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臺灣客家運動以1987年《客家風雲雜誌》發行,及1988年的「還我母語大遊行」為核心。臺灣客家運動三十年來,所獲致具體成果為:
(1)設立「客家事務專責機關」,即成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現已改制為客家委員會)。
(2)建構「客家知識體系」,包含中央大學客家學院、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聯合大學客家研究學院、高雄師範大學客家文化研究所、屏東科技大學客家文化產業研究所等「三院二所」。
(3)建置「客家傳播媒體」,包含2003年7月1日開播的「客家電視頻道」、2017年6月23日開播的「講客廣播電台」、刻正立法院審議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
(4)制定《客家基本法》(2010年)。
上開四項成果已然為當代客家事務的核心,特別是2018年修正《客家基本法》更進一步深化客家事務推動的制度性機制,讓客家行政與法制成為驅動客家發展的引擎。本書探討臺灣客家族群、客家委員會、客家基本法之形成與發展,並就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制度性機制深入剖析。又展望未來,下一階段的客家事務推動課題為何?本書檢視並分析客家發展之相關法制規範後,提出成立客家行政法人、辦理客家人身分別登記、形塑第二客家符號、成立客家共同體等相關未來客家發展建議。
(1)設立「客家事務專責機關」,即成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現已改制為客家委員會)。
(2)建構「客家知識體系」,包含中央大學客家學院、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聯合大學客家研究學院、高雄師範大學客家文化研究所、屏東科技大學客家文化產業研究所等「三院二所」。
(3)建置「客家傳播媒體」,包含2003年7月1日開播的「客家電視頻道」、2017年6月23日開播的「講客廣播電台」、刻正立法院審議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
(4)制定《客家基本法》(2010年)。
上開四項成果已然為當代客家事務的核心,特別是2018年修正《客家基本法》更進一步深化客家事務推動的制度性機制,讓客家行政與法制成為驅動客家發展的引擎。本書探討臺灣客家族群、客家委員會、客家基本法之形成與發展,並就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制度性機制深入剖析。又展望未來,下一階段的客家事務推動課題為何?本書檢視並分析客家發展之相關法制規範後,提出成立客家行政法人、辦理客家人身分別登記、形塑第二客家符號、成立客家共同體等相關未來客家發展建議。
作者簡介
王保鍵
苗栗客家人,具有法學(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及政治學(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雙博士,並取得獎學金至英國南安普敦大學修習博士課程。曾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科長、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綜合企劃科科長、國立臺灣大學客家研究中心特約助理員兼執行長等職務。目前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苗栗客家人,具有法學(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及政治學(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雙博士,並取得獎學金至英國南安普敦大學修習博士課程。曾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科長、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綜合企劃科科長、國立臺灣大學客家研究中心特約助理員兼執行長等職務。目前為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內容目錄
序一/張維安
序二/周錦宏
第一章 「客家」與臺灣客家運動
第一節 臺灣客家之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臺灣客家運動與基本法制
第二章 客家行政機構
第一節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設立及改制
第二節 客家委員會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第三節 成立客家行政法人之可能
第三章 客家基本法
第一節 《客家基本法》之制定(2010年)
第二節 《客家基本法》之修正(2018年)
第四章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第一節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告
第二節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類型
第三節 客家與原住民複合行政區
第五章 客家發展之制度建議
第一節 客家人身分別登記及第二客家符號
第二節 客家自治之芻議
參考文獻
序二/周錦宏
第一章 「客家」與臺灣客家運動
第一節 臺灣客家之形成與發展
第二節 臺灣客家運動與基本法制
第二章 客家行政機構
第一節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設立及改制
第二節 客家委員會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第三節 成立客家行政法人之可能
第三章 客家基本法
第一節 《客家基本法》之制定(2010年)
第二節 《客家基本法》之修正(2018年)
第四章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第一節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告
第二節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類型
第三節 客家與原住民複合行政區
第五章 客家發展之制度建議
第一節 客家人身分別登記及第二客家符號
第二節 客家自治之芻議
參考文獻
ISBN: 978986565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