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緒論(含採購法)》適用於農田水利會考試。
有沒有一本法學緒論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公法、民法、刑法與採購法,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本書優勢】
一、掌握重點:
法學緒論為農田水利會考試的共同科目,命題範圍橫跨法學總論、公法、民法、刑法與政府採購法,可謂浩如煙海。但是從考古題分析可知,題目需要的是基本觀念和理解,只要能掌握常考條文就已經掌握本科七八成的分數。本書依據出題範圍收錄常考重點,並配合最新法規精心修訂,讓讀者能快速進入備考核心區域。
二、精選試題:
本書以淺顯易懂方式編撰內容,即使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易看懂、快速吸收。將投入的時間以最高比例轉化成實質的分數。各章節末尾收錄精選試題,配合常考熱點鑑往知來,快速拿分。
三、題題詳解:
本書除收錄105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試題以外,另備有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共7份,題題詳解。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考試簡介】
109年農田水利會招考首次由農委會辦理
農委會近日修訂「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以因應確實執行取締開罰、擴大灌區等相關工作,將於109年舉辦新進人員招考。預計109年6月報名、8月考試。除原學歷限制規定外,也修正應考資格,工程人員和灌溉管理人員因需辦理現地灌溉等專業工作,需從事農田水利事業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或修習農田灌溉相關課程合計至少2學分以上、取得丙級以上農田灌溉排水技術士證照等三項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而一般行政人員則維持原有應試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
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農委會規畫未來「農村及農田水利署」,晉用人員與公務人員採雙軌雙流制。既有人力若想轉為公務人員,須通過國考取得資格。
【準備要領】
一、從考古題抓重點最快
法學緒論因涵蓋法律種類眾多,故快速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便是從考古題的演練中抽絲剝繭。
至於政府採購法,往年約只考3~5題左右,約佔本科6%~10%的分數,且由於水利會過去約3~5年才招考一次,歷屆試題中關於採購法的樣本量不太夠。除研讀本書關於政府採購法的重點內容外,建議是參考其他有大量政府採購法選擇型試題的考試,例如鐵路營運人員甄試、桃園捷運新進人員甄試、經濟部新進職員甄試等之歷屆試題(可參本公司出版的《政府採購法》一書有收錄)。
二、熟記常考法條與掌握最新修法內容
從考古題的演練中抽絲剝繭,可得知哪些才是命題熱點,接下來的挑戰便是熟記與這些熱點相關的條文,這是絕不可偷懶的工夫!新修法常成為新的命題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亦須額外關心新修法內容。
三、善用圖像與表格協助記憶
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背誦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民法(108.06.19修正)
新增意定監護制度,為完善並符合人性尊嚴及本人利益,監護制度,在本人之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以替代法院依職權選定監護人,使本人於意思能力喪失後,可依其先前之意思自行決定未來的監護人。
2. 刑法(108.12.25修正)
(1)立法院會三讀修正將現行刑法中的罰金刑計算標準統一,將銀元的數額、倍率統一以新台幣換算,日後適用刑法罰金刑不須再換算,且標準一致,有助於司法實務適用。
(2)三讀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3. 政府採購法(108.05.22修正)
(1)明定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於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認有需要時,由該小組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等之事項,並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2)鑑於目前政府採購案並未強制規範應由採購專業人員辦理,然政府採購案具有其專業性與特殊性,且相關法規規範、產業知識等內容繁複,為保障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爰修正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增列一定金額之採購,應落實由受過專業訓練之採購人員進行採購工作,避免採購缺失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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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法學緒論(含採購法)》適用於農田水利會考試。
有沒有一本法學緒論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公法、民法、刑法與採購法,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本書優勢】
一、掌握重點:
法學緒論為農田水利會考試的共同科目,命題範圍橫跨法學總論、公法、民法、刑法與政府採購法,可謂浩如煙海。但是從考古題分析可知,題目需要的是基本觀念和理解,只要能掌握常考條文就已經掌握本科七八成的分數。本書依據出題範圍收錄常考重點,並配合最新法規精心修訂,讓讀者能快速進入備考核心區域。
二、精選試題:
本書以淺顯易懂方式編撰內容,即使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易看懂、快速吸收。將投入的時間以最高比例轉化成實質的分數。各章節末尾收錄精選試題,配合常考熱點鑑往知來,快速拿分。
三、題題詳解:
本書除收錄105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試題以外,另備有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共7份,題題詳解。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考試簡介】
109年農田水利會招考首次由農委會辦理
