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20全新改版!本版全系列四科均經歷「大幅修法」,看強登老師鉅細靡遺、將全書課文/解析內容修訂至「對應最新修法」,再搭配「超棒的重點整理及立即的考題練習」,讓讀者們上了考場能自信下筆,寫出讓閱卷老師眼睛一亮、大方給分的精彩論述!★
2020全新版重點法規修訂諸如:
(1).土地登記規則。
(2).稅捐稽徵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第11-2條條文;並刪除第 11-3~11-7 條條文及第一章之一章名;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修正公布第2、20、24、27、40、45、48條條文。)。
(3).平均地權條例。
(4).民法。
以及其他更多相關法規......。
★人人都能讀懂的地政士考試書:跟著地政士/不動產天王名師「強登」,用最好懂的方式輕鬆考取地政士證照。★
本書涵蓋地政士考試《土地稅法規》此一科目中所有會出題的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
在「土地法」之規定中,第四編的內容所規範的便是「土地稅」,由於土地法中相關的條文除不合時宜之外,要能對該需求完整規定亦力有未逮,因此特別 制定土地稅法,來符合所需。 在土地稅法之規定中,總共包含三種土地之稅賦,即「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三種,由於「田賦」目前在「停徵」之狀態,因此在命題時,僅有部分觀念成為考題而已。換句話說,「地價稅」以及「土地增值稅」才是命題重點之所在,在您研讀之後,會發現內容不多。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土地稅法」相提並論,而且就歷屆考題來看,出現的次數並不多,而且多半與「數字」有關,有潛力成為申論題的,當屬第57條的「農業用地」。掌握上述的原則,要在這邊獲得滿意的成績,就變得很容易了。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在地政士考試的「土地稅法規」之科目中,占著極為重要的 角色,因為統計歷屆命題資訊,本法的地位還真的受到高度的重視,僅次於根本 大法(土地稅)而已。當然遺產及贈與稅法命題率那麼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許多的條文都容易命題。既然如此,請好好研究本法,因為它將帶給您驚喜。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相提並論,除了重要性不高之外,不好命題也是原因。但兵不厭詐,當命題委員想降低錄取率時,從這邊下手,就極為漂亮了。別擔心,強登老師給您最強的讀本,讓您過關斬將,輕鬆取得證照,用心研讀,便之筆者所言不虛。
《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的重要稅賦之一,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房屋的移轉】。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契稅條例和房屋稅條例類似,都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數並不多,也正因為如此,並不像其他的法律會去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契稅卻完全沒有這種分別。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契稅條例看起來似乎沒考很多,但仔細看,您會發現某些法條廣受青睞,其歷屆試題著實不少。正因為這樣,建議您用點心思在這邊,因為容易抓到題目,只要命題,投資報酬率很高,而且可以說是「土地稅法」這個科目的大補丸。
《房屋稅條例》
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房屋稅條例可以算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相對較少的一項法律,正因為如此,其他的法律都有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房屋稅卻沒有。所謂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房屋稅條例雖然不是廣受青睞,然而可以成為題目的關鍵考點卻相當醒目,所以容易作答與得分。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是各種稅捐的「基本法」,也就是各種稅捐是補充本法的不足,這在第一條的規定條文,便可見端倪。在地政士的考試上,經過統計之後,我們可以知道稅捐稽徵法並不是每年都會出現題目,因此略顯次要。然而在地政士的實務上,「稅捐稽徵法」是您非懂不可的專業規定,因為這是面對客戶相當重要的實力法律,因此請多用心了解,奠定未來幸福快樂的根基。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是財政部為了補充母法的不足,而頒布的行政命令,在位階上,法律當然優於行政命令,在考試的運用上也是一樣,因此在研讀時,您會發現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的 題目相對少了很多。當然,這就是盲點所在,若命題委員想要刁您一下時,從行政命令出題,不僅師出有名,而且達到制衡錄取率的效果。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房地合一稅】
所謂的:「房地合一稅」,在法律的事實上是【所得稅法】增修部分條文,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亦因此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房屋、土地等原屬特種貨物者自104年6月24日增訂之第6-1條公布起,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07年2月修訂逾期繳納之罰則規定。
之所以會取個這樣的名稱,您也不用覺得摸不著頭緒,這是施政上的「包裝」,除了達到「師出有名」的效果之外,更可避免一項政策在還沒實施前,就胎死腹中的窘境,這樣的情形,「史有前例」,見怪不怪。
