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繼承 | 拾書所

民法親屬繼承

$ 380 元 原價 400
內容簡介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的條文於民國97年5月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98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本書透過以簡明的用語、清晰的觀念為讀者介紹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的精神。

◆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修正法律目的,是在婚姻關係之下確立夫妻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將歧視婦女的條文刪除及修正。
◆民國八十八年:修正認領條文,期使非婚生子女得到更多的機會被認領。
◆民國八十八年:全台發生九二一大地震,也震出許多人倫問題,原有法定監護人順序,可能反而對末成年人有害,因而先緊急修正民法第一千零九十四條,法定監護理順序及選定監護人之制度。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將夫妻財產制作全面的修正,完全與舊制不同。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改變結婚之形式要件。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裁決離婚之原因。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公布修正民法親屬編,修改監護一節。

  本書透過簡明的用語、清晰的觀念為讀者介紹艱澀難懂的法律條文,讓讀者在短時間內掌握親屬繼承的精神。
  我國民法親屬繼承的條文於民國97年5月作了大幅度的修正,並且自98年11月23日開始實施新條文,本版次亦以民國104年之最新修正之法條來進行解析與說明,提供讀者來掌握最新的法律動態。

作者簡介


黃碧芬
現任:義理法律事務所負責律師
   民間公證人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75年律師高考及格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委員
   台北縣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新女性聯合會理事長
   台灣婦女會法律顧問
   消基會義務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協會榮譽律師
   國立海洋大學兼任講師
著作:《中德美三國附條件買賣之比較研究》
   《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
   《兒童福利與保護》
   《民法‧親屬繼承》
   《家庭暴力防治法》
   《女人法律智典》

內容目錄


第四編 親屬
  第一章 通則
  第二章 婚姻
  第三章 父母子女
  第四章 監護
  第五章 扶養
  第六章 家
  第七章 親屬會議
第五編 繼承
  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
  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
  第三章 遺囑

ISBN: 97898645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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