家補償體系之意義 185第二部分 日本重要判決譯介 207日本家永教科書三裁判簡介 209東京地方裁判所請求確認選舉權判決譯介與省思 221日本最高裁判所2012.10.17二選舉無效請求事件憲法裁判譯介 239日本最高裁判所2015.12.16二婚姻法憲法裁判譯介與省思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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