也因為如此,考試院之命題大綱於105年2月5日公告修正「土地稅法規」此科目之命題大綱,【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不動產交易部分)】現已成為確定命題,所幸「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自103年之修正後,迄今尚未進行任何修正,故亦未有針對「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之因應修正,所以請您務必完全聚焦在「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上,況且,這部分已然在105年之「土地稅法規」之第2題成為命題主體,故此要請考生不只要加以了解,更要相當精熟,雖然這是地政士國家考試初次設立的命題範圍,但可以確信未來必定是不少於1題的出現次數,千萬不可掉以輕忽。
至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奢侈稅)部分因已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且已自命題大綱中剔除,本書為免造成考生之負擔,故已將相關之內容悉數移除。
2020全新版重點法規修訂諸如:
(1).土地登記規則。
(2).稅捐稽徵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第11-2條條文;並刪除第 11-3~11-7 條條文及第一章之一章名;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修正公布第2、20、24、27、40、45、48條條文。)。
(3).平均地權條例。
(4).民法。
以及其他更多相關法規......。
★人人都能讀懂的地政士考試書:跟著地政士/不動產天王名師「強登」,用最好懂的方式輕鬆考取地政士證照。★
本書涵蓋地政士考試《土地稅法規》此一科目中所有會出題的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
在「土地法」之規定中,第四編的內容所規範的便是「土地稅」,由於土地法中相關的條文除不合時宜之外,要能對該需求完整規定亦力有未逮,因此特別 制定土地稅法,來符合所需。 在土地稅法之規定中,總共包含三種土地之稅賦,即「地價稅」、「田賦」及「土地增值稅」三種,由於「田賦」目前在「停徵」之狀態,因此在命題時,僅有部分觀念成為考題而已。換句話說,「地價稅」以及「土地增值稅」才是命題重點之所在,在您研讀之後,會發現內容不多。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土地稅法」相提並論,而且就歷屆考題來看,出現的次數並不多,而且多半與「數字」有關,有潛力成為申論題的,當屬第57條的「農業用地」。掌握上述的原則,要在這邊獲得滿意的成績,就變得很容易了。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在地政士考試的「土地稅法規」之科目中,占著極為重要的 角色,因為統計歷屆命題資訊,本法的地位還真的受到高度的重視,僅次於根本 大法(土地稅)而已。當然遺產及贈與稅法命題率那麼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許多的條文都容易命題。既然如此,請好好研究本法,因為它將帶給您驚喜。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在法律位階上係屬於「行政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母法本身不足之處。因此就重要性而言,當然無法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相提並論,除了重要性不高之外,不好命題也是原因。但兵不厭詐,當命題委員想降低錄取率時,從這邊下手,就極為漂亮了。別擔心,強登老師給您最強的讀本,讓您過關斬將,輕鬆取得證照,用心研讀,便之筆者所言不虛。
《契稅》
契稅是房屋買賣的重要稅賦之一,其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房屋的移轉】。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契稅條例和房屋稅條例類似,都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數並不多,也正因為如此,並不像其他的法律會去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契稅卻完全沒有這種分別。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契稅條例看起來似乎沒考很多,但仔細看,您會發現某些法條廣受青睞,其歷屆試題著實不少。正因為這樣,建議您用點心思在這邊,因為容易抓到題目,只要命題,投資報酬率很高,而且可以說是「土地稅法」這個科目的大補丸。
《房屋稅條例》
在眾多土地的相關法律當中,房屋稅條例可以算是簡單易懂而且法條相對較少的一項法律,正因為如此,其他的法律都有分「編」、「章」甚至更細的還分「節」,而房屋稅卻沒有。所謂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在我們地政士國家考試的命題上,房屋稅條例雖然不是廣受青睞,然而可以成為題目的關鍵考點卻相當醒目,所以容易作答與得分。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是各種稅捐的「基本法」,也就是各種稅捐是補充本法的不足,這在第一條的規定條文,便可見端倪。在地政士的考試上,經過統計之後,我們可以知道稅捐稽徵法並不是每年都會出現題目,因此略顯次要。然而在地政士的實務上,「稅捐稽徵法」是您非懂不可的專業規定,因為這是面對客戶相當重要的實力法律,因此請多用心了解,奠定未來幸福快樂的根基。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是財政部為了補充母法的不足,而頒布的行政命令,在位階上,法律當然優於行政命令,在考試的運用上也是一樣,因此在研讀時,您會發現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的 題目相對少了很多。當然,這就是盲點所在,若命題委員想要刁您一下時,從行政命令出題,不僅師出有名,而且達到制衡錄取率的效果。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房地合一稅】