農委會近日修訂「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以因應確實執行取締開罰、擴大灌區等相關工作,將於109年舉辦新進人員招考。預計109年6月報名、8月考試。除原學歷限制規定外,也修正應考資格,工程人員和灌溉管理人員因需辦理現地灌溉等專業工作,需從事農田水利事業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或修習農田灌溉相關課程合計至少2學分以上、取得丙級以上農田灌溉排水技術士證照等三項資格之一者,始得報考;而一般行政人員則維持原有應試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
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農委會規畫未來「農村及農田水利署」,晉用人員與公務人員採雙軌雙流制。既有人力若想轉為公務人員,須通過國考取得資格。
【準備要領】
一、從考古題抓重點最快
法學緒論因涵蓋法律種類眾多,故快速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便是從考古題的演練中抽絲剝繭。
至於政府採購法,往年約只考3~5題左右,約佔本科6%~10%的分數,且由於水利會過去約3~5年才招考一次,歷屆試題中關於採購法的樣本量不太夠。除研讀本書關於政府採購法的重點內容外,建議是參考其他有大量政府採購法選擇型試題的考試,例如鐵路營運人員甄試、桃園捷運新進人員甄試、經濟部新進職員甄試等之歷屆試題(可參本公司出版的《政府採購法》一書有收錄)。
二、熟記常考法條與掌握最新修法內容
從考古題的演練中抽絲剝繭,可得知哪些才是命題熱點,接下來的挑戰便是熟記與這些熱點相關的條文,這是絕不可偷懶的工夫!新修法常成為新的命題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亦須額外關心新修法內容。
三、善用圖像與表格協助記憶
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背誦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 民法(108.06.19修正)
新增意定監護制度,為完善並符合人性尊嚴及本人利益,監護制度,在本人之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以替代法院依職權選定監護人,使本人於意思能力喪失後,可依其先前之意思自行決定未來的監護人。
2. 刑法(108.12.25修正)
(1)立法院會三讀修正將現行刑法中的罰金刑計算標準統一,將銀元的數額、倍率統一以新台幣換算,日後適用刑法罰金刑不須再換算,且標準一致,有助於司法實務適用。
(2)三讀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3. 政府採購法(108.05.22修正)
(1)明定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依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於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認有需要時,由該小組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等之事項,並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2)鑑於目前政府採購案並未強制規範應由採購專業人員辦理,然政府採購案具有其專業性與特殊性,且相關法規規範、產業知識等內容繁複,為保障政府採購效率及品質,爰修正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增列一定金額之採購,應落實由受過專業訓練之採購人員進行採購工作,避免採購缺失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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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閱三民補習班歷年上榜生準備心得
https://reurl.cc/nVLkxX
內容目錄
法學緒論
第一章 法學總論
重點1.法律之概念及種類
重點2.法律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效力
重點3.法律之適用與解釋
重點4.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重點5.救濟制度之基本原則
第二章 公法
重點1.憲法的意義、分類及性質
重點2.憲法重要規定
重點3.行政法概述
第三章 民法
重點1.總則編
重點2.債編
重點3.物權編
重點4.親屬編
重點5.繼承編
第四章 刑法
重點1.總則
重點2.分則
重點3.公務員及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採購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招標
第三章 決標
第四章 履約管理與驗收
第五章 爭議處理
第六章 罰則
歷屆試題詳解
105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試題
106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6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107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7年台灣電力公司第2次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8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108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第一章 法學總論
重點1.法律之概念及種類
重點2.法律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效力
重點3.法律之適用與解釋
重點4.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重點5.救濟制度之基本原則
第二章 公法
重點1.憲法的意義、分類及性質
重點2.憲法重要規定
重點3.行政法概述
第三章 民法
重點1.總則編
重點2.債編
重點3.物權編
重點4.親屬編
重點5.繼承編
第四章 刑法
重點1.總則
重點2.分則
重點3.公務員及貪污治罪條例
政府採購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招標
第三章 決標
第四章 履約管理與驗收
第五章 爭議處理
第六章 罰則
歷屆試題詳解
105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考試試題
106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6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107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7年台灣電力公司第2次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108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
108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雇用人員甄試試題
ISBN: 4710139136582