所謂的:「房地合一稅」,在法律的事實上是【所得稅法】增修部分條文,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亦因此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房屋、土地等原屬特種貨物者自104年6月24日增訂之第6-1條公布起,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07年2月修訂逾期繳納之罰則規定。
之所以會取個這樣的名稱,您也不用覺得摸不著頭緒,這是施政上的「包裝」,除了達到「師出有名」的效果之外,更可避免一項政策在還沒實施前,就胎死腹中的窘境,這樣的情形,「史有前例」,見怪不怪。
也因為如此,考試院之命題大綱於105年2月5日公告修正「土地稅法規」此科目之命題大綱,【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不動產交易部分)】現已成為確定命題,所幸「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自103年之修正後,迄今尚未進行任何修正,故亦未有針對「所得稅法」【房地合一稅】之因應修正,所以請您務必完全聚焦在「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上,況且,這部分已然在105年之「土地稅法規」之第2題成為命題主體,故此要請考生不只要加以了解,更要相當精熟,雖然這是地政士國家考試初次設立的命題範圍,但可以確信未來必定是不少於1題的出現次數,千萬不可掉以輕忽。
至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奢侈稅)部分因已停止部分條文的適用,且已自命題大綱中剔除,本書為免造成考生之負擔,故已將相關之內容悉數移除。
內容目錄
單元一 土地稅法
土地稅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2 地價稅
03 田 賦
04 土地增值稅
05 稽徵程序
06 罰 則
07 附 則
單元二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2 地價稅
03 田 賦
04 土地增值稅
05 附 則
單元三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附註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01 總 則
02 遺產稅之計算
03 贈與稅之計算
04 稽徵程序
05 獎 懲
06 附 則
單元四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01 總 則
02 遺產稅及贈與稅之計算
03 申報及通知
04 估 價
05 繳 納
06 罰則及附則
單元五 契稅條例
契稅條例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契稅條例
單元六 房屋稅條例
房屋稅條例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房屋稅條例
單元七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1-1 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
02 納稅義務
03 稽徵
04 行政救濟
05 強制執行
06 罰 則
07 附 則
單元八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單元九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單元十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相關法條
單元十一 92年~108年歷屆試題超強答題法,精彩解析
土地稅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2 地價稅
03 田 賦
04 土地增值稅
05 稽徵程序
06 罰 則
07 附 則
單元二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2 地價稅
03 田 賦
04 土地增值稅
05 附 則
單元三 遺產及贈與稅法
遺產及贈與稅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附註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01 總 則
02 遺產稅之計算
03 贈與稅之計算
04 稽徵程序
05 獎 懲
06 附 則
單元四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01 總 則
02 遺產稅及贈與稅之計算
03 申報及通知
04 估 價
05 繳 納
06 罰則及附則
單元五 契稅條例
契稅條例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契稅條例
單元六 房屋稅條例
房屋稅條例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房屋稅條例
單元七 稅捐稽徵法
稅捐稽徵法歷屆試題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01 總 則
01-1 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
02 納稅義務
03 稽徵
04 行政救濟
05 強制執行
06 罰 則
07 附 則
單元八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單元九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運用法條統計占分圖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單元十 所得稅法(不動產交易部分)【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相關法條
單元十一 92年~108年歷屆試題超強答題法,精彩解析
ISBN: 978986564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